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如何申请保障房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2-12 编辑:富林 阅读: 手机版

  广州如何申请保障房具体是怎样的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文章,欢迎阅读!

  广州如何申请保障房【1】

  广州市申请保障房条件

  1. 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广州如何申请保障房【2】

  广州如何申请保障住房

  1、申请人年均可支配收入由7680元(月均640元)调整到9600元(月均800元)。

  2、可咨询房管局。

  广州如何申请保障住房,可参考下文: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每户限购一套):

  (一)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西宁市安置条件的复转人员)。

  (二)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

  (三)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家庭(以市统计部门的统计公报为准)。

  年龄在30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且其收入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 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的; 3、已购公有住房(含在外地购公有住房)的。

  相关文章:

  被称为广州保障房“巨无霸”项目的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房申请修改规划,在增加商业面积的同时,调整了变电站、消防站和垃圾收集站的位置。

  该规划调整昨日起在市规划局网站“规划在线”上进行公示,公众可在9月19日前向市规划局反映意见。

  据悉,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西侧广惠高速南地段,总用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共提供20820套住宅。

  从规划可知,该项目最终将建设68栋住宅,楼房层高均不超过34层。

  尽管该项目在2011年10月已经开工建设,但规划一直在变动中。

  去年规划调整时,原本两层高的体育馆变身为社区服务中心,小区商业网点、居民健身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被纳入规划范围之内,整体公建配套设施面积增加了约一半。

  幼儿园及小学、中学的面积变动不大,仍然保留4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各两所。

  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的规划将原来布局在村民安置地块的变电站和垃圾收集站调整到了保障房小区地块,消防站的位置也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它们均被规划在了保障房小区西南侧的路边。

本文已影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