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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化诚信岐山创建活动,以开展和谐岐山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和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和谐岐山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制订计划。
为了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进展,成立了由局长刘宗岐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金叶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及时制订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对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全面安排,并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夯实了机关及系统各单位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并坚持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促进了这项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 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开展领导专题辅导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记学习笔记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新《党章》、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及省市县党的代会精神。同时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学党章、见行动活动及“五型”机关创建活动。我们以这些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养成勤奋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明意识。据统计,全局干部每年记学习笔记均在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4篇以上,局机关举办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化推进和谐岐山建设提升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学习体会等学习园地16期。向省市报刊发表文章9篇。向基层做法制报告48场次。
三、丰富载体,开展活动
为深入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结合实际,着力丰富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三月份“学雷锋、讲文明、促和谐教育实践活动。”“公民道德与诚信建设”、“慈善一日捐”等重点活动,我们在全局积极开展了献爱心、扶贫帮困、法律援助、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围绕创造最佳人居环境,最佳投入环境,最佳服务环境,在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了“诚信守法、文明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了《XX市诚信公约》和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自觉实践活动。每年年初,县局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签订“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责任书。局党组定期督促检查,抓好组织实施。同时,以各种实践活动为载体,促进了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一是开展了学习雷锋精神,践行公民道德活动。活动月中,系统干部职工共做好事276件,帮扶困难群众112户,人均参加义务劳动20余次。二是组织开展了各种捐助活动。年内,为慈善协会捐款870元、为新农村建设包抓村捐款2000元、为计生贫困户捐款500元、为“春蕾女童班”捐赠文具盒50个。三是围绕“绿色岐山”建设,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近年来,共义务栽植树木11000多棵,捐献苗木款1300余元,养护岐蔡路绿化带300多米。四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各个领域,为“平安岐山”、“和谐岐山”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来,公证、两律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83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109件,代写法律文书1668份,义务法律咨询1865人次,担任法律顾问84家。
四、注重实效,推进工作
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了“携手自律、共铸诚信”活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具体的诚信服务标准,向社会各界发出诚信倡议书,建立了“诚信联盟”。坚持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为宗旨,深入开展行业“规范执法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监督检查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五型”机关创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坚持文明办公。同时,在机关扎实细致地开展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坚持组织干部做好机关环境卫生的美化、绿化工作,为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齐心协力,再鼓干劲,再添措施,狠抓落实,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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