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保密合作协议

时间:2024-06-20 18:44:37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保密合作协议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合作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合作协议

  保密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准备就甲方所控制的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合作,为保障各方保密资料的权益,本着相互信赖、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保密协议。

  1、保密资料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商业机密;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试验数据、配方;公司治理结构、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等各项报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建议、电子邮件等。

  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辅导资料、上市计划建议书、备忘录、上市方案、上市投融资合同书等各项报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

  2、保密资料来源和真实性

  各方均需确认所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均是己方自愿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各方均承诺各自应当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证照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密资料传阅范围

  各方均须把保密资料严格控制在各自项目决策人和经办人的范围内。

  四、保密义务

  1.除了合作需要,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非本协议第三条所指的人员)知悉属于乙方或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合作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关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并保证不把这些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商业目的。

  3.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一个周年。

  4.甲方确认公司的高管及员工已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甲方并向乙方承诺甲方员工、管理人员及其股东不会利用在甲、乙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未来合作期内从事相关股票的交易。

  五、资料归还

  如本项目因故中断或终止,各方应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方的所有资料归还给资料原有者(包括原件、其复印件及其他载体的表现形式;如果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删除)。

  六、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可提交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依据提交争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各方确定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的三(3)个周年内有效。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叁

  (3)份,各方各执壹

  (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本协议已包含了各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应当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保密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拟就 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双方在合作洽谈或合同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的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且双方同意,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同样适用于其员工、其授权的代表及其聘请的顾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一)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及其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各类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含潜在客户)信息、合作方信息、项目资料、技术资料、财务状况、交易信息、产品信息、产品设计及研发策略、预测信息、战略规划、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资产状况、融资及对外投资情况、企业股东及内部组织结构、重大决议及其他内部文件、各类合同及协议、未决诉讼,和涉及任何一方的其他信息,均视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资料”。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双方认可,本协议的签署即视为各方对上述信息已采取保密措施。

  (二)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收方披露相关信息前,接收方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该信息,且该信息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3、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开的信息;

  4、由信息接收方自行开发,且没有参照或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

  5、信息接收方或其授权代表应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要求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披露的信息,但信息接收方应及时通知信息提供方,并保证仅向上述机构提供这些信息。

  第二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 年。若保密资料非由于信息接收方的原因而进入公众领域成为公开信息,则该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以 年期限届满或成为公开信息中时间较早者为准,但尚未进入公众领域的保密资料不在此限。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信息提供方和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或其代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所必须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工作需要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双方授权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信息提供方的书面同意而必须进行披露外,信息接收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以复印、传真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

  (五)甲乙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停止本协议指定的项目,或该项目因任何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信息接收方均应立即停止使用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利益相关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六)在信息提供方要求时,信息接收方应于15天内将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所有载体(包括所有的复制件)返还给信息提供方或予以销毁,具体方式由信息提供方决定。但对信息接收方制作的分析、编选、调研或其它材料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需由信息接收方保存留痕的,由信息接收方自行保存。在此情况下,本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对信息接收方仍然适用。

  (七)甲乙双方将以不低于其对己方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四条、知识产权

  信息提供方向信息接收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属于信息提供方的财产。信息提供方在本协议项下仅授予信息接收方为项目工作的目的而查阅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的权利。任何一方向对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其向对方转让或授予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益,也不构成其向对方转让或授予其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第五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在参加与本协议指定项目有关的司法程序时,合理使用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在向监管部门或其他机构提交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信息接收方未按本协议各条所述义务保密、引用保密信息牟利或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并因以上行为导致信息提供方遭受损失,信息接收方应向信息提供方赔偿其经济损失。若信息提供方认为,仅采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不足以弥补其全部损失,则提供方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二)在双方合作洽谈或合同履行期内,因对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受害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单方解除与违约方的合作、合同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作、合同关系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合同损失赔偿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三)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因此而遭受的商业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2、受害方为处理违约行为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支付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国法院管辖、依中国法律解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3

  本协议由披露方和接受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双方为发展、评估双方进行业务往来的机会(“业务往来”),追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将进行协商和讨论,在讨论和协商过程中,披露方将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为保证保密信息的安全和机密以及双方的合法权利,经过平等协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如下:

  1.术语

  1.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由披露方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所披露或提供的,不论双方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为载体,也不论披露方是否在该信息上标明“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记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与该披露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关联公司、客户、董事、股东未来的或潜在的业务、项目、产品、系统、服务、技术、运作、流程、计划、发明创造、技术诀窍、设计,软件等相关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1.2关于披露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关联公司、客户、董事、股东的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市场策略、竞争策略、价格策略、市场营销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1.3关于本协议及业务往来(已经进行了和拟进行的)的信息和细节。

  1.2尽管存在上述规定,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1接受方已经开发的信息,且接受方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披露方的任何权利,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开发的。

  1.2.2接受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1.2.3属于公知信息,且公知状态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所导致。

  1.2.4接受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2.保密信息的使用

  2.1接受方应确保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得到严格的保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基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2接受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任何违背本协议而对保密信息的了解或使用;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接受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2.3若接受方的有关董事、监事、经理、高级职员和雇员其职责要求他们获知、处理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将保证指示该等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并责成上述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协议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4除非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必须得到接受方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联机构的服务而由此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必须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外,不得向上述机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在向上述机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时,应要求其签订与本协议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以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2.5接受方不得复印、复制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除非是因为业务往来所必须,且副本或复制品应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即使在上述情况下,副本的数量也不得超过符合本业务往来之目的的必要限度,同时,接受方对复印件、复制品应采用与原件相同或相应的保密水平。

  3.强制性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命令、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披露该等信息不受本协议的约束,条件是接受方应即时通知披露方该等保密信息被要求披露。

  4.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披露方保留对其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利和利益,除披露方书面同意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未向接受方明示或者暗示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专有权或所有权。

  5.陈述与保证

  披露方不对保密信息是否适于特定目的进行陈述和保证,也不对应用上述保密信息是否会导致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利益进行任何的陈述和保证;同时,披露方亦无义务主动向接受方提供额外信息以及对保密信息进行更新。

  6.文件退还

  接受方应在业务往来终止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向披露方退还其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若接受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接受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删除。

  7.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之外,还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其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丧失商业机会的损失、丧失相关权利的损失、调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进行的讨论与谈判的过程中,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9.其他约定

  9.1非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9.2若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按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定已告失效或无法执行,此条款应视为在仅需符合该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定的限度内进行修改或删除,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继续有效。

  9.3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地区除外)。

  9.4任何源于、产生于或涉及本合同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此争议应提交披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9.5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是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员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因甲方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甲方在此庄重承诺:

  一、对公司的以下商业信息绝对保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工艺流程、工艺配方、制造方法、操作手册、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图纸、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检测报告、研发资料、技术文档、客户资料、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数据库、相关的函电、各种购销合同、进货渠道、财务资料、财务数据、员工信息、人力资源文件、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法律文件、项目资料、会议记录、产品指标及说明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信息。

  二、以上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电子文档、照片等任何载体。

  三、甲方承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绝不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的以上商业秘密。

  四、甲方在公司任职期间创作的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完成的`产品成果等均为公司所有。

  甲方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将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出卖或转让给其他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

  五、甲方承诺离开公司后,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劝说公司的员工离职。

  六、以上承诺的效力及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公司。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愿意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给甲方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其他

  4.1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作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合作关系,为了乐观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隐秘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隐秘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隐秘、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状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看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隐秘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隐秘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二、保密的范围

  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实行足够的措施,爱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的确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需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假如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如合作关系消失终止,则接受方应根据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缘由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担当犹如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酬劳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担当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

  假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五、协议生效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缘由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2)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商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商定,假如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3)假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实行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4)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项目委托乙方完成,该项目中包含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涉密信息的定义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洽谈合作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二、 关于保密资格

  乙方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核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乙方保密部门公章。

  三、 双方的权利概述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涉密项目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

  必要的保密检查。

  乙方可以对涉密信息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提出质询。

  双方有权根据对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完成份内的项目。

  四、 双方的`义务概述

  1.乙方应当保证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密件及一切涉密信息的安全,并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

  2.甲乙双方在为对方提供涉密信息时,应注明秘级和保密期限。

  3.乙方保证涉密信息控制在最小知悉人员范围内,涉密载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与互联网连接,做好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并指出其应该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4.完成项目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所含涉密信息的技术材料。该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转让技术、对外披露(包括宣传报道、学术交流及发表论文等)。

  5.乙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甲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6.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时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7.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合作协议,乙方应保守洽谈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不应透露给其他人员和单位。

  五、 违约责任

  乙方在该项目完成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 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从_________开始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在甲方所在的管辖法院解决。

  九、 关于协议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上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备注:

  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项目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电话:

  保密合作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_______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

  1、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2、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保密的内容及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___________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3、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运作本项目,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面条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争议纠纷解决

  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2、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1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_______________

  2、签约责任人:

  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_____

  2.2乙方:_____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_____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5.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_____使用目的:_____。

  6.1.2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4.4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甲方:乙方:_____

  签字:签字:_____

  盖章:盖章:_____

  日期:日期:_____

  保密合作协议 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3.2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5接收方应当保证其雇员及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为上述人员违反义务的后果负责;

  3.6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1 / 3

  4.例外约定

  披露方同意第1条所述商业秘密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4.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4.2有书面证据证明接收方从披露方获得该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4.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资料;

  4.4未使用披露方的商业秘密,由接收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5.1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接收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该商业秘密资料的任何媒体及任何形式的副本、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当采取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方式进行销毁或删除。

  6.保密期限

  6.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止,以在后时间为具体终止时间。

  7.违约责任

  7.1发生以下情况时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接收方的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商业秘密的丢失、被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晓的;

  (2)接收方及其雇员、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等未经披露方的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的;

  (3)出现商业秘密泄漏的情况后,接收方未及时通知披露方,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

  (4)前述合作项目因任何原因终结后,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擅自留存并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7.2出现7.1款所述情况时,接收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或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此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7.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7.4披露方因主张接收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均由接收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8.不可抗力

  8.1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2 / 3

  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9.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进行解释。

  9.2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原告方法院诉讼解决。

  9.3双方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10.附则

  10.1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协议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为准。

  10.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10.3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4本协议的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13

  甲方:____ , 住所地:____ 。

  乙方:____ , 住所地:____ 。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____

  (1)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双方就已知晓的;

  (2)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3)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4)双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5)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双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6)双方中的一方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双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另一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有关的一切权利,双方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双方中的一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一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并应立即将对方的保密资料归还给对方,或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该一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双方中的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该一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对方予以通报,以便对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双方任何有关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4、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差旅费、合理的外部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双方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双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严格保密,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双方无义务保证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双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双方中的一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该一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对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该一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但该一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____双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双方中的一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对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____

  甲方地址:____

  乙方地址:____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 乙方代表:____

  签字:____ 签字:____

  姓名:____ 姓名:____

  日期:____ 年 月 日 日期:____ 年 月 日

  保密合作协议 篇1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代理商):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更好地帮助乙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同意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指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企业活动中积累、创造的具有实用价值及专有性,不向外公开的知识、经验、数据、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保密内容:

  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合作范围的所有技术和商业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至代理关系结束后二年内。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从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开发、制造、改造和创新。

  五、乙方在双方代理合同期内,不得利用代理期间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进行同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活动,也不得为同类产品其它受雇方服务。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与雇佣职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二年以内,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条款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与代理合同同时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代理商):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地址:

  日期:日期:

【保密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合作保密协议05-29

企业合作保密协议02-19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02-20

保密合作合同11-23

保密合作合同12-06

双方商务合作保密协议02-06

合作保密协议书02-28

代理合作保密协议02-20

合作保密协议书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