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1-09 编辑:美斌 阅读: 手机版

  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就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

  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

  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想必大家看到我高亮的那句“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就放心了不少吧。

  诚然,这个指导线只是起到一个参考作用,用人单位可以一边参考工资指导线,一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不过,大家一定有疑问,虽然只是个参考标准,但这么多省集体下降总得有个说法吧~

  嗯,还是因为现在经济整体呈现下行呗,工资的增长也要跟经济增速相适应。

  今年很多地方工资指导线增幅下调,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各省份的经济增速放缓。

  不过,也憋太忧桑~工资指导基数下调,不代表你的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说工资涨幅有可能会没有往年那么多而已,至于到底涨不涨、涨多少,就看你们老板的情分了……

  对于“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东西,大多数观点认为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指标。

  其实大家这么吐槽,也不无道理。

  现在鼓励以市场经济为主导,何必多此一举来个工资指导线呢?企业业绩好,愿意给员工福利,自然会多涨工资,要是业绩不好,或是没怎么把心思花在提高员工待遇这事上,自然也就会想方设法少发钱。

  实际上,从大多数人的境遇来说,自己的工资增幅达不到当地工资指导线的所谓“基准线”,甚至都达不到“下线”,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儿。

  再说了,从大伙儿对“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名词的陌生程度,也可以看出它没什么存在感。

  所以说,对于新闻里说的“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下调”,我们不妨这么看,工资指导线上涨了,你的工资不一定涨。

  即便是下调了,你的工资也不一定下降,但可能会上涨得比较慢。

  就咱们自己而言,“求人不如求己”,与其盼着没什么存在感的工资指导线上调,不如好好理财投资,自己给自己涨工资。

  坚持记账;杜绝剁手;定期把结余资金攒起来;合理配比自己的固收&风险投资。

  做好这四点,就算老板抠门不给涨工资,你也能每年给自己的收入提高不少百分点。

  长春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至少应为员工加薪3%

  12月27日,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长春市于近日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7%;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

  不得借调整工资之际增加原有劳动定额

  据悉,长春市人社局要求各类企业应按照“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的原则,在工资指导线发布30日内,依据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以及人工成本等实际情况,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的方式合理制定增资方案,企业工资增长实施方案应体现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优先保证普通职工工资增长,不得规定歧视性的条款和内容,不得借调整工资之际增加原有劳动定额。

  增资实施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后实施,并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企业按照增资方案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酬(包括企业负责人的年薪)为合理的工资薪酬支出,可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垄断行业薪酬超平均工资3倍者不应加薪

  企业过去两年实现利润增长,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市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及以下的,特别是针对生产一线的普通职工和高技能人才,要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经济效益增长缓慢或未提高,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可按照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在全市在岗职工平均水平以上至2.5倍之间的,要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市在岗职工平均水平2.5倍以上、3倍以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适度调控其工资水平,人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下线。

  另外,对于国家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持续亏损或因各种原因当年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要向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说明情况并协商同意,在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下,可以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或零增长。

  国企一线员工工资涨幅应高于管理层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引领、带动其他类型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应结合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安排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增长。

  原则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比例,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薪酬亦不能增长。

  另外,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增长实施方案要求的,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薪酬要按同比例扣减;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的,负责人薪酬不得增加并相应递减,要在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调整、确定整体企业工资增长速度和分配水平;对工资分配水平需突破工资增长上线的,应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并要逐步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负责人薪酬增长匹配机制,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保持合理的比例。

  各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优化工资结构,将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济效益、工资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企业职工不长工资 经营者不得评先评优

  对不按规定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其列入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对其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双重调控,即主要通过控制工资水平增长调节其工资总额额度,依据工资指导线,加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资力度。

  对非国有企业实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监控,即对职工工资长期未增长或增长缓慢且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将作为今后长春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监控单位。

  各类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企业以及经营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能评为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本文已影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