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2016营改增实施细则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4-12 编辑:工号:1013 阅读: 手机版

  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营改增是什么意思?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后纳税人需要做什么?本文关于营改增范围、营改增税率、营改增工作时间安排,详情如下:

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

  按照国家部署,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营改增范围:

  1、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

  2、将不动产纳入抵扣

  营改增税率

行业 增值税率 现行营业税率
建筑业 11% 3%
房地产业 11% 5%
金融业 6% 5%
生活服务业 6% 一般为5%,

但特定的娱乐业适用3%—20%的税率

  注意: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税率实行5级制(17%、13%、11%、6%、0),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营改增工作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纳税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或者核实登记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领用发票种类和数量确认、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行、税收优惠资格备案、出口退(免)税登记等手续。

  2、5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依法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

  3、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个人销售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4、6月1日起,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申报期限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合肥市国税局提醒,税务登记未领取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联合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国税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需要到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领取国税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已领取过上述相关证、照的纳税人,只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核实税种登记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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