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范文一: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赤峰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21日至5月31日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旗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xx年5月21-31日,5月30日定为全旗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旗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四、宣传内容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五、宣传方式及要求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镇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镇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镇、社区、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旗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总结。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做法的总结工作,并收集汇总各类照片、影像、媒体宣传等资料,并于6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工作总结)及电子形式(附相关照片、影像、媒体宣传等资料)报送旗处非办,汇总后上报市处非办。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范文二:
按照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xx]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等资料,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告诉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宣传方式
各部门要协调合作,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发放手机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负责在政府大门、院内及辖区内各村、街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在各村进行广播,确保宣传进街道、进乡村。
(二)各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内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市公安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在信发商厦门前广场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四)市城管局负责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园及各大商场门前等群众集散地设置宣传展板。
(五)市交通局负责在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并组织出租车和公交车,在车身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六)市房管局负责协调各住宅小区,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七)市广电台负责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公布举报电话:3xxxxxx。
(八)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区内全部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内容为:“河间市政府提醒您: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举报电话:3653481”,或在宣传标语中自行选择。
(九)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负责在河间政务网开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举报电话:3xxxxxx。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10-08
街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10-09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05-11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简报优秀12-19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简报03-07
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10-04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报告10-08
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简报12-21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