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说到简报,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简报具有一般报纸新闻性的特点,这是共性;它又有本身的特点。那么,怎么去写简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燃放烟花爆竹简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
尊敬的全院职工及家属同志们:
春节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党办、院办、综治办、工会真诚地倡议全体职工及家属同志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降低家属院安全事故发生,减轻我市空气污染。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共度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祥和的春节!
倡议人:
日期: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2
春节即将来临,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2月9日,群英乡综治办组织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优化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居民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会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并现场向群众讲解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发放禁燃宣传折页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7000多人。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提高了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得到了辖区居民们的积极响应,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禁燃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让禁燃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3
近两年,“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悄然兴起,深受年轻人追捧。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也在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
“冷烟花”主要由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制成。燃放时,火焰喷出后,温度会迅速降低,距喷射口大概50厘米处温度会降至约40摄氏度,所以又称为冷光烟花。表面上看,冷烟花操作简单,燃放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它本质上仍属于烟花爆竹,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实,冷烟花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20xx年初,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消息,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自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北京警方提醒,烟花棒、仙女棒等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同样属于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北京市禁放规定,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冷光烟花进行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4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5
冬季易发生雾霾天气,每年一到年根儿,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密云“两会”上获悉,明年密云城区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将作为会议的一项单项议题,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
为了有效治理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明年1月1日起,密云城区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放、限放措施。
据了解,密云区限制燃放区域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的安全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十七类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或二级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暂停销售烟花爆竹。
此外,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区,密云区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空气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未来,密云区将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四大集中供热中心全部完成煤改气,基本实现城区无煤化和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24个村、8000户以上改造任务,全域实现劣质燃煤“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无存放”。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6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7
整治行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其中,专项整治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我市制定了《聊城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网点),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要继续实行销售旺季驻库安全督导员制度,驻库安全督导员每天必须将现场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向县级安监局报告,发现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或纠正。
要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不予许可,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予以撤销。
各级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
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细化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确保安全燃放。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城市管理工作,依法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8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等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残奥会期间营造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排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车辆。
(二)深入排查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以及原烟花爆竹仓库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周边县份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严防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分工
(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区域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领导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开展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负责组织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
(三)镇安监站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严禁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四)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综合执法队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所有小门市铺、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门市逐一排查,打击上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
(五)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四、具体步骤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
(一)加强排查
镇、村两级,成立由镇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镇、村两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对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拉网式”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车辆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组织督导
镇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等部门,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持续对各村(社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举报奖励,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海报、悬挂标语横幅等多项措施,广泛宣传禁售禁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觉性。
(三)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专项督查、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坚决予以清除,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9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0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1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2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3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4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又将激起少数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欲望。您可知道,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吗?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污染。同时,因制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拥抱健康,远离污染与伤害,我们倡议:
一、倡导安全文明过节。从我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新理念,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的喜庆方式迎新年。
二、自觉宣传禁放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和亲友,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不销售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劝阻、举报,共同坚决抵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举报电话12319)。
三、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倡议市、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争做“六城同创”的践行者、宣传者、引导者。
市民朋友们,张家界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过一个健康、安全、低碳、环保、生态的幸福新年!
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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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5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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