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交通违法规定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2-28 编辑:美斌‍ 阅读: 手机版

  明年6月30日之前,东莞车主不处理交通违法,小心分被扣光!

  东莞广大车主都很关注的"元旦开始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政策"今天又有了最新的消息--

  交警部门设置了交通违法记分处理的过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处理的,按照原来政策处理,过渡期之后处理的,全面严格落实记分政策。

  近段时间,自从我省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政策一出,各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就被挤爆了。

  特别是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最高峰时达数百人同时排队,据说有的车主排队好几天还没办理完。

2017年东莞交通违法规定

  为了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交通违法记分处理的过渡期,让市民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办理交通违法。

2017年东莞交通违法规定

  为了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交通违法记分处理的过渡期,让市民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办理交通违法。具体政策看下来

  2017年起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记分

  自2013年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广州、深圳、东莞就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开展驾驶证记分政策,而其他地市则只是针对重点车辆和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记分政策。

  根据最新相关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照"应记必记"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记分。

  "三重"交通违法严格落实记分

  记者获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三重"违法(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严重违法:冲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冲禁行等)一律严格执行记分政策。

  这也就是说只要是属于这些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不管什么时候处理都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记分政策。

  过渡期内处理按照原政策办理

  根据此次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介绍,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非"三重"交通违法,设置为期半年的处理过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处理的,按照原来政策处理,过渡期之后处理的,全面严格落实记分政策。

  比如之前小编在惠河高速违章超速行驶,只要是在明年6月30日之前处理,就不用扣分,只需缴纳罚款。

  市民无需扎堆办理交通违法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如果你的车辆是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地有交通违法,不要着急扎堆去交警部门办理,因为这三地早在2013年就实行全面记分了。

  如果你的车辆是在广州、深圳、东莞以外的城市有交通违法,那只要在2017年6月30以前处理完就还是原有政策处理,所以只要不会影响车辆的年检的话,市民朋友无需扎堆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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