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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不能有人掉队的小康,绝不能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排除在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就是农村还有5575万贫困人口。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底线目标。只有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才能凸显全面小康社会成色,让人民群众满意、国际社会认可。
表彰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范文一:
2016年,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弘扬和树立脱贫攻坚正面典型,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33个先进单位、20个先进集体和1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共33个)
(一)先进乡镇(5个)。
长征镇、和平镇、上安乡、红毛镇、湾岭镇。
(二)联村帮扶先进单位(21个)。
县人大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委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人民医院、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办、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政协办、县农综办、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
(三)“十个一批”先进单位(7个)。
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农业局、县金融办。
二、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共20个)
先进专业合作社或企业(20个)。
琼中新市顺发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琼中群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琼中湾岭东诚养殖合作社、琼中湾岭中蜂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琼中黎母山大边三扬信农机粽叶专业合作社、黎母山小黄牛舍牧结合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琼中县盛木种养专业合作社、思河瑞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琼中兴民养鸡专业合作社、琼中民生槟榔产销专业合作社、琼中长征合利禽畜养殖专业合作社、琼中营根师周淡水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琼中万安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红丰养鸡专业合作社、琼中什运山地白玉豆农民专业合作社、琼中什运集财养殖专业合作社、琼中上安五指山豪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上安金归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吊罗山乡合金黑山羊养殖合作社、琼中县黎蜂寨养蜂专业合作社。
三、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共110个)
(一)先进乡镇干部(20个)。
王德山、王美玲(营根镇),周魁龙、王曙(湾岭镇),谢涛、王琪琪(黎母山镇),高荣壮、罗井博(中平镇),陈强、黄世楷(和平镇),林伟、莫丹丹(长征镇),李道胜、温雅璐(红毛镇),陈诚、李宇曦(什运乡),曾海丽、王太璋(上安乡),林丹、郑鹏(吊罗山乡)。
(二)先进联村帮扶单位责任人(20个)。
张汉山(县接待办)、陈冬冬(团县委)、王哲彪(琼中质量技术监督局)、廖孝文(县农业局)、黄培坚(县人民医院)、刘荣华(县物价局)、钟小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王家标(县农保局)、王紫轩(县委宣传部)、杨文(县委政研室)、向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曾冬(县国土资源局)、王家韩(县政协办)、王君月(县农综办)、何琳(县纪委)、王家荣(县民宗委)、王成学(琼中国税局)、王伟奇(县人民法院)、谢盛文(县林业局)、刘永富(县委统战部)。
(三)先进驻村第一书记(10个)。
石乐光(省委办公厅)、王骥(省考试局)、黄海军(省农信社)、秦家越(省档案局)、陈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王大思(县编委办)、周喜(县政协办)、苏才智(县公安局)、王德旺(县政务服务中心)、潘春雷(琼中地税局)。
(四)先进村“两委”干部(20个)。
王万兴、符定民(营根镇),王世海、王朝明(湾岭镇),邓大付、吴常惟(黎母山镇),邓运江、邓家吉(中平镇),王国权、胡大会(和平镇),黄茂彬、王业明(长征镇),王祝颜、王国康(红毛镇),王建龙、王高弟(什运乡),王启伟、王朝海(上安乡),邓运新、王家德(吊罗山乡)。
(五)先进脱贫致富带头人(20个)。
刘志辉、黄芳(营根镇),邱明坚、王业军(湾岭镇),杨胜、陆营康(黎母山镇),吴清煌、盘海卫(中平镇),王有政、黄秀武(和平镇),林泽根,王家斌、王川玉(红毛镇),王素翠、王泽啟(什运乡),黄明安、黄大雄(上安乡),陈明君、王开雄(吊罗山乡)。
(六)脱贫之星(20个)。
黄国强、王世明(营根镇),吴坤东、王成业(湾岭镇),王修财、王泰坤(黎母山镇),蒋永春、王啟旭(中平镇),欧玉娇、吉政宁(和平镇),黎德民、王启祥(长征镇),王国谦、王圣龙(红毛镇),王侦、王文南(什运乡),王永平、王启兴(上安乡),蒋文、黄启进(吊罗山乡)。
表彰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范文二:
2016年,全市上下按照省委书记王宪魁对我市提出的“要加快扶贫开发,在全省脱贫攻坚上带好头”的重要要求,聚焦精准,集中发力,实现了脱贫攻坚开局之年的.首战告捷。全市共实现108个贫困村出列,超省计划25个;实现贫困人口脱贫12.96万人,超省计划2.95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由8.9%下降到3.7%,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涌现出一批示范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的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形成脱贫攻坚工作浓厚氛围,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黑龙江省文化厅驻明水县育林乡东方红村第一书记韩路庆等6名同志2016年度全市脱贫攻坚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称号;授予海伦市扶贫办许威等42名同志2016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青冈县赛美葵花制品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2016年度全市十大精准扶贫示范龙头企业称号;授予兰西县临江镇成达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0个经营主体2016年度全市十大精准扶贫示范经营主体称号;授予绥棱县克音河乡向荣村农民张力宝等10户贫困户2016年度全市脱贫攻坚自强自立典型户称号;授予黑龙江省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2016年度全市金融扶贫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持之以恒、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上下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锐意进取、勇于担责、奋发有为,形成强大合力,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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