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经济法教学改革理念分析论文
[摘要]《经济法》已经成为各大院校经管类所必修的科目,对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针对目前各院校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课堂、轻课外的教学弊端,《经济法》教学需要不断的改革以适应国家对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需求。文章主要从学生自主学习习惯培养、模拟法庭运用、项目实践活动策划等三个方面,对《经济法》教学改革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经济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一、《经济法》教学现状分析
(一)《经济法》课程在高校开展情况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人才的需求,教育部门对经管类人才培养目标作出了改变,要求各大院校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教学导向,相应的教学科目也应有所调整。在我国上百所高校中,绝大多数的院校都为经管类学生专门开设了《经济法》,一方面为了帮助学生积累关于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在日后的就业、创业中遇到经济纠纷,学生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保障创新创业活动的顺利开展。随着《经济法》课程的开展,逐渐暴露出来一些问题,那就是教师过多关注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经济法》中涵盖了多部法律,涉及上千条法律条款,而每学期《经济法》的课时数量十分有限,无法保证课程的顺利完成。为了缓解《经济法》教学的尴尬局面,许多学校都在积极探索教学的改革措施。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对学生的要求
《经济法》如今已经成为各大院校经管类学生的必修科目,其作为调整我国商品经济关系调整的重要法律条款的汇总,综合了许多领域法律条款规定,内容繁多复杂。《经济法》共有八个章节,其中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益之间的《劳动法》,消费者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竞争法》,调整国家税收以及规范企业、个人纳税的《财税法》等多部法律的条文内容。而不同的法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不断修改,比如前几年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保法》,都作了许多方面的修改,这些使得学生的任务量加大,压力也随之增大,同时法律条款之间有些语言晦涩难懂,学生一时半会很难消化吸收,久而久之会加大学习的负担,不利于教学的改革。另外,《经济法》一方面会涉及许多专业的金融知识,比如《银行法》,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法》兼具了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因而还需要学生具备较为扎实的法律基础,对《民法》《宪法》《商法》也要有所了解,这样在理解一些专业的法律术语,例如“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时候才不会显得吃力,这对于经管类学生来说也具有挑战性。
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原则
《经济法》教学的价值日益体现,近几年出现的法律对滴滴网约车的法律规制、国际贸易量逐渐增长带来的反垄断执法、针对创新创业领域实施的税收优惠法律规定,这些都与学生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因而有必要解决当下《经济法》教学中所遇到的诸多难题。从问题本质上分析,主要矛盾在于理论知识过于密集,而实战次数较少;教学内容比较滞后,而经济发展态势不断变化这两方面,因而有必要从这两方面出发确定教学的主要原则。
(一)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
从法律内容本身分析:《经济法》课程中所包含的《竞争法》《消费者法》《证券法》等法律都是实践性比较强的法律条款,不经历实践锻炼,学生可能无法消化一些复杂的知识点。比如《票据法》中持票人的追索权,其中该法第68条规定了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债务人的先后顺序进行追索,可以对其中某个人追索,也可以对其中某几个人乃至全体追索。第69条又规定在持票人即为出票人的情况下,则无法对前手进行追索。这些语言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很多学生在阅读书本时可能被语言文字绕进去,此时如果教师邀请几位同学来讲台分别扮演票据债务人、持票人、出票人等角色,模拟不同情况下票据的追索方式,条款的内容则变得一目了然。从学生未来发展角度分析,国家所需要的是创新创业型人才,即所强调的是该学生不仅应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在实践中能灵活运用这些理论知识。例如在创业过程中,学生可能会涉及国家对创新企业的财税优惠,此时学生需要判断自己企业是否属于财税优惠的企业范畴,如何才能实现财税优惠等。由此可见,无论是法律内容角度,还是学生未来发展角度,教师都有必要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充实课堂教学的内容。至于在时间的分配上,笔者认为每节课能够有一道综合性的案例分析为宜,可以帮助学生巩固近阶段学习的所有知识点。
(二)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在我国众多的部门法中,《经济法》的内容庞大复杂是众所周知的,因而经济法的教学工作需要以多层次化的内容体现出来。各个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学生未来从业需求,以及创新创业需求有重点地选择教学内容,使教学重点突出,层次明显。例如以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为例,日后创业中可能会多从事资源管理类工作,因而在《经济法》中可以重点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清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何解决劳动者与企业的纠纷。例如国贸类的专业,有部分学生在毕业后可能会选择自主创业,因而在选择重点学习的法律条款时则可以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等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
三、完善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导向的改革建议
在厘定了《经济法》教学主要原则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分析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只有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有效地推动《经济法》改革。
(一)培养自主学习习惯
正如上文分析,《经济法》中涉及多项法律规定,仅凭借上课的有限课时无法讲解完毕,所讲解的知识点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教师只能选择自己认为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其他部分的学习还有赖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因而,教师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更需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无论是对现在来说,还是对未来自主创业,自主学习对于学生来说都意义重大。以《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纠纷为例,在课堂中教师只能为学生大致讲解劳动合同订立的要素、订立的时间、何为有效合同、何为无效合同、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等比较基本的知识,而对于其中部分知识点更深入的学习,则需要学生花费课下的时间自主阅读了解。例如在课下的时候,有些学生会选择最高院的案例网,搜集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案例,有些同学会选择一些学术论文,了解专家学者对某个知识点更深入的理解。例如某些学术论文针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讨论,分析在满足何种条件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这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很少涉及。
(二)以模拟法庭形式增强教学实战性
模拟法庭是许多学校最常见的增强学生实战训练的一种教学方法。未来学生在自主创业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在出现纠纷的时候也可能会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而模拟法庭则为学生创造了司法诉讼的环境,让学生提前感受法庭审判的流程,同时也利用这个机会促进学生将课堂所学运用到实践之中。在模拟法庭中,教师通常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每个小组又会分配原告(检察院)、被告、书记员、法官、陪审员等常见的法庭角色,由学生以扮演角色的方式完成起诉、收证、辩护、法庭调查等不同的诉讼流程。例如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为主题,教师为学生选择了一个生活中的案例:A某一直在B公司就职工作,在实习期兢兢业业,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而快等到A某转正的时候,B公司以A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A某继续在B公司就职,并且解除了B公司与A某之间的劳动合同,A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教师设计了A某、A某辩护律师、B公司法人代表、B公司代表律师、证人、法官、书记员等多个角色,要求学生从所提供的材料和实物中搜集证据,组织抗辩理由,完成整个模拟法庭的流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首先要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某在公司的表现是否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等问题,这无疑是为学生带来了挑战,同时也检验了他们课堂所学的成果。
(三)引入创新创业项目训练
课堂中的听讲和记笔记只能增强学生的理论知识积累,除了文字阅读之外,学生还需要有更多的机会自己动手,这也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关键所在。目前许多院校都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展创新创业的项目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更快地融入社会,了解目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来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向。根据目前《经济法》教学的重点与难点,这个项目能够很好地弥补学生对法律理解不深刻,实践经验匮乏的问题。例如教师为学生们布置了这样的项目调研:调查全国各个省市地区大学宽带网络的使用情况。教师将学生分成了34个组,每个组深入到一个省份进行项目调研,搜集调研的数据资料。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教师为每个小组都安排了组长,由组长负责分配本小组每位成员的任务,确保每位学生都参与其中。最后,学生将搜集出来的资料汇总,并且利用《反垄断法》中的相关知识点,对这个现状进行分析,这不仅锻炼了学生的思考能力,同时也提高了经济法实务的教学效率。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下,国家更需要的是既有法律意识,又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因而各大院校有必要重视《经济法》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在教学中,教师应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帮助学生接触更多、更新的法律制度和理念,做到教学与时代发展相接轨,为祖国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作者:刘雪萍 单位:广州工商学院
【经济法教学改革理念分析论文】相关文章:
对环境学科本科教学改革理念分析论文10-13
我国物流理念创新分析10-26
案例分析论文11-07
经济法的社会实施论文(精选15篇)09-22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11-09
浅论软件需求分析的论文11-10
论文的问卷分析报告范文11-05
案例分析论文15篇11-09
案例分析论文(15篇)11-10
论文的可行性分析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