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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1
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
一、股权激励原则
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
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二、股权激励方案
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_______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
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
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_____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
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_____%计付月利息。
三、股权激励对象
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
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
四、股权激励条件
1、激励对象按照______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______万股;
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
五、股权激励标准
1、每位员工可认购股权不超过五十万股(______万股),员工的认购股权数额由股东会决定;
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
六、激励股权的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
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
七、激励股权的收益分配
公司所有出资(含股东的出资和激励对象的出资)所产生的收益,每年度结算一次。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___%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包含股东的出资以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
八、激励股权转让、退出
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
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3、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______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______天。期间不计息。
九、股权激励的规范化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
十、实施日期和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试行;
本办法试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是否延续。
十一、解释权
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司产业的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产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
业绩导向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
第三条定义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
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第四条组织实施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
2、公司董事长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
3、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最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
第五条授予人选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
1、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以上人员;
2、各板块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
3、各独立经营班子人员;
4、其他特殊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虚拟股权的授予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逐步覆盖上述授予范围内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授予独立项目营销
设定年度利润目标,其管理者的.虚拟股权由董事长直接制定,且与该个人所在部门的经营情况挂钩。
未设定年度利润目标的部门,其管理者的虚拟股权由也由董事长授予,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挂钩。但当项目正式运营后,即从投产的次年起按照与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挂钩的原则进行虚拟股权的管理。
第七条授予方式
个人年度授予额度=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岗位系数×工龄系数
1、公司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推荐给董事会批准。为了保证激励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除非公司面临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岗位系数根据岗位评价结果所确定的岗位等级计算。因职位升降而导致岗位系数变动的,岗位系数依据职位调整的时间分段计算。
3、工龄系数=(1+当年本公司工龄/40)。
第八条授予时间
虚拟股份按年度授予,分配时间为公司本财年财务决算后的半年内,员工在获授的当年即可享受股东转让的红利分派。
第三章虚拟股权的回购与分红
第九条回购
(一)本着按年授予、滚动回购的原则,每一年度授予的虚拟股权在持有时间满______年后由各授予单位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三年逐批回购。
持有人必须按期按比例滚动兑现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因持有人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比例兑现的,视同为持有人自动放弃该部分虚拟股权。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回购年份公司上一年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个人回购收入=可回购的虚拟股份数额×(回购年份上一年的每股净资产-授予年度每股净资产)
其中:每股净资产=年度平均净资产÷实收资本
年度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
公司股本以实收资本为基准,按每股1元计算。
(三)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司内调动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从调动时间起参与新岗位的虚拟股权分配。调动当年的虚拟股权分配可根据在原部门与新岗位的时间比例确定。已经持有的原单位的虚拟股份继续按五年期满后逐年回购的原则处理。新岗位没有长期激励方案的,可以按调离前的岗位级别在公司参加虚拟股权的分配。
(四)在任期内退休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一年内全部回购。在任期内死亡的,从次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份按上述办法回购。
(五)在任期内被辞退、或被降职至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从离职或降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一年内全部回购。
(六)在任期内辞职的,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条分红
虚拟股权的分红收益按每位管理者持有的虚拟股份总额计算:
虚拟股份分红收益=虚拟股份数量×每股红利
每股红利=本单位当年税后净利润÷本单位股本×分红比例
利润以及本单位股本的核算以董事会认可的内部或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分红比例由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配比例建议并报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红利分配时间为各授予单位下一财年的第一个月。
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被授予人因持有虚拟股份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包括分红及兑现收益),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款由各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资格免除与股权扣除
因管理者的决策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等原因导致公司出现损失的,可以通过阶段性免除虚拟股权的享受资格、扣除虚拟股权的方式作为经济上的处罚。处罚建议由总裁提出,公司董事会决定。
对决策失误行为,可根据决策失误的原因、失误的性质、以及损失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挽回等具体情况决定个人对损失承担的责任,并据此将损失折算成股份数量,在失误行为主体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额内作相应的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对于管理者恶意欺诈等严重违纪行为,无论造成损失金额大小,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其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全额扣除。
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免除虚拟股权享受资格一年。
第十三条禁止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都不得将虚拟股权进行按揭、出售和转让。
第十四条股权转换
公司整体上市时,虚拟股权可以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期权,具体转换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试行、修订及解释
本办法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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