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通用1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变更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变更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原《劳动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原《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由更为 ,工作岗位由 变更为 。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现劳动合同主体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原劳动合同主体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作以下变更:
一、原劳动合同主体 变更为新的主体为:
二、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三、本协议书经甲、乙、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3
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才签订的,涉及到一个企业全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即使是在到期需要变更的时候也是要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小编今天带来“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一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情形有: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
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3、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劳动合同关系到同一家公司所有劳动者的权益,当然要经过全部职工的讨论才能签订、变更、解除。既然如此,有关集体劳动合同的每一个步骤都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包括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
浅谈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条款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样,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在《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中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另一方以实际行为予以接受,也可以视为双方达成变更的合意。本文分析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上述情形并不是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现实当中,会存在有些用人单位故意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两份劳动合同,主要内容都不填,等“有用时”随意填写,与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大相径庭,试图逃避劳动执法部门监管,规避自己的劳动风险及责任。用人单位往往以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由,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等进行单方变更调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约定成为了法定必备内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不得擅自变更,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单方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需满足如下要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用人单位可不经员工同意即可对其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法律就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的单方权利。劳动者经过岗位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有权利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无效行为。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该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口头变更的内容须符合如前所述的法定变更情形,即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变更符合实质要件,而仅缺少书面的形式要件;2.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任何一方未提出任何异议;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如何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呢?
通常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变更的生效要件在形式上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是可以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方面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另一方面虽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还是可以从其他企业内部的文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首先应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解决这类问题的原则来对待,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我们要考虑不能简单否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针对某些事项的口头变更,否则会出现违背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并使劳动关系复杂化。比如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并实际履行等等使得劳动者受益的行为。但由于实践中实际大量存在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一概否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容易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应赋予一定程度上的效力。
通过以上文章的分析,小编认为还是应该对有利于劳动者的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予以承认,同时,劳动者应该通过补签等方式加强其效力,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能够维护。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合同变更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变化来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的变化:
① 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变化;
②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③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④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⑤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
⑥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者新设等
⑦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
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
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一经过变更,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第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发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做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
第二,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失去其法律依据。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因合同的变更而要求对方返还已为的给付。
第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合同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如果您遇到合同需要变更时,是否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变更合同怎样拟定?下面小编将为您解开这个疑惑,华律小编将会在下文为您带来合同变更范本,通过参考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合同变更范本
原合同编号:
组织名称:
组织通讯地址: 省 市
邮编:
指定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合同变更内容类型:
(选项: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用“×”表示) 01.企业名称 02.企业地址 03.体系覆盖人数 04.认证标准 05.认证范围 06.现场审核日期 07.初次/再认证(复评)审核费 08.监督审核费 09.认证标志 010.其它 (*上述选项之一变更可能会导致其他选项变更,请同时选取。例如“认证范围”变更可能导致体系覆盖人数、初次/再认证(复评)、监督审核费等的变更,请将这些变更一并考虑。)
合同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前内容:
合同变更后内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原合同中被变更条款作废。
什么是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说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变更,如果要进行合同主体变更必须原合同签订双方均同意,合同才能生效。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更多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小编祝您阅读愉快!
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Id号: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市□城市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雇主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配合丙方的经营发展,甲方和丙方进行了人事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的原件和__________________ ;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原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确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支付等相关手续。
4.丙方承认,本协议涉及的用工主体的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服务年限的继续计算..
5.变更协议由三方签字或盖章后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变更劳动合同 篇5
一、集体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吗
所谓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虽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原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所谓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牛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般而言,就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分为法定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
1、就约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的规定,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2、就法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集体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______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终止时间进行变更,将原终止时间20______年12月31日变更为20______年
二、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件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一份,以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7
甲方(企业):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______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书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8
有时候不止是劳动者在问,就连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也会有疑问。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了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合同关系,通过当事人双方再次协商,对原订条款作部分修改、补充或废除。通过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使原订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
(一)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即在合同生效以后到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当事人还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这段时期内进行。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义务人又履行了全部义务,就不存在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义务人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属于违约行为,这时无权提出合同变更要求。
(2)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只是变更原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如果变更原合同内容的全部,就不是合同的变更,而是对原合同的废止或订立新的合同。如果变更原合同少部分内容的条款是影响该合同全局效力的条款,也不是对原合同的变更,而是对原合同的提前终止其法律效力。这种性质的变更,也不能叫做合同变更(如劳动合同改变为劳务合同等)。
(3)合同变更,一般是“修改”其内容条款,是指对原合同的内容作某些修订,增加或减少。这种变更条件的依据,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合同变更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对合同内容作某些必要的修改而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合同除变更的条款外,原合同中未变的条款继续有效。
(二)劳动合同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转产时劳动合同的变更。
2、企业调整生产任务时劳动合同的变更。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第3种情况,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和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和[1998]34号文件的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即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按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要经过当事人双方磋商一致后才能发生变更,且还要对变更的内容记载清楚。而在现实生活中,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更多是集中在对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 篇9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确认于 年 月 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11
一、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变更岗位。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职工处于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职工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企业向职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职工是否续签由职工自行决定。
职工可能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职工对企业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考虑,企业应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订立劳动合同要用书面的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续签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之前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这个时候续签的合同其实就是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既然如此双方当然可以对岗位进行一定的调整变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变更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
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当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六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13
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员工工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二心得体会范文、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然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本协议履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乙方: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男 □ 女 户口性质:□ 非城镇 □ 城镇
家庭住址:
丙方:(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丙方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 乙方原与“凯迪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上海海之源人才服务有限公
司”,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 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 丙方认可此次管理机构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 变更协议从20xx年10月1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员工 :
丙方: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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