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吉林退休金上调方案
吉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80元
13日,长春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吉林省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自今年1月1日起,为全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11次连续调整,惠及我省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水平略高于按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全国平均调整水平。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搞好资金调度,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具体调整标准请看清
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6年提高15元。
挂钩调整首次增加了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办法,首先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
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
缴费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
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同时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以下这些人员在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
2016-2017年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方案
日前,吉林省政府下发《关于2016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2016年年底前,省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意见指出,2016年,省政府将重点抓好16个方面、48项民生实事任务,具体部分安排意见如下:
社会保障方面(5项),推进与新疆、广西、云南、重庆、贵州5省(区、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具体标准将按照国家部署确定)。
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情况调整)。
稳步推进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将吉林市、松原市纳入医疗照护保险试点范围,解决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
建设“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全省门户网站和手机终端服务,实现全省参保人员线上医保资讯服务。
就业创业方面(5项),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
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100%,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
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0个,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00个。
新建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5个,农民工市民化培训5000人。
扶困助残方面(6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15个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适度提高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
为30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康复训练和服务。
免费配发2.8万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
为2000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培训3000名残疾儿童家长。
对3万人(次)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新增70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
为2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6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安装热水器和浴霸等洗浴设备。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
脱贫攻坚方面(2项),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启动实施2000名建档立卡扶贫人口易地扶贫移民搬迁。
住房保障方面(1项),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3万套。
环境保护方面(3项),加快大型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和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力争淘汰80%地级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70个重点工程全部完成。
实施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降低雾霾发生频次。
加强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治理,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计划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0个,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00万吨/年。
强化对秸秆禁烧的调度检查和情况通报。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2项),改造农村危房4万户。
支持410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包括农村道路、排水沟建设,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村部和农村休闲广场建设等。
城市供暖方面(1项),暖房子工程。
建设热源能力2400万平方米,撤并改造小锅炉房200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1200公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同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200万平方米。
基础教育方面(3项),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设备配备项目,装备200所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增配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系统,装备3000个多媒体教室。
实施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双困学生”1万人。
医疗卫生方面(2项),为23万名7岁以下儿童提供免费视力筛查服务。
在6个县级(二级)中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