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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实施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深化价格改革,大力清费治乱,强化价格监管,提升价格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也为“十一五”时期物价工作开了个好头。
一、今年以来各项物价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保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价格调控措施,努力提高市场监管调控能力,市场物价保持了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落实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化肥、成品油、汽车、房地产等38类600多种商品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配合国家出台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及时组织了对成品油、电力等市场供求情况、价格执行情况的重点监测,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强了对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上级部门经济和价格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调节基金征收任务。三是发挥价格政策和信息的引导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国家价格调控政策,及时发布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信息,合理地引导了市场供求和社会心理预期。
(二)积极应对资源性价格改革的影响,适时疏导价格矛盾
一是快速反应,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油价上涨对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为了缓解3月份国家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影响,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减免涉及公用客运收费的建议,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地税、交通、质监、财政、公安等部门,于4月底取消和减免了部分面向公交和出租行业的收费。5月24日国家再次上调燃油价格后,我们在依法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机制,并适当调整了出租车租价,出租车每车每月可弥补油价支出460多元,有效缓解了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运营压力,对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对电价作了政策性调整,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同价后,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外,全市农村其他各类到户电价大幅度降低,平均降价幅度为22.9%,每年减轻农村用电负担约8600万元。三是根据经济发展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供水、天然气、医疗服务、教育、房管、交通、有线电视等领域的部分价费矛盾作了合理疏导,制定或调整了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源水环节和制水环节的结算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培训班收费、房屋档案服务费等,理顺了相关领域的价格关系。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降低社会不合理负担
一是在《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基础上,继续对市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同时对上级制定的涉及4个部门的4项收费提出了清理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思路,加大了年审工作力度。在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收费单位“三年一换证”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抓重点、带一般”的工作思路,以全市三分之一的收费单位作为重点审验单位,对其他单位则作为一般单位,实现三年一轮回的审验办法,重点审验了幼儿园、培训班、涉农收费等100多家单位的收费情况。目前,年审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三是继续加强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为便于监督检查和公示内容的及时更新,对部门收费公示小样进行了分类整理,建立了包括37个系统和行业在内的部门收费公示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公示制度,规范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
(四)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药品降价政策,对集中招标中标药品中涉及的调价品种进行整理,共调整181个规格品种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一年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8370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收费政策,对今年涉及5个部门12项收费项目的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收费政策进行了整理、汇总,并编印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收费政策表》,免费向社会发放。三是调整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方式,由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转为帮助、指导、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促进了物业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减少了物业服务收费纠纷。四是配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设计了格式化的价格审批文书,制定了严格的定价工作程序和价格确定工作实施方案。
(五)扎实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开展了农资、成品油、电信、邮政价格和涉农收费、公安收费等专项检查,并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停车场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了相关领域的收费秩序。同时认真做好去年教育收费检查、交叉检查和医疗检查的收尾工作。二是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在通信和商业领域开展了反欺诈专项治理活动,对**人民商场、嘉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家乐福超市等知名商业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在对放开的价格实施有效价格监管方面积累了经验;创新了监管思路,与省物价局联合,先后召开了价格欺诈和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把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形成了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先监督与事后检查并重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三是继续推进明码实价工作。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明码实价,重点抓了在济全国连锁商场的明码实价工作;同时,采取邀请新闻媒体制专题报道、召开明码实价现场交流动员会、评比明码实价示范店等方式,扩大了明码实价的社会认知度。目前,三色标价签的市场使用率达到60%。
(六)严格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工作
4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价格依法行政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及时整理、汇编了《“两个清理”参考目录》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以“两个清理”为重点,即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行为,指导全市物价系统检查、整改、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二是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对《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内部行政
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对区、县的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价格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不仅提高了各级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而且促进了价格监督检查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的开展。三是全面梳理价格执法依据,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七)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职能。开展了多项农产品专题调查任务,其中有6篇专题分析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采用,为党委、政府制定农业政策和指导农业生产提供了依据;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了对水泥、化肥等部分重要工业品的成本调查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成本监审质量,完成了涉及教育、供水、天然气、公园、客运出租等行业的10项成本监审任务。二是扎实做好价格鉴证工作。同时,积极与市工商部门协调,开展了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认定工作。三是价格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围绕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加强价格调控、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价费管理体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物价工作”为主题组织了征文活动,形成了40项(篇)专题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分别在《中国经济导报》和《山东物价》上作了专刊宣传;并开展了明码标价宣传月、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会、反价格欺诈提醒会等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物价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为价格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价格协会、价格事务、价格审批大厅窗口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充分肯定今年以来价格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和物价运行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粮食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生产资源价格上涨较大,稳定市场物价的难度增加;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公用事业改革的双重影响下,对公用事业价格的走势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如何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等问题研究不够,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如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探讨;物价机构和干部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价费管理工作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后几个月物价工作的初步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8月份相继召开的全国、全省物价局长座谈会精神,并结合我市物价工作实际,今年后几个月价格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重点有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监管调控工作,努力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
当前经济快速增长的态势,将对今后几个月的价格总水平形成一定的潜在上升压力。同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全面稳步推进也成为推动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综合分析,预计后几个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出现小幅攀升。因此,要高度重视影响价格变动的相关因素,继续加强各项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努力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一是扎实做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和对资源性产品价格及节日市场价格的重点监测,着力提高分析预测质量和分析预警水平,密切关注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价格异常波动的市场应对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切实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保持粮食、农资、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调控手段,增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调控能力。
(二)积极应对资源价格改革,稳妥疏导价格矛盾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为促进节约能源、加强环境保护,解决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省资源价格改革政策。在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对由于资源性产品价格的调整而带来的各种价费矛盾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疏导好成品油、天然气、供水、供热等领域的价格矛盾。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及由此带来的公用事业价格矛盾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公用行业的特点和情况,制定好专项工作预案。初步考虑有以下几点:①供水价格。一是,村村通自来水价格的管理办法及定价工作;二是,配合供水体制改革各环节水价的合理调整;三是,实行阶梯式水价的方案调研及制定;四是,东联供水工程水价的制定。②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和省对门站结算价格调整的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天然气价格。③供热价格。根据燃煤价格和企业成本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2、强化成本监审,畅通信息渠道,变被动提价为主动调控疏导。
3、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及时疏导价格矛盾,逐步建立并完善上游价格与下游价格的联动机制,以体现政府定价中的市场导向、以人为本、协调平衡等基本原则。
4、建立完善财政补贴救助机制,适时救助困难群众,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改革而降低。
(三)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促进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跟踪粮食价格走势,配合研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努力使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上。逐步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化肥价格监管政策,合理确定我市化肥出厂和销售价格,努力保持化肥价格稳定。配合研究建立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逐步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计量水价制度,杜绝按人头、亩数收费甚至不用水也缴费的做法。配合我市开展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制定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加强自来水到户水价管理。全面清
理整顿涉农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各项收费,取消不合法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加大对农民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收费管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价费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
1、按照“五个促进”,即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环境保护、促进结构调整、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制定出台相关的价费政策,做好有关价格的调整。①认真贯彻国家资源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油、电、气等重要价格的调整。②根据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制定并调整垃圾收费标准。③积极参与并推进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2、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医疗、教育、物业等领域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①做好药品生产成本调查,为省局核定、梳理药价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医药、医疗降价政策,缓解部分群众“看病贵”问题。②继续抓好收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一费制”政策和教材降价政策,整顿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完善收费公示制度,缓解部分学生“上学难”问题。③在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全面推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基础上,改进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3、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继续开展清费治乱,抓好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解决好优化发展环境的问题。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抓住关系国计民生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好转。一是加强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要配合成品油价格改革,检查各炼油企业、批发企业和社会零售企业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情况。要严肃查处在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中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行为。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加价政策但不按要求脱硫的行为,严肃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不按标准处理但领取政府补贴的行为,严肃查处行政机关截留、挪用污水处理费收入或垃圾处理费收入导致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三是加强对涉及出租车收费的检查。进一步清理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四是加强对住房价格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经济适用房价格、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价外加价乱收费的行为。此外,还要进一步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利用政策提醒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强化价格法规政策宣传,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继续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积极推行明码实价,培育“价格诚信单位”,营造诚信兴业的市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只有真查、真管,才能扩大物价部门的影响,树立物价部门的权威。要创新查处方式,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好查处结果分析研究不够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在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震慑违法者,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地位。
(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完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也是服务企业和群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按照国家、省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这项活动。计划在年内开展“进社区”、“进校园”和“进景区”三个专题试点活动。在巩固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和价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学校、景区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为社区群众、学生家长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政策服务,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把价格监督、服务范围延伸到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和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把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加强价格基础性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全市价格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方案,要在上半年开展“两个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整顿规范,巩固扩大清理成果,将依法行政贯穿于价格工作始终。二是继续加强农产品供求、成本调查分析,推广农产品价格信息下乡到村经验;根据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成本监审工作制度,抓紧制定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推动成本监审工作健康开展。三是继续加强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开展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确保“双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大力开展对社会的价格认证工作,做大价格认证工作事业。四是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和工作交流,围绕不同时期价格工作的重点和形势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泉城价格》以及政务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和重要价格工作,科学把握价格宣传的方向和力度,发挥好价格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
(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
做好价格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水平,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作为保障。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干部素质。要加强学习和磨炼,努力提高物价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拿出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方案,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机制,促进物价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与尚不完善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增加,必须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高全市物价工作的水平。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大厅、价格举报热线等窗口作用,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市场观念、创新观念、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务实为民、清廉高效、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把物价新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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