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改革后考试科目分为必考和选考,选考科目采用“7选3”模式,英语和选考科目具有2次考试机会,择优登记成绩。同时,本次改革也引发了众多讨论,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改革后“一考定终身”向“一选定终生”的转变。
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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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
1.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2.招生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一考定终身”变为“一选定终身”
新高考浙江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把选择权还给了学生。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文东茅说,取消文理分科以后,浙江“7选3”科目有35种选择组合。
35种选择意味着有35种成长方向,这对于年仅16、17岁的高一学生来说,并不是一个轻易可以做出的选择。孩子的迷茫从家长的犹豫中也能看出来,在高二年级选课时,很多家长和孩子都犯了难。
相比起选择的困难性,大家更担心的是一旦做出选择将很难更改,即使将来可能允许个别学生修改,也将极大浪费高二年级的时间成本,改过来以后的学生也很可能失去了高考的竞争力。
有关人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说,过去社会批判高考最多的是“一考定终身”。但是,现在新高考方案下,浙江高一学生在16岁至17岁的年龄段就要选择喜欢的专业,并与两年后高考报考的“专业+大学”密切相关。这不是变成了“一选定终身”吗?
尽管新高考方案引起了众多讨论,但镇海中学校长吴国平认为,当务之急是对新高考下一些已经发现的苗头与问题迅速作出反应,而不是等、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