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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时间:2023-02-28 14:34:56 春宁 简报 我要投稿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通用3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简报的地方越来越多,简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想学习拟定简报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燃放烟花爆竹简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通用30篇)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

  春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德阳市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在二路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社区于2月15日元宵节在市镇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在南广场设置点位进行巡逻,并通过张贴公告和宣传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3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近日,亳州高新区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内的`商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

  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禁燃禁放一封信》发放到商超负责人手中,同时重点检查商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和单元口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辖区居民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强化禁燃禁放监督。

  通过开展督查,加强了禁燃禁放宣传,取得了宣传和督查双重效果,有力促成环保问题人人关注、环保工作人人参与、环保成果共同享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4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6

  为严格规范春节期间市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昨日,市环委办公布《佛山市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售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工商部门批准向外地批发专营单位除外),对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超出批准经营范围的,依法查处,并取缔经营资格;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采样检测,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安全质量达标;提倡销售安全环保型烟花。

  据悉,我市的禁燃区包括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其中,三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限燃区内的燃放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目前,市环委会已将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纳入佛山市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并将组织督查督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节日期间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7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8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9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xx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xx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0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1

  近日,曲阜市防山镇中小学校就将正式迎来寒假,为确保全镇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寒假和春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防山镇教委号召广大学生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

  年末岁尾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学校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假前以安全讲座、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着重提醒学生们假期期间注意外出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安全饮食、不到河湖滑冰、遵章守纪及社会公德等教育。此外,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2

  为切实保证辖区内两节期间居民的平安,防止因烟花爆竹引燃房屋、导致火灾等情况发生,富山村委会于20xx年12月29日下午,在辖区内组织烟花销售人员开展“预防烟花爆竹火灾发生消防演练活动”。

  活动中教授经营者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的进行自救,较少损失。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经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重点区域的.消防平安管理,让广大村民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生命财产得到有力保障。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3

  春节临近,为减少鞭炮造成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维护公共财产和人身财产安全,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系列活动。

  假期里,教师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孩子们与家长一起,用绘画、手工等多种方式做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画,以此来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相关安全知识,描绘出了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4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5

  整治行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其中,专项整治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我市制定了《聊城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网点),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要继续实行销售旺季驻库安全督导员制度,驻库安全督导员每天必须将现场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向县级安监局报告,发现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或纠正。

  要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不予许可,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予以撤销。

  各级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

  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细化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确保安全燃放。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城市管理工作,依法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6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

  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7

  冬季易发生雾霾天气,每年一到年根儿,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密云“两会”上获悉,明年密云城区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将作为会议的一项单项议题,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

  为了有效治理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明年1月1日起,密云城区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放、限放措施。

  据了解,密云区限制燃放区域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的安全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十七类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或二级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暂停销售烟花爆竹。

  此外,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区,密云区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空气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未来,密云区将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四大集中供热中心全部完成煤改气,基本实现城区无煤化和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24个村、8000户以上改造任务,全域实现劣质燃煤“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无存放”。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8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上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精密部署,压实责任分工。该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成立32个村级禁燃禁放工作巡逻队,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及时制止燃放鞭炮行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广泛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微信群、下队巡逻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宣传公告60余份,微信等线上宣传500余次。

  强化排查,夯实源头治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杂货店等商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切断燃放烟花爆竹输送链条,确保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9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0

  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近日,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组织80名网格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网格员走进小区向群众宣讲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噪声污染,以及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走进商超店铺,向店主普及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耐心解答群众各项咨询,倡导居民群众响应号召,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在居民微信群转发《遂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家对网格员的工作给予肯定,纷纷表示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平安社会。

  下一步,群众工作中心将持续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为群众织牢安全防护网,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1

  为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让幼儿感受燃放乐趣的同时远离危险,2022年1月6日,叙永县叙永镇西城幼儿园开展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

  活动中,各班老师组织幼儿回忆新年趣事,切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再结合视频、图片和故事对幼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详细讲解,让幼儿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老师与幼儿一起总结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要求幼儿必须在家长的陪同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最后老师组织幼儿玩游戏"放烟花",在游戏情境中感知体验燃放烟花的自我保护方法,加强安全教育。

  通过活动,孩子们了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小树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为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提供有力保证。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2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3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4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5

  近日,复兴街道安监科深入辖区太和、茅坪、友谊、阳坪等烟花爆竹零售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检查

  当前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事故多发、易发期。为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复兴街道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扎实过硬举措,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本次重点查看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超量储存、城乡结合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复兴街道安监科每走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特别强调要提高安全意识,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

  复兴街道处于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烟花爆竹零售点比较多,安全监管任务重。据悉,复兴辖区共计27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自今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以来,复兴街道多次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活动,到目前为止,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辖区广大群众欢度2013年元旦、春节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6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7

  为贯彻落实医院《关于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分管院长肖世强委托,组织保卫、总务、基建、设备、物管等部门于12月25日9时许依次对院本部1幢楼顶、污水处理中心、学生宿舍、药房、工人住地、负压室、外科大楼、中心供氧、洗浆房及锅炉房开展了节前安全大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医院安全、稳定、和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本着对职工、患者及家属安全负责的.态度重点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特种设备的强检情况、危险品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情况、泡沫夹心彩钢板的使用情况、电线线路安全及学生宿舍安全等进行查看,对存在的问题不姑息纵容,及时指出并记录在案。

  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9处,现场整改5处,另有14处已在检查过程中当场向所辖科室、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并要求大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努力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就医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8

  春节、元宵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德阳市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在二路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社区于2月15日元宵节在市镇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在南广场设置点位进行巡逻,并通过张贴公告和宣传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9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30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域禁止销售、燃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宣传力度,近日,三原县公安局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基层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

  民警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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