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即日起严厉打击煤矿“五超”“五假”行为
图纸、假报告的“五假”违法违规行为,11月18日,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岁末年初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即日起对上述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各产煤市政府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做好这一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产煤市要立刻组织煤矿安全监管、国土、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采取联合行动,对复产复工煤矿逐一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复产复工验收标准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合格后,重新申请,重新履行验收手续。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五超”现象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于存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的煤矿,要依法停止生产,并移送国土资源部门处理。矿井“六大系统”特别是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煤矿存在“五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必须予以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地方政府应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