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立法震惊了起草专家:“没想到倒退这么厉害”
《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在经过一年多的意见征求后即将出台,但在最后时刻,仍引发很多立法专家争议和担忧。
“这个法规如果以目前这个稿子出台的话,不但保护不了全国所有公民健康的权益,还侵犯了不吸烟者的健康权益,违背国家很多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确实会大大伤害很多控烟人的积极性,给我国形象带来非常负面的影响。”中国控烟协会资深顾问、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在日前中国控烟协会主办的“全国无烟环境立法专家研讨会”表示。
《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自2014年11月份开始征求意见后,至今已19个月,但在出台前的“最后一公里”,掀起国内外控烟界的一场震惊,因为这个条例违背国际做法,允许在一些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
新修订稿到底开了多大的口子?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方渠道获知,《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且把最初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公共场所控烟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交通工具、机场、码头、候车室全面禁烟,烟盒包装使用警示图片,在公共场所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内容,修改为:“下列公共场所可设置吸烟区域,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未划分吸烟区域和非吸烟区域的,全面禁止吸烟。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歌舞厅、棋类室等娱乐场所可以设吸烟区;宾馆、酒店等住宿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机场航站楼室内区域;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场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这一部分描述的内容,或将呈现在即将出台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中。
参与《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起草人之一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金荣认为,“我参与了国务院这个条例的起草,大概是在2013年,几个人弄了好几天的时间。当时国务院的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发布,我觉得还可以。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我看到之后非常震惊,没有想到倒退这么厉害。”
对于公共场所的控烟,中国在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时,已经有了一个国际性约定。黄金荣介绍称,199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很完善了,现在增加了两条,一是室内公共场所的公共区,还有餐饮娱乐场所允许设立吸烟区。“原来我们以为这么多年加入公约,有国际义务,公共场所应该实现全面无烟。如果你现在做不到,在加入公约五年之内要做到。室内公共场所,普通的办公室,都不可以吸烟的,我们跟国际公约相比的话,差距太大了。”黄金荣表示。
2000年,中国由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为10万;2010年中国由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为15万。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都做到无烟,才能保证所有人免受二手烟危害。
而作为一直跟踪北京市公共场所控烟的北京市控烟协会秘书长崔小波则表示,“现在的国家立法如果后退,等于把赋予不吸二手烟的这个法规给收回了,我们坚决不同意。与其出台,不如不出台。”
事实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禁烟的完整体现,具有标杆意义。《条例》实施一年来。无论控制吸烟的范围、要求、检查力度、实施效果方面的成绩有目共睹。
在这“最后一公里”,能否博弈成功,直接关系到中国公众在有屋顶的公共区域是否要被动吸入二手烟。
许桂华表示,当时反对方给出了这么几条意见,第一公开提出反对立法,提出控烟履约不能“片面化、扩大化、绝对化”,公共场所立法忽视了3亿烟民的权益。第二,烟草是财政贡献大户,去年占财政收入的7.8%,控烟一定使烟草销量下降2.36%,2016年前三个月下降了8%,就业扶贫都受到了影响了。第三,中国是个大国,人口众多,控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要一步到位。严格的控烟法规,将在中国部分地区很难实施,宽松的易于实施、设置吸烟区,设定门槛的排风设备是可行的。第四,目前全国公共场所立法时机不成熟。
最近,《上海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出现了这样引起大众议论的内容:1。旅馆客房应当设置专门的非吸烟住宿楼层或者客房。换言之,旅馆吸烟可以设吸烟客房。2。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以及有条件的室内工作场所,可以设置具有独立通风系统且符合安全标准的吸烟室。
“这一修订,一是给旅馆客房开了口子。因为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二是给领导干部开了口子。室内工作场所设吸烟室,但是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是双层门严格设计和强劲的通风系统,也不能消除吸烟区/吸烟室内的有毒物质,不能防止二手烟外泄到其他区域或房间。为保护人民免受烟草危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必须做到餐厅、旅馆、工作场所、机场乃至所有室内场所块儿无例外!”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
2015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显示,世界上已有49个国家实行了全面无烟法律,覆盖了1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总数的18%。
在控烟的10年里,这仅仅是一隅,倡导烟草者依然在以烟草的销量和销售额为理由,而人类健康危害的数字永远被隐藏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