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4 21:58:46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全文内容,提供给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

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工食堂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职工就餐质量及安全,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职工食堂及全体职工。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党政办内设食堂管理员岗位,具体负责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就餐环境、采购成本控制、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第四条 食堂实行原材料自购,由局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采购,食堂管理员负责购入菜品的验收。

  第三章 原材料采购

  第五条 为了便于管理管理,原材料从大型连锁超市采购,超市没有的,按照质优价廉、服务及时可靠的原则优选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协议,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六条 原材料送达时,需由2人以上签字验收,确保食品安全。签收单一式三思教育,第一联食堂管理员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科作为记账凭证、第三思教育交供货商作为结算凭证。

  第七条 坚持按需采购的原则,定期盘点库存,做好出入库记录。避免品种重复、数量积压而导致过期失效。

  第八条 党政办适时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食堂管理员、党政办相关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考察小组负责;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检验检疫、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卫生许可状况等,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第四章 厨房管理

  第九条 由党政办组织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原材料卫生;确保厨房、大厅、餐桌等部位清洁;确保餐盘、碗筷等餐具洁净。

  第十条 加强对后厨人员个人卫生的检查,包括后厨人员仪容仪表、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等内容。

  第十一条 按照卫生、安全的要求,蔬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实行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第十二条 食堂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采购物品,确保卫生。做到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食材区域内不得使用化学灭鼠、杀虫剂。

  第五章 就餐管理

  第十三条 早餐就餐时间为7:20-8:00,午餐就餐时间为12:00-12:40。用餐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餐厅用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等其他地方就餐。

  第十四条 用餐对象: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退休人员(只含早餐)。

  第十五条 提供就餐服务时,后厨人员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十六条 每周五确定下周菜谱。根据就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采购量,厉行节约。有外来办事人员临时就餐的,需提前与党政办联系。

  第十七条 全体职工应爱护公物,珍惜粮食,文明就餐,自觉维护就餐秩序。用餐结束后,将餐具放至指定地点。

  第十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调整服务保障措施,提高满意度。

  第六章 对外接待

  第十九条 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党政办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第二十条 报餐必须在上午9:30、下午15:30以前与党政办后勤负责人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第二十一条 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第二十二条 接待标标准每人每餐30元,特殊情况党政办另做安排。

  第七章 物资管理

  第二十三 每日所购物品按品种、数量、单价逐一记账,月末结算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次月上旬公布上月收支明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四 食堂灶具、餐具、电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统一由财务造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物品、食堂餐具等供私人使用;

  第二十六 购入的商品物资须填制《物品验收入库单》,食堂管理员对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后入库保管,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由财务收作采购报账附件;月末由食堂管理员、后勤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三方一同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清查、核对帐目,发现误差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原材料采购时,由食堂管理员把好检验检疫关,确保食材合格。主厨检查菜的清洗、卫生质量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加工流程。

  第二十八条 工作期间,应保持通风,严禁密闭。当日结束后,应关闭燃气,关闭除冰箱外所有电源,保持通风。

  第二十九条 局党政办负责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就餐后,出现身体不适人员占就餐人数5%以上的,及时就医,并由国家卫生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将留样送国家卫生部门检验,并确认是否是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如发生集体性疑是食物中毒,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条 按规定列支经费开支项目。食堂管理员须在每月28日前根据本月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月费用预算安排。

  第三十一条 按程序及时报批费用。月末食堂管理员统计当月就餐人数、支出单据,由党政办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再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出纳方可结算支付食堂费用。

  第三十二条 食堂管理员对食堂收支账目要按常规用餐、接待用餐、分开记账。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总结范文03-23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方案与措施(精选11篇)05-13

公司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6-07

承包职工食堂方案04-06

承包职工食堂方案06-05

职工食堂应急预案03-25

职工食堂经营方案03-19

职工食堂承包方案08-19

职工食堂工作总结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