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就业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就业劳动合同1
大家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不陌生,最起码都听过,可是具体说到有何不同,就没几个人清楚了,很多人甚至认为是一回事。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来理一理二者的关系。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的依据。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具体。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工作地点等由约定的,可以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再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不能代替。
就业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年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截止日期 年月日 ,其中试用期 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三、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应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至少休息4天。
甲方 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则、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措施。根据从事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甲方指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式。乙方遵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还不能胜任工作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
4、劳动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1、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扣或者五拖欠乙方工资。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已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损失。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的相驳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就业劳动合同3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业协议书: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算不算劳动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对一宗医学院毕业生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上述问题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业协议书可视为劳动合同
个人档案被扣,她起诉医院
冯某系吉林医药学院毕业生,20xx年4月24日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年7月12日,冯某与医院签订了《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其中规定“冯某跟班期满并获得执业资格后,必须在医院连续服务5年以上”“跟班学习期间医院暂不负责冯某的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
双方签订协议书的当月,冯某进入医院工作。20xx年9月冯某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之后冯某离开医院。但医院以冯某未达5年服务年项为由,扣留了冯某的个人档案,也未给冯某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冯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为劳动合同;《协议》中的上述2条规定无效;判令解除合同,医院归还档案,并赔偿因此给冯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医院辩称医疗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每位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我国医疗规范要求医院提供培训机会,发放补助。冯某仅在医院进行培训学习,她没有医师资格,不可能与医院形成劳动关系,双方是培训关系。
她和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经审理后分析,医院与冯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本案裁判的关键。根据原、被告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原、被告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以及冯某在医院的活动看,冯某在医院的管理下协助医师开展工作,虽然也参加各种培训,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时由医院支付工资。因此,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医院以学习为主抗辩,缺乏证据。
由于冯某与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从其性质和内容看属于劳动合同。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中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是有效的。医院未给冯某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违反相关规定,冯某以此主张解除合同,理由充分,于法有据。
医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而收取并保管冯某的个人档案资料,因该协议书的解除,医院应当将个人档案资料返还给冯某。冯某主张医院赔偿其财产损失,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该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就业劳动合同5
顾晓敏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冲击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促使企业放缓招聘大学生。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顾晓敏表示,该法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比以前更加谨慎、理性,这会加剧本已比较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顾晓敏提到,从目前上海高校对大学生的就业状况统计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学生就业比率有所下降,“根据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反馈,企业对大学生招聘比过去要谨慎”。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企业对于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岗位,可能会通过暂时从内部挖潜的方式来解决”,顾晓敏表示,《劳动合同法》也可能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业先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三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更重视人才的能力。
“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顾晓敏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的能力而不是学历,这是因为企业必须雇用高素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符合《劳动合同法》,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大学生找工作靠名气、靠光环的时代,将逐渐成为过去”。
无独有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宝红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书面意见中也提到,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也使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不乐观,此时,政府更应该考虑制度设计,从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录用大学生。
两位人大代表的担忧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的认同,“《劳动合同法》肯定使企业招聘新人的条件更加苛刻;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实际上也在鼓励企业长期用工,这自然就减少了大学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自主创业后容易陷入尴尬境地顾晓敏表示,虽然上海已经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向本市创业的大学生开放,各区县也大多都建有大学生创业中心,但大学生大多没有社会经历和工作经验,实际创业人数不足1%,99%的学生必然到企事业单位工作。
而季宝红则更是直言,政府不宜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他表示,由于大学生受社会经验、人脉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不少大学生自主创业后陷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尴尬境地。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成功创业率只有2%~3%,多数人的结果是劳民伤财,竹篮打水一场空。另外,创业往往是大学生在就业压力下的被动选择,这种消极的选择动机是制约大学生顺利创业的重要因素。“由于处于被动,缺乏自信又能力不足,他们很难抓住市场机遇,主动占领市场取得成功”。
季宝红还表示,资金是制约大学生创业的另一个瓶颈,大部分家长很难在大学生毕业之后再拿出一笔不菲的资金支持其自主创业。虽然政府设立了创业贷款制度,但据了解,能成功获得创业贷款的案例并不多。“大学生对于创业前途的迷茫和担忧,在内外压力交迫之下,极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顾晓敏建议,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大学生的能力培养,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教育部门要反思一贯以来的`培养目标,不仅仅是大学,包括中小学,都要重视学生的素养教育,“因为一个人好的素养的形成,从大学阶段开始培养为时已晚。只有从小学就抓起,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顾晓敏表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她建议政府对招聘大学生人数占员工一定比例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提高企业招聘大学生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如大学生到上海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工作,可补助一定金额的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毕业生的意愿,选择留在上海或迁往外地。
季宝红也建议,在高校科学合理地进行就业指导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大学生,把雇用大学生的数量也作为考核指标。他表示,目前,民营企业占到了企业数量的70%,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招收大学。把有工作经验作为条件则会把很多大学生拦在门外。政府可以在考核企业税收的时候,对吸收大学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这样既鼓励和促进了企业接纳大学生,也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
就业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月
C、以完成
2、本合同包含 3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日至年。
第二条、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7
记者在全国工商联举行的界别讨论会上获悉,就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问题,工商联提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要合理支付分配和管理劳动补偿金,规范执法,稳定中小企业劳动用工,协助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等。建议在税收上允许企业税前预提经济补偿准备金,经济补偿准备金管理应参照社保管理办法;为中小企业营造较为宽松的用工环境,为稳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完善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为有效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工商联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简化特殊工时制审批程序,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指导各级劳动执法部门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注意区别违法行为的性质,灵活执法;对于恶意拖欠劳动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出现的社保缴纳困难、工资支付困难等问题,要协助予以解决,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就业。
3、及时出台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合理的配置,适当减轻企业义务,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4、继续帮助协调工商联加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工商联在引导民营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5、完善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就业的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坚持做好就业安置,促进劳动立法整体的协调实施。
就业劳动合同8
关于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三者有什么区别?实习协议是毕业前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而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是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学生毕业后与具体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文书。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定义题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 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
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者的区别
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
签订三种文书的注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 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2、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为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3、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相关法律问题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实习期间调查的有关情况。其中有些看法也许不尽正确,但毕竟这是我通过实际调查得到的结果,我会从中吸取一些优秀老师的做法,结合自己实际的水平应用到今后的教学中去。我想只要我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坚持下去,多了解当下的教学情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我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但愿我的想法能变成现实。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就业劳动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3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20xx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1800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10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三)时效性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五)互有关联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条款按此约定执行;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和确定。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身份多为学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尚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所以,毕业生应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资格去单位报到后,再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还要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并注明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
就业劳动合同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苏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内其他地点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产假、年休假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实行月工资制:乙方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2)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预付或者支付工资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其余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苏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后果。甲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或职务等),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由于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
如遇国家拆迁本合同自动解除。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苏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培训条款
第三十二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该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保密条款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五条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十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劳动合同12
从来没有哪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如旋风般引发如此众多的关注与争议:出台前向全民征集意见,就以近20万条意见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纪录;出台后实施前的几个月,又以个别企业“大裁员”再次引发人们的争议,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部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将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劳动合同法来了 “铁饭碗”不会回来(记录)
焦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它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现行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如: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正滥用试用期的行为、纠正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规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终止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条款。令人没有料到的是,在它实施前却发生了一股企业与员工解约的风潮,不少企业开始大规模地解雇员工。
去年年底,广东东莞一家五金厂,包括陈先生在内的100多名职工接到企业重新进行人员调整的通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广东一些企业包括华为等大型企业,纷纷出台人事政策,大规模裁员,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以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个别外资企业认为在华投资成本会越来越高,只好撤销了对华投资,转而投资东南亚,以降低企业成本。
类似事件屡见报端,不得不令人担心:劳动合同法是不是一条凶猛的“狼”?有人甚至认为,劳动合同法既伤害了企业的利益,又伤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人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关注焦点,几乎都集中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
企业:“狼”来了
在企业一方看来,劳动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让人焦躁不安。
广东一家电子厂一名中层管理人士说, “工厂主要是想避免与工作年限长的老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意味着一旦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成了永久员工,企业需终身雇用他。显然,这一规定给企业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这位管理人士感叹道。
用人单位满腹牢骚,劳动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陈先生曾为之一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多了把“保护伞”。结果,他却糊涂了:既然是“保护我们劳动者利益,为什么这部法律会让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业已经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岁的人了,这个年龄让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和陈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不少。
专家:企业误读劳动合同法
究竟,劳动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实施将会带来怎样的效应?企业用工是不是将回归“铁饭碗”时代?
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教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可以肯定的是,劳动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样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一个职工在企业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签短期劳动合同,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一个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很难想象能够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增进职工与企业的感情,有利于职工积极钻研业务,使职工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企业与职工共赢的局面。
企业为什么会误读劳动合同法?关怀认为,这是由于部分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用工制度,认为这部法律使企业缺乏用人自主权,捆住了企业的手脚。企业如果对谁不满意,就很难解除合同。其实,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剥夺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可以依法裁员的条件,以及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与办法。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两者解除的法定条件完全一样。只要出现应当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这个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他认为,企业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纷纷裁员,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企业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为什么陈先生等劳动者会认为是劳动合同法让他们失去了工作?对此,关怀说,劳动者不应该把目前出现的这个后果怪罪于劳动合同法,而是要积极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来维权,以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看到,是企业误解了劳动合同法使职工失去了工作,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业劳动合同13
甲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_
乙方姓名:___
年龄:___
性别:___
民族:___
身份证号码:___
常住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
家庭电话:___
一、签订本协议的背景:
1、____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北京培训基地的指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2、全国“高级信息技术人才认证培训(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批准并立项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已授权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北京培训基地的工作开展。
3、为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成率”,以使学员早日走上工作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ITET工作组的监督指导下,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级信息技术人才北京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北京培训基地)负责培训、认证和考试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授权和指导下,____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门设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为ITET学员免费提供人才推荐上岗的服务工作。
5、乙方已通过甲方的面试,基本符合入学条件,并已办理入学手续,正式成为培训基地的学员。
6、对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训基地共同负责。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北京培训基地认可并支持。
7、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益,确保教学质量,双方本着平等公正和学员利益第一的原则经协商后,甲方与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培训班别:
______工程师/设计师。
三、培训时间: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预计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结束。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经ITET专家组反复论证并通过的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的安排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给学员提供合理的上机时间。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学费、资料费等费用,然后再履行为乙方提供全部服务的承诺。
3、因乙方行为过错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正式入学并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在校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根据乙方所学专业为其提供在北京推荐相关行业内就业的服务,推荐服务期为一年。在服务期内,因乙方所在单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发生变动,甲方应无条件地为乙方提供帮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岗为止。若乙方在甲方为其推荐的单位工作时间达到三个月,则视为乙方成功就业。成功就业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两年的工作、再学习、法律咨询等跟踪服务,力求乙方在IT行业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
6、因乙方个人原因(违法、违纪或无故放弃就业机会等)导致甲方不能推荐工作或推荐工作后不能继续工作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推荐资格且不再提供推荐服务。
7、如果乙方不能通过专业考核,但在学习期间能够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上课、上机并完成作业,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可申请免费重学(其它费用自理),重学期间不保证“人手一机”。
8、甲方有权制订《学员就业安置管理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觉遵守。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认真练习,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员就业安置管理制度。书费、生活费、医药费、住宿费、考试费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各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本,如: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等复印件。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在校期间要爱护使用学校的各种设备和公物,如由于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要与他人和睦相处,不得发生酗酒、打架斗殴等。
5、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得扰乱课堂秩序,不得违反校规、校纪等规章制度,不得做有损甲方名誉及形象的行为。
6、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统一组织乙方参加学习内容相应的认证考试,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应于学期终止之前,做好离校准备,学期终止一周内,退出住宿及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甲方有义务为学员推荐岗前周转房(费用由学员自理),以方便学生应聘工作。
8、乙方在结业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推荐就业工作的服务,直到乙方在甲方为其提供就业的单位成功就业为止。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学员就业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种相关管理文件,否则因此而影响了就业安置工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反甲方学校规章制度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丧失了要求甲方继续培训、推荐工作及退费等权利。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七、其它事宜:
1、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无故解除合同。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就业劳动合同14
甲方 (单位)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________种工时制度。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工会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再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力。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2、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乙方工资,为乙方按月向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得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按照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8、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7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9、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七、劳动争议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补充条款。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15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1负责外贸进出口业务,主要操作阿里巴巴国际平台。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长安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盖章或签名)委托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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