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承诺书一
由于本工程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各专业分包施工同时穿插进行,同时,为了确保工期,必然有许多工序提前插入,且会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交叉作业。
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或是专业与专业之间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既有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
因此,为了规范施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从而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总包及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承诺,以供各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
1、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成员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2、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成品保护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并对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各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
3、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并教育员工树立成品保护意识,认真做好自身及其他施工方的已完成品保护工作。
二.成品保护责任
1、总包及各分包单位为各自成品的保护责任单位,应各自安排专职成品保护员负责日常成品的保护工作。
2、施工过程中,凡出现造成成品污染或损坏的,由污染或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当出现成品污染或损坏而无法确定责任归属时,由负责成品保护的单位负责。
3、某一专业分包单位在进行本专业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由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协调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如有污染或损坏现象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奖惩制度
1、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
2、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3、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4、所产生的赔偿和罚款数额,由当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当双方意见无法统一时,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解决。
5、承担责任一方拒绝按照协商、调解或仲裁结果支付修复、赔偿或罚款款项的,届时由建设单位从结算款中给予扣除。
承诺单位:
中云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岛综合服务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商丘市香山钢结构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岛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江苏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岛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XX.4.29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承诺书二
一、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从一侧面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素质,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在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编制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教育施工人员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爱惜劳动成果,出现损坏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安排专人保护,防止被车撞坏。
砌筑安装完的工序为防止破坏砂浆强度,完成三天后允许行人通行。
在工程完工后,尚未交工之前,安排二人巡视,保护好成品等待交工。
如出现成品破坏,及时更换维修。
根据工程性质,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
1、认真执行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保护规定对全体职工加强教育发扬各工种之间相互协作精神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2、合理安排各道工序,减少各工种来回穿插施工,特别要注意工序颠倒,造成对成品的破坏污染。
3、针对各分项工程的特点,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
4、各工种完成成品后,派专人看管。
5、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对地上、地下建筑物进行详细的调查并记录在图纸上,在建筑物上做好明显的标志。
施工中设专人负责看护,保证设施完好。
6、施工中对施工完毕的边石采取保护措施,设隔离绳防止行人踏入,需要养生的地方进行覆盖养生。
待水泥砼及水泥砂浆达到强度要求后才允许行人走动。
二、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的维护方案
1、工程完工后,首先成立由项目总工为组长、技术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工程竣工维护两制任期的工程维护工作。
2、缺陷责任期内维护组要定期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特别遇暴风、暴雨等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要分析原因、登记清楚,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维修。
3、缺陷责任期内的坐失良机发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确实需要中断运行必须经业主同意。
4、各项缺陷的修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认可。
5、缺陷责任的维护分两种情况,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缺陷的,由承包人负责,并会同设计院作出修复方案设计,经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立即实施,若属设计原因或其它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承包人要及时上报设计院和业主,并按设计院和业主批复的方案组织维修。
6、本承包人成立的缺陷维修组还将对管段内设计方面不完善之处进行合理完善、补建,力求做到完美无缺。
7、本承包人将按照ISO9001系列要求,实行竣工后切实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警戒工作,进行回访工作,工程交付使用后,仍要不断取得联系,每3个月至半年至少回访一次,认真听取业主的使用情况及意见。
三、服务承诺
1、缺陷责任期履约:
在缺陷责任期内,我公司将成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安质部部长为副组长的缺陷责任期维护小组,保留相应机械、设备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人员,驻项目经理部,保持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使用单位的联系,负责缺陷责任期的履约工作。
2、质量回访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派专人到使用单位进行回访,调查了解各分项工程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协助、配合处理使用单位遇到的一些问题,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