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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

时间:2022-09-23 15:36:41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推荐】股权质押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质押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1

  甲方:(转让方)贷款企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担保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租赁方)某贸易公司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1、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关系的一种还款保证,自甲方对乙方存在债权关系开始,直至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而失效。

  2、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甲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享有的房屋租赁收益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应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3、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位于 (房权证字第 )的房屋租赁收益权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丙方仍具有约束力。

  4、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严重危害到乙方债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协议所有条款及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丙三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

  6、甲方特别承诺

  6.1甲方承诺: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6.2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6.3甲方应就本次债务转移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6.4甲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出质人(借款人):李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

  质权人(债权人)赵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拍卖、评估费用等 质押股权的价值必须能够涵盖以上各项。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实际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附详细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2、质押股权金额为甲方实际出资所对应的部分股权,双方约定为9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作相应变更,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行使债权。

  第三条款项交付:

  按照双方约定的银行开户账号进行转账支付,具体开户银行及其银行账号等信息详见附注信息。

  第四条出质人保证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须经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表决文书原则,表决过程应当由质押权人在场当面签字捺印)。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保证没有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质押股权没有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情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第五条办理登记

  甲方持有的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出资资产对应的份额股权应当与乙方一起共同申请办理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4、出质人不得私自处分双方确定的质押权利。

  5、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通过各种媒体发布3次以上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

  第八条、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评估、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税费以及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股权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权属不清晰以及存在权利限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偿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事项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微信或者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约定通知的送达地址为: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文本,该变更后的补充合同将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导致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一致,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签字并且捺印之日起成立,并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登记备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捺印):

  质权人(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3

  鉴于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

  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____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4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

  失)。

  第八条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5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万元(占持股比例 %)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乙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 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甲方全部债务后的所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向甲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向乙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办理公证手续。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 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由乙方向公证机关提供欠款证明,公证机关依据乙方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向甲方信函核实或电话(传真)核实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和质押担保的事实,甲方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书面实质回应,否则视为对乙方的主张无异议,甲方负有对质押担保责任已履行的证明责任。

  若公证强制执行未能立案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则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且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交公证机关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股权质押合同6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

  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7

  出质人(乙方)_______

  质权人(甲方)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 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 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甲方保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 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 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8

  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借期____年,年利率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___张(编号____至____,每张面值____元,面值总额___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借款人民币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人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股权质押合同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第二条、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第四条、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第七条、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第九条、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一条、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五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10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股权质押民间借款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时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将于年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1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项目,首批借款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 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年,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挂牌贷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满365日后___________日内支付。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为确保借款的专项用途,甲方对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权,并有权查询乙方对于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为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将其___________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_的股份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

  第五条:借款到期后,乙方如无力归还借款时,甲方对于乙方所开发的 项目所有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项目资产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项目资产不足以清偿甲方借款时,乙方仍需承担剩余还款责任,超出借款数额部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如甲方不能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借款时,乙方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借款进行专款专用,如在借款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时,甲、乙双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开户人: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12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13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 (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 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 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 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 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 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 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 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

  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股权质押合同14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传真:_______电话: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负责人:_______传真:_______电话:_______

  为确保_______(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保证金专户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币种)_______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甲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及该第三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质权的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实现质权。三、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有权直接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甲方不应提出任何异议。

  四、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则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五、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具体而言,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一)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三)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

  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六、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八、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保证金专户被冻结、扣划,或者导致乙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专户中划收相应款项。

  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对甲方发生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相应减免。

  六、甲方如发生分立、解散、进入破产程序、被撤销、被注销工商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保证金专户的资金权属发生争议,均应立即通知乙方。

  七、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尽管有本条第五款第二项的约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的担保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八、甲方解散或破产

  甲方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权参加甲方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若甲方或债务人未遵守有关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者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乙方有权提前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并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第八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保证金专户的资金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保证金专户的资金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保证金质押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

  甲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15

  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邮编:

  电话:

  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为按本合同(也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应的典当款(当金)。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数额(当金)及质押担保期限

  被担保债权数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质押担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期限以当票为准)。双方以当票作为交付款凭据,典当具体金额、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及续当凭证上予以确认,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期限以《续当凭证》为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内继续有效。

  第二条 典当费率、利率

  甲方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和利息,综合服务费在典当时预扣,月费率按 计算;月利率按 计算。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出质的权利

  乙方同意以 出质给甲方。

  第五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出质人对出质的权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3、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期限续展,维持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持续有效。

  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出质的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或者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出质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

  9、出质人承诺股权所在公司除银行征信系统可查的负债外无其他任何债务。

  第六条 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孳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和权利。

  第七条 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

  2、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或者其他法定出质手续,相关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质权人占管。出现质权转让或者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时,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甲方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权利: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甲方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第九条 权利凭证的返还

  1、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应当及时返还出质人的权利凭证。

  2、乙方应及时接收出质的权利凭证。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权利凭证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息、费,并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罚息。

  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出质权利存在共有、争议或者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况;

  (3)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背书或者登记手续;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出质的权利;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行为。

  3、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甲方有权聘请律师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综合费为止。乙方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律师费用的最低限额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的3%(百分之三)。

  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的约定可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出质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提存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双方签署的当票(当票编号: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续当凭证》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补充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乙双方均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将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需要对质押权利进行公证、登记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证处和有关部门办理公证和质押登记,则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质权人: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出质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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