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辽宁2017【1】
辽宁养老金“十二连涨”的细则待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前几年的调整中,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均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平均达10%,本次如何调整,还需要等待国家下发文件,统一上调比例。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
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
相关负责人还透露,自去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辽宁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今年将在初步统计完改革范围内人数的基础上,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辽宁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今年还将落实失业保险费减收政策,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等工作。
计生条例通过后
或将调整生育津贴政策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现行条例规定: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
而在此前公布的《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的条款及相关奖励待遇,同时调整完善奖励保障措施,将增加产假60日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晚育职工扩大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所有夫妻。
如果《条例修正案》通过后,所有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都将扩至158天。
若产假有变动,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生育津贴怎么调?调整幅度是多少?记者了解到,以沈阳市为例,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生育津贴,其中单独二孩与一孩单胎顺产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为158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上年度的沈阳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
相关负责人表示,若辽宁全面二孩产假都增至158天的话,生育津贴也可能会作出调整,但是否调,何时调,怎么调还将根据最终确定的产假天数和辽宁省的实际情况确定。
2017年辽宁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2】
一、养老金人员范围调整
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①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②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③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④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⑤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今年4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6.5%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我省在制定方案时也会结合实际,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
目前,我省方案还无法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仍鼓励“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
另外,对于高龄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方案中或将还有适当的倾斜。
由于方案还未最终曝光,目前网络上流传的调整方案均不属实,一切调整内容还将以我省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辽宁谋划设立相互养老保险
辽宁省老年基金会举办的“老龄化社会与养老保障模式创新研讨会”在沈举行,辽宁省老龄办、辽宁省社会保障局,以及来自辽宁大学保险研究中心、辽宁省理财规划师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业界专家共同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透露,截至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目前全世界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只有中国。
相互保险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
今年4月,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工作正式获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与会人员认为,辽宁引入养老相互保险,是探索和丰富辽宁乃至全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满足老龄化社会多层养老保障需求的重要方式。
沈阳退休养老金有零头怎么算
本次养老金调整中提到,“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计算后,多数人这一部分增长都会出现角和分的单位。
例如某人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1985元,这一项应增长9.925元。
(1985×0.5%=9.925)根据“见分进元”原则,所有分和角都会在系统中自动进为元,所以可进为10元。
沈阳高龄人群退休养老金增浮
针对高龄人群,调整幅度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以70周岁为例,要求在194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80周岁就要求是在193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才可享受这一增长政策。
如某人是在1945年1月1日出生,2015年1月1日当天满70周岁,按照此次规定仍不可享受70周岁额外每月增加的30元。
辽宁养老金上涨预计9月底发到位,2016年辽宁养老保险新政策。
预计9月底,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涨的养老金将调整到位,并从2016年1月1日起补发涨幅部分。
今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是当前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目前上海已率先提高养老金并进行了发放,北京、天津、浙江等地也相继透露了发放时间表。
我省情况如何?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半月前我省人社厅就在积极制定调整方案,此次调整范围不仅涉及企业退休人员,还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其中,调整人员远超去年的600万人。
因此在方案的细化制定和人员、资金测算上都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和工作量。
目前,方案已经制定完毕,并上报给省政府等待批复,批复后将分别报给人社部和财政部,两部门批准后调整方案将再次回到省人社厅。
我省将在第一时间将调整方案下发给各市的人社局,并组织调整养老金,预计养老金涨幅真正落到老百姓的账户里要在9月底,这也是国家对各省调整时间节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