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

时间:2024-09-05 11:30:56 起诉状 我要投稿

【推荐】交通事故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1

  原告:xxx,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现住xx。电话:xxx

【推荐】交通事故起诉状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人。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住xx。

  被告:xx保险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地址:xxx。电话: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xxx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xxx驾驶Fxxx轿车沿xxx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xxx(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xxx受伤。xxx市公安局交警认定,被告x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xxx市xx医院诊断为xxx。后经xxx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xx元,被告xxx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2

  原告: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被告一: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被告二: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xx元;住院火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交通费xx元;伤残鉴定费xx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x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x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出院后已经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xx元。以上各项赔付共计xx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手术安装内置固定钢板,后期需要取出时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5、判令保留原告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向被告另行起诉的权利。

  6、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被告xx驾驶车牌号为xx的小型客车,沿xx路行驶到移动公司路段时,违反禁令标线指示掉头,与xx驾驶的车牌号为xx的大型客车碰撞,致xx公交车上的乘客xx摔倒受伤,造成其锁骨骨折,以及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手术治疗xx天出院。原告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不能穿衣,翻身,洗漱和自我移动),原告因年龄偏大,锁骨骨折手术后,仍感疼痛不适,尤其在天气变化时疼痛加剧,活动功能不能完全恢复,转身,抬手受到限制,而且根本不能再提重物。致使原告无法再独立生活。这不仅给原告带来很大痛苦,也给家人带来很大困难。原告于xx年xx月xx日,经xx交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右锁骨骨折致十级伤残,两胸多发肋骨骨折致十级伤残”。

  经公安交警出警现场勘察,交管部门认定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由被告xx负全部责任。

  截止到目前,被告xx已垫付原告住院期间的手术费,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共计xx元。原告出院后的继续治疗以及其他费用均由原告自己承担。后经原告与被告就应承担的费用方面协议,未能达成一致。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附:

  起诉状副本xx份;

  证据材料副本xx份。

交通事故起诉状3

  原告:郭某,女,汉族,40岁,现住址:锦州市黑山县【】镇,身份证号:。

  被告:王某,男,汉族,45岁,现住址:锦州市开发区【】村,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因交通事故给我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6588。25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7年12月25日7时40分,被告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锦州开发区南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锦港大街十字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郭某相刮,造成郭某受伤。郭某于_7年12月25日至_8年3月26日在锦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93天。经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郭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_8年3月28日,锦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郭某无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身心均造成了巨大伤害,被告已给付医疗费23000。00元,故依法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交通事故起诉状4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______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_____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____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_____路、________路路口时,遭遇被告____驾驶的车(牌号为____)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________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____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____)。原告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级伤残”(见证据____)。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交通事故起诉状5

  原告(yuangao)一:杨,男,身份证:

  住址:河南省商丘市

  原告(yuangao)二:温州市xxx

  住所:温州市温金大道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何焕明,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东兴南路号,电话:

  被告一:,男,身份证

  住址:四川省富顺县

  被告二:广州市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三广州

  住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被告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58938元,评估费2800元;

  2,判决被告四在交通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判决上述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分许,原告一驾驶原告二所属的车辆浙C13xxx重型半挂引车在广惠高速公路自惠东向广州方向正常行驶;被告一驾驶车牌号为粤AD1233重型半挂引车也行驶在广惠高速公路上,且被告一所驾驶车辆与原告同方向自惠东向广州方向行驶,由于被告一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粤AD1xxx车辆与浙C1xxx重型半挂引车发生碰撞,经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将车辆开到华南地区唯一有资质维修此类车型的`广州优驷达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一类机动车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原告委托了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之损失价格进行了评估,车辆拆检后经鉴定,车辆损失总价为58525元(见穗华价估(新)〔20xx),而实际维修总价为58938元。

  经查证,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请的司机,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被告二指派的运输任务。而肇事车辆粤AD1xx重型半挂引车属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险人直接向被告四购买了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现原告的车辆已修复,事故给原告造成损失共计58938元,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原告以实际损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赔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贵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

交通事故起诉状6

  原告:

  住址:

  被告一:

  住址:

  被告二: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停运期间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xxxx驾驶xxxx出租车公司xxx出租车与被告xxx驾驶xxx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x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xxx负责。原告xxx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xxxx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xx年xx月xx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xxxx行驶。

  原告认为:被告xxx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xx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xxx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损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7

  原告一:xx,男,身份证:

  住址:xx

  原告二:xxx

  住所: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XX

  地址:XX,电话:

  被告一:XX,男,身份证

  住址:XX

  被告二:XX

  住址:XX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三:XX

  住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被告四: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XX路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元,评估费2800元;

  2,判决被告四在交通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判决上述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分许,原告一驾驶原告二所属的车辆浙C13xxx重型半挂引车在广惠自惠东向广州方向正常行驶;被告一驾驶车牌号为粤AD1233重型半挂引车也行驶在广惠高速公路上,合同履行。且被告一所驾驶车辆与原告同方向自惠东向广州方向行驶,由于被告一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粤AD1xxx车辆与浙C1xxx重型半挂引车发生碰撞,经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将车辆开到华南地区唯一有资质维修此类车型的.广州优驷达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一类机动车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原告委托了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之损失价格进行了评估,车辆拆检后经鉴定,车辆损失总价为元(见穗华价估(新)),而实际维修总价为元。

  经查证,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请的司机,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被告二指派的运输任务。而肇事车辆粤AD1xx重型半挂引车属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险人直接向被告四购买了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现原告的车辆已修复,事故给原告造成损失共计元,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原告以实际损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赔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贵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

交通事故起诉状8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涵江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下称“原审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并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按城镇居民标准认定被上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不仅不符合客观事实,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请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并按农民标准予以认定。

  1、被上诉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明显系事后单方制作而成,主要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租赁期限长达三年,租赁面积177.35平方,租金却按照300元/月计算,明显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2)该《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所租赁的房屋具体位置,无法证明被上诉人的实际租住地。卓坡居民委员会与涵东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依法不能采信,《证明》中提到“暂住”,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暂住证明;且“新涵街号401室”与上诉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林和平所有的房产证并非同一地址,前后存在矛盾;再者,林和平系外地人,其在涵江买房应当是用于自身居住,对外出租且租金如此廉价与常理不符。被上诉人所提交的证据,显然系事后为达到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目的'而刻意虚构而成,依法均应当不予采信,一审法院未查清案件事实,草率认定被上诉人的租住地在城区范围,明显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2、被上诉人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从事工作及主要收入来源,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被上诉人原本就是涵江区人氏,家庭住址在涵江区江口镇,根本无需租房。且,被上诉人为证明其收入来源曾向原审法院提交过工作及收入证明(被上诉人当庭予以撤回),根据提交的工作收入证明,被上诉人系在荔城区西天尾镇的鞋厂上班,那么被上诉人将房子租住在涵江根本不符合常理。被上诉人主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却予以支持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二、被上诉人原审诉求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合理,原审法院予以支持明显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其中,医保费用应按医疗费总额的20%予以扣除;误工费应当按照88.74元/天计算,误工天数为实际住院天数101天;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应当按照11184.2元/年的标准计算;鉴定费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项目,保险公司不承担;二次手术费应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车损费未经保险公司定损,且成龙摩托车行不具备修车资质,依法不应当予以认定。上述赔偿项目及金额,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三、原审法院在交强险限额内预留给案外人的费用偏少,对案外人不公平,请求二审法院适当予以增加。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按城镇居民标准认定被上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且部分赔偿项目的认定是错误的,请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9

  原告:___,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被告:___,男,___年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四川省射洪县____。

  被告:____,女,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住四川省射洪县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6065元,续医费15425元,鉴定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44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3350元,误工费3350元,车辆修理费1300元,交通费200元,共计33625元。

  2、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3日,被告驾驶川_______客车,沿从农业园区转盘沿宝圣大道行驶时,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等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xx年8月5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渝北区支队做出第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第一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第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的损失包括:医药费6065元,续医费15425元,鉴定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44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3350元,误工费3350元,车辆修理费1300元,交通费200元,共计33625元。肇事车辆系第二被告所有,并且,第一、二被告系夫妻关系,故二被告应该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予以立案审理,依法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20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0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汽车救援费____元、施救费____元、车辆修理费____元,合计____元(_大写_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______全险,保险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原告向被告交纳了保险费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驾驶车辆在_________与______(方位)车______,原告向被告报告了保险事故,被告随后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原告支付了________元汽车救援费、_________元施救费、车辆修理费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

  随后,原告向被告提出了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向原告送达《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原告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1

  原告:,男,汉族,1_年4月20日出生,__人。现住。电话:

  被告:,男,汉族,身份证号:,__人。电话:

  被告:,男,汉族,身份证号:,住。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驾驶冀f轿车沿朝阳南大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受伤。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_市第二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脱位(旋前—外旋ⅳ°)。后经_市道路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21280。59元,被告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7月9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2

  原告:性别:男年龄:民族:汉住所:身份证:

  被告(一):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一、请求被告承担伤残赔偿金70792。2元。

  二、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原告之子)生活费17204。2元,承担(原告之女)生活费25806。3元。合计43010。5元。

  三、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原告父亲)扶养费5883。22元,承担被扶养人(原告母亲)扶养费7984。37元。合计13867。59元。

  四、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75000。00元(医疗费约125000。00,被告已承担50000,具体数额以医院证明为准)。后续治疗医疗费120__元。合计:820__元。

  五、请求被告承担误工费35000元。

  六、请求被告承担护理费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费35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200元、营养费5000元。合计:43510元。

  七、请求被告承担精神赔偿金20__0元。

  八、以上合计:308180。29。

  九、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十、请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__年2月2日晚上8时40分,在某某广场地下停车场,被告(一)驾驶机动车从停车场驶出,行驶至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通道右转弯时,从后面撞倒原告并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车停了下来再次加速,车的右轮从原告下腹部碾压过去,被告在停车场驶出时速度过快,未尽注意义务,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原告九级伤残。

  20__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但是在20__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布,当时原告就怀疑被告(一)酒后驾驶,因为事发时间为晚上八点多,正是晚饭时间,况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过,是旁边有人叫停车时车才停下来,种种迹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后驾驶,原告向交警大队提出质疑,交警大队既未给被告(一)做酒精检测,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经过,忽略被告(一)存在严重过错,只作了简单的笔录后就作出事故认定,原告对该份事故认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心存疑虑。原告申请法庭能详细了解当时的事发经过,调取事发录像资料以确定当时事发情况及责任关系。

  原告在医院住院将近一年,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并落下残疾,被告支付少量医疗费后对原告不闻不问,导致原告至今大部分医疗费都未能结清,原告上有年老无工作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下有二个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权行为给原告身体、经济、家庭、生活带来巨大伤害。

  被告人身侵权行为导致原告伤残,虽然伤残鉴定原告丧失的是部分劳动能力,但原告从事的是货物运输行业,除了汽车货运原告无其它特长也无其它手艺,而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右腿残疾,从此原告不能再从事汽车运输,甚至不能再开车,使原告不能再从事赖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养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击,生活着落出现问题,原告二个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从此生活在父亲残疾的阴影之下,对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负面影响,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打击是非常大的。原告作为父母的经济来源支柱,作为自己家庭的顶梁柱,从此可能变成伤残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员的精神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20__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民事诉讼法》及交通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而被告至今未给原告任何赔偿,据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起诉状13

  原告:陈,女,汉族,19__年2月22日出生,__县人,住__县__镇。

  被告:陈,男,汉族,19__年5月24日出生,__区人,住__区。

  被告:张,男,汉族,19__年6月10日出生,__区人,住__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营养费720元,护理费4560元、误工费4560元、交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5年__月__日11时25分许,原告乘坐被告张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莆田市内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驾驶的闽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2_年9月__日,城厢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被告负本事故同等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治疗,共治疗24天,由于两被告不再支付医疗费。原告在病情好转的的情况下出院,医生建议休息叁个月,并门诊继续治疗。之后,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调本事故的`赔偿事宜,两被告拒不答应。两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共造成经济损失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16785—905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16785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30元/天_24天),营养费720元(30元/天_24天),护理费4560元(114天_40),误工费4560元(114天_40),交通费500元。由于两被告拒不偿还原告的上述经济损失,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诉。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14

  原告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工作单位:

  电话:

  被告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工作单位:

  电话: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营养费××元,护理费××元、车份损失××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共计××元整。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及理由: (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争议内容,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此致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此处要求原告本人亲笔签字)原告(签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1、原告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

  2、驾驶员信息,车主信息;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4、修车费单据复印件一份;

  5、交通费用票据复印件一份;

  6、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一份;

  7、起诉书副本一份;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被告车辆投保资料

  备注:起诉书一式二份,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颜色需用蓝黑或黑色),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需用A4纸复印)。

交通事故起诉状15

  原告:李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省____县人,现住,身份证号:____电话:

  被告一:王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省县人,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电话:

  被告二:____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告三:____保险公司,住所地:

  负责人:,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王____、____公司赔偿原告误工费9000元、护理费7697.3元、交通费9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50元、营养费540元、后续治疗费5000元、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费680元,共计____元。

  2、被告____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赔付责任;

  3、由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____1年7月27日3时30分许,被告王____驾驶被告____公司所有的云A6666号轿车在北京路倒车时,未确保安全,碰撞行人李____,致李____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____字[____1]第340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王____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见证据1)云A6666号轿车已在被告____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号分别为____。(见证据6)

  事故发生后,被告王____在没有标明现场位置、没有报警的情况下,用云A6666号轿车与原告李____家属一起将伤者李____送往____医院进行治疗55天,被告王____已支付全部医疗费。经诊断,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____骨折,医嘱出院后卧床休息一个月。(见证据2)

  原告李____于____1年12月1日经____神马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手骨折,出院后需定期复查,并服用药物治疗,后续治疗费____0元,自受伤之日起全休4个月。”(见证据3)。

  综上所述,此次事故给原告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请求贵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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