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苗栗县刘姓妇人停放摩托车常占用人行道,遭人拍照向警方检举。近日她收到五张三个多月前违停罚单,得知三个月来常违停,已被检举上百次,罚单可能“如雪片般飞来”,抱怨警察告发太慢。
她不平地说,若早知道被拍照检举,怎会继续停?一百张单要罚六万元(新台币,下同),太不合理了,她大叹“好想跳河”。
苗栗县警局表示,近期交通违规检举案件遽增,接获检举后,警察要检视影片或照片查证违规事实,因警力有限,可能延至法定三个月期限才告发;警局交通队已检讨作业流程,未来会在一个月内告发,尽快促使违规者改正,避免相同行为一再挨罚,减少民怨。
苗栗监理站长陈富发说,民众若对罚单有意见可提异议;若缴不出罚款,可分期付款,但每月至少得缴五百元,并在一年半内缴完。
刘妇平日骑摩托车代步,并把车停在竹南镇住处附近路旁。本月初,她一口气收到五张罚单,全是去年十一月底、十二月初停车占用人行道被人拍照检举。除这五张罚单,到三月初她违停共被检举超过上百次,罚单还会陆续寄到家里。
刘妇认为,违停若遭警察取缔,会附“径行举发违规停车通知单”,一般人收到后就不敢再犯;但民众拍照检举有如“偷偷摸摸”,警方从接获检举到制单告发又要拖那么久,不只没给人改正的机会,也无助及时改善交通。
苗栗县警察局交通队统计,全县检举案件平均每月一千五百件,随着行车记录器、智能手机普及,检举案件可能有增无减。
现行规定检举人要在拍照、录像后七天内举发,由警方受理查证,且因案件数大增,最长可在三个月内制单告发。交通队指出,新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即将在月底测试,未来上线执行,就可缩短流程,预计受理检举一个月内制单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