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交通事故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1
原告:,男,汉族,1_年4月20日出生,__人。现住。电话:
被告:,男,汉族,身份证号:,__人。电话:
被告:,男,汉族,身份证号:,住。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驾驶冀f轿车沿朝阳南大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受伤。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_市第二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脱位(旋前—外旋ⅳ°)。后经_市道路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21280。59元,被告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7月9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2
原告:__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____年11月30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____骑车行使至____镇______路时,与原告______发生碰撞,造成原告______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______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____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______医院进行治疗,被告____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0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______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费32440元外,同时再给付30000元作为后期治疗、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治疗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____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____元左右,误工费____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____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病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治疗,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____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____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____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3
原告:陈,女,汉族,19__年2月22日出生,__县人,住__县__镇。
被告:陈,男,汉族,19__年5月24日出生,__区人,住__区。
被告:张,男,汉族,19__年6月10日出生,__区人,住__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营养费720元,护理费4560元、误工费4560元、交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5年__月__日11时25分许,原告乘坐被告张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莆田市内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驾驶的闽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2_年9月__日,城厢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被告负本事故同等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治疗,共治疗24天,由于两被告不再支付医疗费。原告在病情好转的的情况下出院,医生建议休息叁个月,并门诊继续治疗。之后,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调本事故的.赔偿事宜,两被告拒不答应。两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共造成经济损失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16785—905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16785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30元/天_24天),营养费720元(30元/天_24天),护理费4560元(114天_40),误工费4560元(114天_40),交通费500元。由于两被告拒不偿还原告的上述经济损失,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诉。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4
原告:xxx,男,汉族,x年06月16日出生,身份证xxx,住址:广西xxx,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x年01月10日出生,身份证:xxx,住址:广西xxx,电话: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xxx赔偿原告139913.70元。
二、本案诉讼费、鉴定费(1500元)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12月30日12时53分许,在省道xxx线54公里+150米处路口路段,被告xxx驾驶桂xxx号小型方向盘拖拉机与原告xxx驾驶的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x公交重认字[]第00123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xxx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乘坐原告摩托车的xxx无事故责任。原被告双方都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原告受伤后,从x年12月30日14时00分至x年1月1日在xxx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转院到xxx人民医院住院25天至x年01月26日出院。共住院28天。医院诊断为:1、右胫骨上段、平台粉碎性开放性骨折, 2、右腓骨近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3、右膝前叉韧带断裂、半月板撕脱,4、右漆关节脱位,5、右股四头肌肌腱部分断裂;6、中度失血性贫血,7、髌韧带断裂。xxx人民医院出院医嘱:①继续全休6个月,加强营养;②3个月后复查CT,由医院指导时行走,③不适随访。经xxx司法鉴定中心x年7月29日做出如下伤残鉴定:xxx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致右下肢功能丧失25.2%构成Ⅸ(九)级伤残,x年8月3日作出鉴定意见:属Ⅸ级伤残。
根据《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xxx应当为其所有的驾驶的小型方向盘拖拉机购买交强险,事故发生时,被告没有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导致原告不能获得交强险赔偿。因此,被告xxx应当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的损失,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原告找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但被予以拒绝。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12月7日
相关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承保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22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为了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顺利理赔,受害人选择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可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受害人未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一般宜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
两车或多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双方或多方均有过错,一方或多方车内人员主张损害赔偿的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两车或多车相撞造成一方或多方车内人员损害,车内人员以合同关系主张赔偿的',由合同相对方先行承担责任。
车内人员以侵权关系主张赔偿的,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各责任方应对车内人员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车内人员与本车一方存在配偶关系或车内人员系本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其他各方要求扣除本车一方根据责任大小应承担份额的,可以支持。
借用、租用他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借用、租用他入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自己承担责任。非机动车肇事者逃逸后,非机动车车主无法证明另有肇事者或者未提出其他合法免责事由的,应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责任的承担
根据《条例》第21条规定,除交通事故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以外,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事故,包括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等情形,由保险公司首先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除财产损失外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加害人追偿。
在保险公司理赔前,加害人在交强险限额内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金之后,要求保险公司就此部分予以理赔的,不予支持。
有挂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的处理
虽然根据规定有挂车的机动车本车和挂车应当分别投保交强险,但在行驶中,机动车本车与挂车事实上仍为一车,故当有挂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就其承保的两份交强险承担理赔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的赔偿顺位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0月16日给安徽高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复函([20xxJ民一他字第25号)已 经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 额中的赔偿次序,由请求权人自己选择。请求权人选摔优先 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 任险赔偿。故请求权入选择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优先赔偿 精神损害的,可以支持。
具状人:
x年12月7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5
原告:___,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被告:___,男,___年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四川省射洪县____。
被告:____,女,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住四川省射洪县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6065元,续医费15425元,鉴定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44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3350元,误工费3350元,车辆修理费1300元,交通费200元,共计33625元。
2、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3日,被告驾驶川_______客车,沿从农业园区转盘沿宝圣大道行驶时,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等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xx年8月5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渝北区支队做出第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第一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第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的损失包括:医药费6065元,续医费15425元,鉴定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44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3350元,误工费3350元,车辆修理费1300元,交通费200元,共计33625元。肇事车辆系第二被告所有,并且,第一、二被告系夫妻关系,故二被告应该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予以立案审理,依法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20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6
原告: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生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工。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________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________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________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________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7
原告:姓名___,性别: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住址:____省___市___区___镇___村___组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告一:姓名___,性别: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住址:____省___市___区___路___小区___号___楼___单元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告二: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____省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座___层。
负责人:____。职务: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___元(其中:医疗费___元、后续医疗费___元、误工费___元、伙食费___元、护理费___元、交通费___元、住宿费___元、营养费___元、残疾赔偿金___元、残疾辅助器具费___元、被抚养人生活费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元);
二、依法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共计___元;
三、依法判决被告二在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事故概况
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驾驶车牌号为的小轿车与被告一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身与财产损害。事故地点为:___;事故原因为:___。该事故已由市区交通警察支队做出编号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保险情况
事故发生前,被告车辆已在被告二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
原告认为:被告一应就交通事故造成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被告二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具状起诉,请求支持原告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8
原告:xxxx
住址:xxxx
被告一:xxxx
住址:xxxx
被告二:xxxx
住址: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停运期间xx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x年xxxx月xxxxx日原告xxxxxxx驾驶xxxxxxx出租车公司xxxxxx出租车与被告xxxxxx驾驶xxxxxx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xxx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xxx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xxxxxx负责。原告xxxxxx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xxx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xxxxxxx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xxxxx年xxxx月xxxxx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xxxxxxx行驶。
原告认为:被告xxxxx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xxxxx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xxxxxx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损失。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xxxxxxx
xxxxx年xxxx月xxxxx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9
原告:_,女,19_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系原告的___。
被告一:___,女,19__年_月_日出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_。
被告二:中国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支公司,住址:___。 负责人: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二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___ 元;
2、请求被告二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__年_月_日_时_分,被告__驾驶粤___号小型汽车(机动车所有人:___)自_路向__路方向行驶至_时,因操作不当与由原告___驾驶的由___向___行驶的粤___普通二轮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___)发生碰撞,造成原告__人身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___公安交通管理局___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编号___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___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生事故当日,原告___被送进____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___,自20__年_月_日至
__年_月_日住院治疗,共计住院_天,期间留一人陪护,出院时医嘱建议休息三周,注意补充营养,定期复诊,不适随诊,门诊随诊。共产生医药费__。原告陶海霞于_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到_复诊,医嘱建议休息_,产生医疗费共计_元。此次事故造成原告___车辆损坏,车辆维修共花费__元。
被告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____公司系肇事车辆粤___号小型汽车(机动车所有人:___)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号___)及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单号___,保险限额20万元,不计免赔)的承保公司,两项保险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止,此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被告_公司应在交强险有责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内向原告_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_元,在交强险有责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内向原告赔付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_元。但被告_保险公司一直拒绝赔付两原告上述款项,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0
原告廖,男,1X年X月XX日出生,__市苏仙区人,住__市苏仙区XX村X栋X单元号。联系电话:。
被告何,男,1X年X月X日出生,__市北湖区人,住__市北湖区鲁塘镇XX村_组,系湘L号肇事车辆驾驶员。联系电话:13。
被告何,男,__市北湖区人,住__市北湖区鲁塘镇XX村5组,系湘L号肇事车辆车主。联系电话:1。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住所地:__市飞虹路1_号。联系电话:2__3__1。
法定代表人徐郴范,系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医鉴定费、辅助器具评估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康复费等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_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何、何承担。
事实与理由
_年_月_日15时许,被告何驾驶被告何所有的湘L号重型自卸货车沿S322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开发区工业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横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九八医院住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转至__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原告前后共住院天,共花医疗费454__元,出院诊断为:1、右足毁损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3、头皮挫裂伤。经司法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陆级伤残。_年_月1_日,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认字()第A__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被告何为其所有的湘L号货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保险限额为12。2万元,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期限内。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告何、何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详见附后清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但至今,被告仅支付医疗费45_元,余款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__市北湖区法院
具状人:
_年月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1
原告王__,男,1_年8月6日出生,住_市_区_1,系出租车司机。
被告侯__,男,住__市大港区__镇__村。
第三人董__,男,住__市津南区__镇__村。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9065元及车辆损失5000元。
2、判令第三人承担垫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_年3月9日,原告驾驶"夏利"牌小车沿津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世纪大道交口时,与世纪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的被告驾驶的"金杯"牌客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因此,原告住院25天。
事故发生后,__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__大队认定,被告无驾驶执照驾驶车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经调解,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经查,被告驾驶的.车辆系从第三人处购买,但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判准原告之诉讼请求。
此致
__市大港区人民院
具状人:王__
_年九月十三日
附: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复印件)
2、肇事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3、各项损失明细及医药费、交通费单据
交通事故起诉状12
甲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乙方与甲方儿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乙方自愿对甲方进行赔偿。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贰拾陆万元整(260 000.00元),其中,事故发生后已支付6万元,剩余20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当天支付到甲方以下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二、甲方收到26万元赔偿款后,自愿向乙方出具谅解书,并自愿放弃对乙方其他赔偿请求的权利。
三、协议签订后,对于甲方剩余的损失,乙方应提供其驾驶证及肇事车辆××的行驶证等保险理赔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肇事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赔偿款。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3
原告:性别:男年龄:民族:汉住所:身份证:
被告(一):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一、请求被告承担伤残赔偿金70792。2元。
二、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原告之子)生活费17204。2元,承担(原告之女)生活费25806。3元。合计43010。5元。
三、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原告父亲)扶养费5883。22元,承担被扶养人(原告母亲)扶养费7984。37元。合计13867。59元。
四、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75000。00元(医疗费约125000。00,被告已承担50000,具体数额以医院证明为准)。后续治疗医疗费120__元。合计:820__元。
五、请求被告承担误工费35000元。
六、请求被告承担护理费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费35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200元、营养费5000元。合计:43510元。
七、请求被告承担精神赔偿金20__0元。
八、以上合计:308180。29。
九、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十、请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__年2月2日晚上8时40分,在某某广场地下停车场,被告(一)驾驶机动车从停车场驶出,行驶至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通道右转弯时,从后面撞倒原告并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车停了下来再次加速,车的右轮从原告下腹部碾压过去,被告在停车场驶出时速度过快,未尽注意义务,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原告九级伤残。
20__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但是在20__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布,当时原告就怀疑被告(一)酒后驾驶,因为事发时间为晚上八点多,正是晚饭时间,况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过,是旁边有人叫停车时车才停下来,种种迹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后驾驶,原告向交警大队提出质疑,交警大队既未给被告(一)做酒精检测,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经过,忽略被告(一)存在严重过错,只作了简单的笔录后就作出事故认定,原告对该份事故认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心存疑虑。原告申请法庭能详细了解当时的`事发经过,调取事发录像资料以确定当时事发情况及责任关系。
原告在医院住院将近一年,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并落下残疾,被告支付少量医疗费后对原告不闻不问,导致原告至今大部分医疗费都未能结清,原告上有年老无工作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下有二个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权行为给原告身体、经济、家庭、生活带来巨大伤害。
被告人身侵权行为导致原告伤残,虽然伤残鉴定原告丧失的是部分劳动能力,但原告从事的是货物运输行业,除了汽车货运原告无其它特长也无其它手艺,而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右腿残疾,从此原告不能再从事汽车运输,甚至不能再开车,使原告不能再从事赖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养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击,生活着落出现问题,原告二个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从此生活在父亲残疾的阴影之下,对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负面影响,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打击是非常大的。原告作为父母的经济来源支柱,作为自己家庭的顶梁柱,从此可能变成伤残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员的精神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20__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民事诉讼法》及交通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而被告至今未给原告任何赔偿,据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起诉状14
原告:
住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
被告:
住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住宿费 元、护理费元、营养费元、残疾赔偿金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______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______元、鉴定费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______,原告在下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______市______路与______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___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事故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__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______,遗留______,______功能障碍,属______级伤残” (见证据______)。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______受伤, 医院于______年___
交通事故起诉状15
原告:
负责人:
地址:
被告:
住址:
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被告委托原告指派律师作为其与____不当得利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约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期律师费______元;在第一次开庭前支付第二期律师费______元整,如因原告撤诉,案件不用开庭,甲方应在收到撤诉裁定书后支付此笔律师费。被告于合同签订后,支付了第一期律师费______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方律师在法定期限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______元人民法院收到案卷后,安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庭。开庭前夕,该案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裁定准许撤诉。
原告律师在收到裁定书后,多次通知被告领取裁定书及缴纳第二期律师费,后又两次将裁定书邮寄给被告。被告不签收邮件,也未缴纳律师费。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第二期律师费5000元。因被告未积极履行合同设定的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状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准如上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附件1:《委托代理合同》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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