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1
原告:____,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湖南省安乡县人,住安乡县___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湖南省安乡县人,住安乡县___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为由向原借款_________元,并约定利息______元/月,约定还款时间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仍未向原告偿款借款(或已偿还本金______元,利息______元,余额______元)。为维护原告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此致
安乡县人民法院
附:证据清单
(相应证据)
具状人:(本人签名)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起诉状2
原告:___,女,_族,__年_月_日生,住__市__区__路__号院_号楼_号。电话:______
被告:___,男,_族,__年_月_日生,住__市__区__路__号院_号楼_号。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__死亡后所遗留的遗产(房屋一套价值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系亲__,其父__去世后所留房产一套,位于__区__街_号院_号楼_单元_号,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丘(地)号:__________,房产所有权人___。
原被告因该房屋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判。
此致
敬礼!
__市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年__月__日
民事起诉状3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联系方式:xxx。
身份证号:xxx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联系方式:xxx。
身份证号: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告xx骑车行使至xx镇xxx路时,与原告xxx发生碰撞,造成原告xxx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xxx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xxx医院进行治疗,被告xx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0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xxx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费32440元外,同时再给付30000元作为后期治疗、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治疗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20xx年xx月xx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xx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xx元左右,误工费xx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xx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病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治疗,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xx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xx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xx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4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xx,男,汉,住 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男,汉,住 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上诉人 xxxxx 与被上诉人 xxx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揭阳市xxxx人民法院(xx)揭xxx民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特向贵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裁定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二、若判决被上诉人为涉案土地的权利人,则将原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地合同书》于上诉人提出反诉请求解除合同之日(即20xx年4月20日)起解除。
三、若判决被上诉人为涉案土地的权利人,则将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为被上诉人收取上诉人的20xx年度租金人民币8500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付还上诉人。
四、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周xxxxx承担。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xx 市xxx法院
上诉人:xx
xxx年xxxxx月xxxxxxx日
民事起诉状5
原告:冯某某,女,x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x年2月10日,汉族。系原告冯某某之母,
被告:陈某某,男,xx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系原告陈某某之父。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xx元,
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
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母亲)x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x年11月22日原告在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冯某某)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XX月 日
民事起诉状6
原告: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XX,总经理。
联系方式:代理人曾镜同律师
被告:南宁XXX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6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原告自20xx年2月1日起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JDX(NZ)1005046(SB)的《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合同总价格为360000元的流量开关、液位开关及转子流量计等设备。
《购销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购销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100000元货款,尚欠原告货款260000元。
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 20xx年10月23日,被告及广西XXX纸业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计划》,内容为“经过三方详细核对,由南宁XXX纸业有限公司及广西XXX纸业有限公司欠你公司的`货款分别为260000元及137902.76元,经三方友好协商,现计划如下的还款计划,所有货款397902.76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分别为两月每月还款15万元,最后一个月还款97902.76元”,可是,在《付款计划》作出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100000元货款,到现在为止,被告仍欠原告货款160000元,而广西XXX纸业有限公司并没有向原告支付过货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等法律之规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横县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7
原告:金牛区 建材经营部,住所地:金牛区 街道 社区三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被告:四川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长庆 号
法定代表人:贺 职务 总经理
被告:李 ,男,汉族,生于 年7月14日,现住于成都市金牛区 路1号4栋 单元 楼5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元,以及从 年6月 日起至款清之日时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利息暂定为一万元)。以上合计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供销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1承建的 项目供给模板木方建材。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了供货义务。 年 月 日双方进行结算,确认货款总额为 元。同时被告2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被告均拒绝推诿。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故此,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8
原告魏,男,19xx年x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身份证号420xxx8,
住址武汉市桥口区长丰街长丰村号,联系电话027-83x2 13x3。
被告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桥口分局,法人代表刘,职务:局长。地址:武汉市硚口
区沿河大道348号,联系电话:8,邮政编码:。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封门堵路侵犯人身财产权。
诉讼请求:
1、排除妨碍,清除封门堵路建筑垃圾,彻底恢复道路通行功能;
2、赔礼道歉;
3、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武汉市x2年度城中村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函》(鄂土资函)[x2]20xx号土地征收批文,武汉市桥口区长丰街长丰村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
x4年10月13日深夜至次日凌晨,长丰村综合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周某一行约六七人组织数台机动车辆将大量建筑垃圾倾倒在原告所居住的'长丰村号东侧大门前,致使原告全家楼上楼下租户及周边居民不能正常工作与出行。上述事实有现场监控录像视频为证。
长丰村综合拆迁办公室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与侵犯了原告人身财产权益,为此,原告于事发当日即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桥口区人民政府及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桥口分局进行了投诉(网上截图为证),但是,时至今日,建筑垃圾依然堆放在原告住所长丰村号东侧大门前,原告人身财产权益受到非法侵犯而得不到任何保障,为维护原告合法人身财产权益,原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向武汉市桥口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予依法审理秉公裁判。
此致
武汉市桥口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魏
x4年10月27日
民事起诉状9
原告: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______份,证据目录及证据______份。
原告签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1.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使用的文书。
2.当事人写明以下基本信息:
(1)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具体事项。
4.事实和理由写明纠纷的客观真实情况、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5.起诉状副本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
6.证据目录写明提交的所有证据。
7.起诉状尾部写明日期,当事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民事起诉状10
原告人: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人归还向原告三次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__________ )。
2、要求被告人支付原告约定的借款利息。
3、要求被告人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又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又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因被告人丈夫与原告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对于被告人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__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____0.00元)。
原告与被告人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被告人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
原告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告人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____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原告与被告人双方约定20____年____月____日归还。
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人按时归还借款。被告人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
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人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此致
____县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
2、还款告知书三份
3、借条复印件三份
原告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原告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__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_,联系方____式。被告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__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_,联系方式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两被告偿还拖欠原告的借款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借款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原告(出借人)借款5万元,由第二被告(担保人)以方式担保。二人当日写下欠条并签字。欠条写明被告最迟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偿还借款。还款期届满以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但两被告均不予偿还。至今日已经逾期一年有余。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希望法院公正审理。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年__月__日
民事起诉状11
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遵义县南白镇白龙社区六小区。身份号码:522121197202197810,联系电话:13595271115,13308526663
被告:黄××,男,40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遵义县公安局干警,住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遵义县公安局家属楼。联系电话:15985241188
被告:王××,女,35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电线杆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原告借款30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其中8万元从20xx年5月30日起算,10万元从本案起诉之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20xx年12月1日,被告黄宏在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红军街向原告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未约定还款期限。20xx年3月6日,被告黄××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再次向原告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
约定20xx年5月30日前还款8万元,20xx年7月30日前还款7万元,9月30日前还款5万元。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20xx年所借款项2万元。20xx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民事起诉状副本2份。
自诉起诉书还有行政起诉书统称为诉讼状
民事起诉状12
原告:xxxxxx
被告:xxxxxx
被告: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xxxxxx
被告:xxxxxx
诉讼请求:
1、要求四被告承担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共计人民币881973元,其中被告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2、由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时42分,被告xxxxxx驾驶赣G02562号“乘龙”牌货车运载水泥管,由官渡区大板桥前往盘龙区石关村,原告xxxxxx乘坐与副驾驶位置。被告xxxxxx驾车延昆明市X003线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时,遇违章临时停放于路上的被告xxxxxx驾驶的云A96007号货车,xxxxxx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xxxxxx临危发现避让不及,与xxxxxx车相撞,原告xxxxxx受重伤,腿部当场离断。事后查明,被告xxxxxx驾驶赣G02562号“乘龙”牌货车超载,并且车辆超期未车检(车检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后经过第六交警大队(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认定为被告被告xxxxxx承担主要责任,被告xxxxxx承担次要责任,原告xxxxxx无责任。
原告xxxxxx受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往五三三医院救治,而原告经济能力有限,致使无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长期的护理,此处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损失。后经云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五(伍)级伤残,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后期医疗费用为4000元、伤残器具费鉴定为xxx元(每3年换一次);经过本次事故,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原告xxxxxx丧失了大部分劳动力,而家庭内有老父母需要其赡养,两子女需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本案原告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伤残赔偿金:23236元×20年×60%=278832元
2、住院医疗费:157716.44元
3、护理费:120元×67天=80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67天=6700元;营养费:100元×67天=6700元;此项共计:21440元
4、交通住宿费:3761元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本项按被抚养人的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原告父母(母钱xxxx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xxxx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2×0.6(2老人,75周岁以上)=47250元;原告儿子沈xxxx(20xx年3月1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0.6=23625元;原告女儿沈xx(1999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3÷2×0.6=14175元,本项合计:85050元(根据)
6、误工损失费:(82772元÷12月÷21.75工作日)×187天=59304元。(按照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772元计算,计算定残之日前一天)
7、精神损失费:20xx0元
8、司法鉴定费:2500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20xx0元×12=240000元(现年43岁,计算至75周岁,每3年换一次)
10、残体火化费:370元
11、律师代理费:130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881973元人民币。
依据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对于上述赔偿总额,作为车主xxxxxx提供的车辆未检测合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与被告xxxxxx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被告xxxxxx应该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次要责任对原告进行赔偿。
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上述的总赔偿额,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四被告就相关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得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贵院能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具状人:付xx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13
原告:张某,男,汉族,1979 年 5月5 日出生,住址: xx,现住:
被告:郑某,男,汉族,1961 年8 月2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被告:郑某,女,汉族,1967 年 8 月17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被告:郑某,男,汉族,1985 年 9 月1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郑某、郑某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60万元,被告郑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及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0日,被告郑某、郑某向原告借款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如到期不还,自愿将商场巷某-宿舍南楼东单元2层东户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赔付给张永,担保人为被告郑某。有字据为证。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不当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从速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14
原告: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__________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利息按 计算。由于__________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6月27日在__________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__________公司的借款由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_____年1月3___日还款人民币75_________.______元,_____年6月3___日还款人民币75_________.______元,被告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 和 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年7月4日
附:
1、起诉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贵阳鑫富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复印件1份。
民事起诉状15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壹佰零玖万陆仟伍佰肆拾肆元贰角(1096544.2元)
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利息:壹拾壹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肆角(112427.4元)。(自20xx.1.31—20xx.5.31欠款期间的1-3年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3:要求被告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律师费用:陆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肆角叁分。(64379.43元)
4: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xx年10月23日与被告签订了医疗设备购销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为了缓解被告当时的资金困难,同时也为了实现长期经济效益的更大化,原告以25万元价格预售给被告一套价值约55万元的医疗设备(英国佳乐等离子内窥镜系统)。做为对原告的补偿,双方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被告同意将本单位划定范围的医用耗材年
使用总量(约500万)的60%委托由原告独家经营和供应,并且未经原告同意,不得从第三方进货,合同约定时间为三年。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提供了医疗设备(英国佳乐等离子内窥镜系统),并且按照被告的日常定货需求连续地不断向被告供应了医用耗材;但是合作期间被告却没有正常履行合同,不但没有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货款,而且实际提供给原告的耗材量与合同约定的年使用总量的`60%更是相距甚远。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并催要货款,被告仅间歇性地支付了少部分货款;合同执行到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被告未与原告协商,又从第三方进货,并擅自终止了合同。由此,被告的行为根本违约在先,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同权益,并且给原告的资金周转造成了很大影响和损失。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壹佰零玖万陆仟伍佰肆拾肆元贰角(1096544.2元),支付原告货款利息:壹拾壹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肆角(112427.4元),支付原告律师费用:陆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肆角叁分(64379.43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敬礼!
起诉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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