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广东省统一高考将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昨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广东版高考改革方案有何特色?省教育厅介绍,如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和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等都是广东省的改革特色。
《意见》明确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5年、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具体而言,2018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焦点
A
未来高考怎么考?
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组合
《意见》明确了广东统一高考的改革方向。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
《意见》明确,2016年起将创造条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根据广东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广东省从2016年起,将原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今后,广东省将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让学生有更多选择院校和专业志愿的空间。
B
过渡时期如何考?
现在在读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中生执行目前高考方案
从现在到实行新的高考方案期间,我省高考实行什么方案?
省教育厅介绍,我省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包括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这几年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C
学业水平怎么考?
学业水平考试和外语科目有一科两考的机会
《意见》规定,为减轻考生集中应考的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由考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考试,并选择最好的成绩使用。
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学考就已向考生提供1年2次考试机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学考考试管理与高考一样,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进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对实施学考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D
本科招生怎么招?
将依据“3+3”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未来,将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意见》表示,将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未来还将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情况及突出表现。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据悉,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
E
高职招生怎么改?
将逐步实现考试、招生和普通院校相对分开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指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的实行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 +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
《意见》指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将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从时间表看,2017年广东省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8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F
保障农村考生上重点
将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
未来如何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省教育厅表示,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我省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的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农村考生上重点高校比例。
近年来,通过实施专项计划,我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学生一本录取率,与全省农村地区学生一本录取率基本持平,进一步缩小了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下一步,广东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专项计划的实施办法,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切实提高广东省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G
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
试行学区制和对口招生,取消公办高中招择校生
《意见》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了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对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
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据悉,具体改革办法则由各地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