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市国土资源局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
20**年,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工作,努力为实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保持稳定提供法制保障,促进国土资源法制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努力创新制度
我们始终将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作为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基础和重点,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固化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改革探索成果,并通过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创新,也为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配合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开展了《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是建设节约集约示范试点省的重要内容,但《办法》确立的开垦耕地验收制度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不适应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的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办法》(修订草案)取消了新开垦耕地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组织验收的规定,为下放耕地验收权扫清了法律障碍;大幅度提高了耕地开垦费标准,为做好耕地开垦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为推进我省矿业权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运作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着眼于解决我省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的问题,对我省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进行了重大创新,进一步扩大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建立了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平台,完善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的部门协调机制,明晰了矿业用地取得途径,为建立“统一、完善、竞争、开放、有序”和国内领先的具有广东特色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是妥善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难的问题。自我省实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以来,由于银行部门认识不统一以及抵押相关程序不够具体等原因,各地普遍反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先后几次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银监局开展调研和讨论并形成了共识,商定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银监局联合下发有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指导文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案件的指导意见,为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活动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着眼于统一社会各界尤其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认识,规范和明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程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的通知》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工作规范》。上述文件的出台将大大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工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专题研究。围绕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的要求,根据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滞后于我省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情况,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不明确、宅基地取得方式单一、申请和审批程序不具体等问题,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专题研究工作,努力探索与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宅基地管理新路子,为开展我省宅基地立法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开展闲置土地处置的专题研究。闲置土地数量大,形成原因复杂,是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重要表现,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利用也是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开展了闲置土地处置的专题研究,重点研究闲置土地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如何利用闲置土地法律制度促进土地的开发利用,在此前提下明晰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费收取、处置方式、处置的法定程序等,为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强闲置土地立法做前期准备。
六是积极研究制定“三旧”改造政策,夯实全省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基础。我厅认真开展了全省“三旧”用地的摸查工作,全面掌握目前“三旧”用地的基本情况。按照省委汪洋书记“先行先试”的重要批示,组织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开展“三旧”改造专题的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批行之有效的改造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在部的指导支持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 “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利益共享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专门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三旧”改造工作会议,对全省开展“三旧”改造工作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运作;在XX市召开全省“三旧”改造工作现场会,组织学习借鉴试点城市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省“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举办了两期全省“三旧”改造工作培训班,集中对《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和《若干意见》、《实施意见》的内容进行系统的讲解,各市、县(区)近500人参加了培训、考试,有力地推动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和准确把握“三旧”改造政策。截至目前,全省投入“三旧”改造资金173亿元,改造面积4万亩。
(二)积极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行依法行政,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开展省本级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按照厅党组“管少、管好、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并将之作为检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做到“勇于削手中的权、舍得去部门的利、敢于革自己的命”。在具体清理工作中,采用 “以放为主,倒逼清理”的清理方法,大幅度下放了审批权力,对我厅45行政审批事项中,委托或下放(或者部分委托下放)23项,取消8项,改为备案3项,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减少行政审批项目50%左右的要求。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也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成后,大大提高了我省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效率,为我省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扩大内需,实现“三促进一保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创新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公民、法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推动依法行政的一大突破口。我省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行农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批复、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基准地价、资质评审结果、土地登记等重大事项的公示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增强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在大力推广“窗口办到基层所,政策公务到村组”的做法的基础,进一步总结推广了XX市国土资源局“权利告知关系人,听证办到村委会”这一新的做法和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开创了新途径。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了预公开制度,设立了网络新闻发言人,推动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行政复议是对依法行政的检查和监督,是保障群众权益和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和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纠错功能,既监督和保障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9件,作出复议决定98 件,其中维持93件,撤销5件。我处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复议工作。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坚持公正、高效、居中裁断,保持行政复议的相对独立性,通过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及时纠正错误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正当的、合法的行政行为,促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创新普法形式,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省着力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培训,强化面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教育,切实提高普法效果。2009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在XX市举办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律法规培训班,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内容举办专题讲座,来自全省各市、县局共约3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 “12.4”全国法制日等时机,在全省各地举办规模盛大的宣传活动。这些宣传活动群众踊跃参加,场面热烈,效果良好,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好评。组织编印《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卷),收集整理2008年度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土地、矿产、测绘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140余件,约85 万字;组织编印《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文件汇编》,全面收集了国家和省颁布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释共184件,约72万字;编印《国土资源干部普法手册》,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经过扎扎实实的努力,我省的的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9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厅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听证等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要围绕“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及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等中心工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一)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土地管理法》的修订,积极开展地方性配套立法的前期工作,争取在《土地管理法》修订通过后,尽快出台本省的土地管理配套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加大政策研究力度。一是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题研究,为开展我省宅基地立法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围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题研究,重点研究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费收取、处置方式、处置的法定程序等,为闲置土地立法做好前期准备;三是开展“市场配置探矿权采矿权机制”的深化研究,为出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相关文件奠定基础。
(三)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
(四)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国土资源领导干部对国土资源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市国土资源局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市国土资源局年度的工作总结05-26
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总结05-25
浙江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招聘启事03-07
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工作总结05-26
市测绘局的年度工作总结03-23
市住建局年度工作总结05-24
市林业局工作总结05-24
市文化广播新局年度工作总结04-07
市旅游局上半年工作总结11-25
市粮食局工作计划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