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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工作计划
专业建设工作计划 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确立“笃学、敦行、厚德、强技”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抓点,以创特色树形像为核心,以人为本,优化要素,明确目标,严细管理,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盘活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巩固办学成果。
二、总体目标
1、学生理论知识得到巩固,操作能力得到提高,思想作风得到改进,意志得磨练,探索创新精神得到发扬,既出成果,又出人才。
2、进一步完善实验实习设施,汽修实习室正常高效使用,努力使中高级工考核合格率98%以上。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专业教师是本专业的核心教师群,其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毕业生的质量。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下厂实习
教师定期深入一线实习,跟进先进技术、提高实践教学经验。
2、加强进修
派骨干教师去专业院校或国外培训,拓展知识结构的深度和广度。
3、根据学校现有车型,聘请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定期到学校讲课交流。
4、通过学习现代教学理念,参加各层次的学历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研能力和学历层次。
5、要求专业教师掌握专业知识及技能的体系结构,熟练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
6、组织听评专业课,进行集体备课,研究和改进专业和教学指导方法。
(二)、加强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
1、深入研究本专业课程结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技能目标和考核要求,积极探索课程结构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逐步建立起必修课程为主,选修课、技能课、活动课有相当地位的新型课程结构。
2、组织专业课教师编写适合自己课程的'校本教材。将现有的教科书整合精简,以“做”为基点,开发制作“模块—项目—任务”为主线的项目化教学课程体系。
(三)、加强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
1、努力做到办公自动化,提高专业教师办公效率和效果。
2、根据实际的教学和实训的需要,适当添置相关的设备。
3、提高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提高教学效率。
(四)、加强实训教学力度
1、正常实训教学,抓考核,促落实,抓环节,保质量,
狠抓本专业各科实习的正常开出,全面及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教师加强实训备课,写好实训教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引入一定的学生实训操作试题。
2、强化实习教学,按计划、有目标、抓环节、重考核。
贯彻实习教学计划,严格按计划大纲组织实训教学,按照实习指导书对实习加强指导。实习教学以周集中实习、课堂安排实习、晚自习和周六日补充实习等方式进行,要求实习严格按下达的任务书执行。强调对实习教学的管理,重视抓实习纪律、安全。
在实践教学环节中,仿照企业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培养学生操作规范化、学生吃苦精神,细致认真的作风。要求教师在教学的教程中要突出技能训练,有关课程在教学中都要有详细的实训计划,并分阶段进行技能考核,凡有技能考核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具体的考核项目如下:
(五)、实验实习基地和设备建设
1、建设一个初具规模的汽修实训中心,满足学生实验实习的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增加部分先进设备,
2、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利用本专业师资和生源优势,努力促进校企合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为用人单位输送人才,与企业形成紧密合作,学校作为企事业的培训基地,企事业为学校的实习基地。
专业建设工作计划 2
一、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的目的
通过专业带头人选拔和培养,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形成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发挥专业带头人在教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范围
选拔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范围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实验实训管理人员、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
三、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具有承担本专业五年以上教学经历,并曾任教过三门以上主干课程。
3、能较好地把握本专业发展方向,能根据专业特点进行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有关实验室建设工作。
4、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广,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具有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的潜能。
5、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在指导学生提高专业技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6、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有论文在市级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有论文发表。
7、具备“双师型”资格或2—3年的实践工作经历。
8、能制定本专业专任教师建设规划,具备指导本专业教师的能力。
四、专业带头人选拔程序
1、各教研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推荐或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学校教学处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论著1篇(部)。
2、教学处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填写《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3、学校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4、学校按照条件全面考核评审,结合民主评议和推荐的意见,确定名单,张榜公布。
5、由培养对象制定个人发展和本专业发展计划书。个人发展计划书内容包括提高个人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社会影响等方面内容的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专业发展计划书包括本专业专任教师梯队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提高本专业综合实力的措施等方面内容。
6、学校对个人发展计划书和专业发展计划书进行审核,与被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签订协议,确定后由教学处落实。
7、专业带头人每年选拔或考核一次。
五、培养措施
1、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优先安排培养对象深入企业参与生产和管理,每年一个月以上。优先推荐他们参加国家级的培训,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支持他们参加各类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的活动。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委以重任,合理使用,给予他们充分的科研自主权,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2、注重在学习中提高。鼓励、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进修和攻读学位等活动。对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每年应保证不少于一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本着长短结合、合理使用的原则,学习时间既可以当年使用,也可以将培养期内的时间集中安排使用。
3、加大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经费支持的力度。根据培养对象不同层次的培养计划,采取定向投入,重点资助的办法,由学校按培养目标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或承担全部培养费用。
4、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进步快、贡献突出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安排。
5、改善培养对象的生活待遇。对入选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应逐步解决他们的住房、夫妻两地分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在关键岗位的应按照优酬的原则,实行特岗特薪或建立特别津贴。
6、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培养对象和已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给予必要津贴。
六、培养对象和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的责任
1、在教务处领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2、组织完成本专业课程的建设任务。
3、组织完成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4、组织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及教研工作。
6、按时接受学校考核。
七、管理与考核
1、考核评比:对培养对象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发文确定为专业带头人。
2、考核内容:
⑴教学工作量(达到周学时10课时以上)。 ⑵教学质量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⑶专业建设成果(成果总结)。
⑷指导本专业教师(工作总结,成果介绍)。
⑸教学改革(组织完成1项以上课程建设,或教材编写,或实验室建设或教改研究项目等。)
⑹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每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专业论文)。
⑺科研(组织完成1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管理
对培养对象和已确定的专业带头人将采取动态管理办法,每年考核一次,检查其完成发展计划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如果缺少考核项目第3条、4条、5条、6条、7条中两项以上者,则视为不合格,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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