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

刻章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时间:2024-10-26 11:29:52 离职证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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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离职证明上的印章必须是单位规定合法的印章,个人不能私自刻章

刻章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一、离职证明,不能盖财务章,也不能盖合同章。应该盖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资源(人事部)章。

  二、一般公司章上的内容是不是就是公司的全称呢

  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全称。

  公司的财务章:公司全称加上财务专用章几个字。

  公司的合同章:公司全称加上合同专用章几个字。

  公司的人力资源章:公司全称加上人力资源部几个字。

  三、各种章的用途

  1、财务章、合同章、人力资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2、公章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请盖章。

  3、人力资源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4、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

  离职证明上盖公司什么章

  是财务章

  还是合同章

  还是人力资源章

  还是别的.

  这个离职证明得我自己做,章也得自己刻.我怎么知道章上的字是什么字

  要离职证明是为了确保你和原公司没有劳动纠纷,已经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至于政审,有 的是需要转办预备党员的相关审查,有的不是,看你自己的情况了

  会不会查出来,也有运气的成分,一般离职证明很少会有公司去查,至于政审就看情况而定了

  离职证明应该盖公司的公章。一般说来,公司的章有这么几种:一是财务章,一是合同专用章,一是公章,有些还有质检专用章等。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2007年《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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