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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场地设计与中国传统建筑理论工学论文
论文关键词:场地设计 传统理论 整体 环境
论文摘要:主要从4个方面分析了场地设计的基本理论与中国传统建筑理论的相似之处,旨在说明场地设计以及中国传统建筑理论所追求的宗旨,强调人、建筑、环境和谐共处的重要性。
场地设计虽多见于工程技术层面,但在场地设计的实践中,其理论体系与中国传统建筑理念却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在某些方面同出一辙。
场地设计是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具体建设项目所处的地段环境,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以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为基础,有效地组织场地中各要素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与其他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从工作内容上看,场地设计即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以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从建设流程来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师来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一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
城市规划也影响着场地设计,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如下:1)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2)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一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切实的反映。比较二者,场地设计在现代建筑理论指导下偏重于工程实践;而中国传统建筑是人们在理想环境追求的指导下,通过工程实践来营建诗意的空间。二者虽然采取了不同的过程,但我觉得在指导思想上是一致的。
1相同的自然观—道法自然
场地设计所赖以依存的对象是自然。作为人类营造家园的工程活动必须以大的自然环境为基础,不能妄想去征服自然。人类作为一个生于自然,根植于自然,受自然哺育的群体,只在乎用自然的方法去寻找并发展与自然系统一致的法则。应该说,自然法则指导和奠定所有合理的规划思想。当然,这种与自然的互动要通过一定的要素才能体现出来。场地设计中对诸要素的综合考虑必须放在人与自然相互协调作用的前提之下。
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于中国传统建筑的创作过程之中,而且始终贯穿于华夏文化与传统建筑的观念之中。作为中国所特有的宇宙观,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有机整体性上,不仅认为认识自然的组成部分与人是平等的,而且认为天地运动往往直接与人有关,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在这种宇宙观念的指导下,“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总原则。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论,从天、地、人与自然结合的观念去看待事物并且长期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造成了我们民族崇尚自然的风尚。同时,“道法自然”又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的依据,正如老子《道德经》中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成为我们日常行为活动的最高指导原则。
2相同的有机整体观
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从更大的范围考虑城市各元素之间,城市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场地设计则是从建筑具体地段环境来协调各方关系,但整体性的观念、和谐的观念始终贯穿其中。在尊重具体地段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协调气候、土地、水、植物、建筑、人及道路、管网等之间的关系,使它们与具体地段相呼应,成为一个具有自身景观特点的有机整体。
在场地规划的实践中,它既包括了整个建筑项目与地段环境的协调,尽可能少破坏自然环境,利用已有的自然环境;或采用合理的方式适当改造地段的环境使之符合人的理想环境要求,同时也包括了建筑与自然环境、建筑与人工环境、建筑与室内外空间的相互贯通和交融,效仿自然界有机理念,创造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境。
中国的风水学与场地设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是中国古代一种有关建筑环境的基址选择与规划设计的理论,又称“地理学”。中国古代建筑成就瞩目,恰恰是风水学术中记载的规划、设计、建设的理论和方法,为中国建筑的辉煌助有一臂之力。古代风水师也承担了建筑师、规划师、设计师的角色,研究风水渊源、沿革、流派、宗旨、方法及其成就,关联了中国古代城市、村镇、住宅、陵墓等,其中包括地理、地质、生态、小气候、绿化、建筑群及外部空间设计、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和美学等方面的话题。
3具体处理手法上的一致性
在具体场地设计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观察地形、地貌,了解当地的气候条件,植被以及水文资料,作出合理的判断,进而形成符合具体地段环境场地的规划设计。与此同时,在中国传统建筑理论的相地理论里也同样讲究望、景、观、卜,“望”是从远处观看地形、地貌;“景”是考察地段与太阳高度角、风向的关系;“观”是去实地考察植被、水文情况;“卜”是指用龟背等器具来进行占卜。古人在进行完这些程序之后才具体来规划用地建造房屋。 在上述“天人合一”的认识论,“道法自然”的方法论及有机整体论的指导下,场地设计在具体的处理手法上,例如建筑的处理、树木的处理、水体的处理、道路的处理以及景观视觉处理都与中。国古典园林的营建方式极其相似。中国古典园林的最高原则讲究“虽由人做,宛若天开”,因此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中国古典园林对于树木、建筑、水体及其道路的营建都极力模仿自然有机形式,恢复人对自然共生本性的回归,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环境。
4建筑的处理—与环境共鸣的人工环境
建筑往往是一个基址上最重要的人工环境,是精神与物质的载体。物质可以通过具体的建造来完成,而精神需要与环境的共鸣设计来达到。西蒙兹认为理想的居所是自然场址和景观环境的最佳组合,并把这一目标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居住成败以及居住者适应性、健康程度的标准。于是在建筑具体处理上往往通过分析场地,结合地形恰当布置田园和建筑,适应地质构造,尽量减少对现存生态系统的干扰,反映气候条件并且考虑景观的布局,强调最佳的效果,整合各种要素,营造理想的人居环境。
中国园林中的建筑既要满足各种园林活动和使用上的要求,又是园林景物之一,园林建筑是与园林环境及自然景致充分结合的建筑,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地形及环境的有利条件。任何建筑设计时都应考虑环境,而园林建筑更甚。建筑在环境中的比重及分量应按环境构图要求权衡确定,环境是建筑创作的出发点。我国古典园林一般以自然山水作为景观构图的主题,建筑只为观赏风景和点缀风景而设置。
园林建筑是人工因素,它与自然因素之间是有对立的一面,但如果处理得当,也可统一起来,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增添情趣,增添生活气息。园林建筑只是整体环境中的一个协调、有机的组成部分,它的责任只能是突出自然的美,增添自然环境的美。
为解决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问题,中国园林建筑还应考虑自然气候、季节的因素,因此中国南北园林各有特点。
因此,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场地设计的理论体系中有许多中国传统理念的影子,特别是在约翰·O·西蒙兹的著作《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中更能体会到这一点。现今,场地设计在建筑实践活动中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人们对于环境的珍视已经超越了建筑本身,建筑师更不应该始终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中,不断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使我们的聚居环境时时处于令人尴尬的境遇,而应该帮助人类,使人、建筑物、社区、城市以及人们的生活同地球和谐相处。这不仅是场地设计追求的最高宗旨,也是中国传统建筑理论所推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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