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1-09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近日20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最新企业工资指导线呈下调状态,是否意味着我们会降工资?放心!不是的!以下是小编整理写信息,请阅读!

企业工资指导线

  20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1】

  近期,吉林等地陆续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2月13日,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宁夏、广西、甘肃等20个地区公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其中各地基准线平均在8%左右,这一水平相比去年有所下降。

  我国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增长上线和工资增长下线构成,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水平及调控目标等指标,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

  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指企业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可称为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则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与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在已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20个地区当中,海南的基准线最高,为10.4%;贵州省紧随其后,基准线为10%。

  相比之下,基准线最低的吉林省为6%,比去年的8%下降2个百分点,是目前唯一基准线低于7%的地区。

  盘点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记者发现,北京、上海、山西、甘肃、贵州为4%;海南为3.5%;河北、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西、山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为3%;宁夏的下线为“零增长”。

  也就是说,经济效益大幅下降或亏损企业,可参照各地制定的下线增长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降情况下,北京和贵州的下线有所提高。

  其中,北京的下线为4%,比2015年上涨了0.5个百分点,成为近三年来的首次“逆市上涨”。

  对此,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因为涉及的一线职工较多,企业应当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对于经济效益特别不好的企业,一些地区明确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

  比如广西要求,经有关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实际工资可以零增长,但这类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上线方面,除了江西和宁夏“不设上线”以外,剩下的18个省份均呈下降态势,其中,贵州省下降0.2%,幅度最小;海南、北京和内蒙古下调1%;天津、上海、甘肃、吉林下降2%;福建、青海下降3%;四川、云南、陕西、广西下降4%;新疆下降4.5%;山东、河北下降5%;山西下降幅度最大,为7%。

  业内专家指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以及基准线数据,并非简单“调”出来,而是按当年的社会总体综合指标比如地区生产总值、物价上涨水平、上一年度的工资总体水平、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综合测算出来的。

  为何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现下行趋势?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云南省年初确定的GDP增长目标及经济发展现状,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

  同时,云南省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状况仍将持续,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符合企业经济效益实际状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表示,内蒙古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今年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本地经济增速、物价水平、失业水平等情况后制定的。

  如果工资指导线定得过高,企业也不具备涨薪能力。

  从历年数据来看,工资指导线的持平或下降,与当期宏观经济总体走势基本保持一致。

  专家指出,2014年以来,多地工资指导线连续下调,反映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且利润空间缩小的现实情况。

  但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势有所减弱。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冯喜良认为,受经济形势影响,各地工资指导线有所下降,但幅度并不大,这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现象。

  但从总体来说,工资性收入仍处于温和上升状态。

  今年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而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等成为改革的亮点措施。

  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山东、河北等地近日出台了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规,加速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面工作。

  目前,很多地方的工资指导线文件要求企业内部分配向一线职工倾斜,以期形成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提高低工资群体工资收入。

 

  为何工资基准线全部下调【2】

  我们这里说的工资指导线,是每年各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等,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建议,具体体现为三条线:

  基准线

  上线(预警线)

  下线

  基准线:据学院君了解,今年现已公布的这些地区,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无一例外,全部下调,其中多地已经连续两年下调基准线。

  由于各地每年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如果企业采用了当年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最终体现在工资方面,也是有很大差异的。

  上线:上线方面,除了江西与去年一致表示不设上限,其余11个省区市全部下调了工资上线标准,相较于基准线的较小下调,多地对上线的下调幅度非常之大。

  下线:12个省区市中,仅北京市上调了工资下线标准,由2015年的3.5%上调至4%,其余地区均保持持平或者下调。

  什么是工资指导线?

  很多小伙伴看不明白什么是工资指导线,不懂究竟这个指导线在我们的薪资收入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经常出现误读或者过度理解的情况。

  工资指导线:一般每年发布一次,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一样,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

  所以学院君觉得指导线更多是一个指导,建议的作用。

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工资下降【3】

  学院君了解到,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意味着涨势不再那么强劲。

  同时,也有分析认为,此次多地下调工资指导线,有利于合理控制工资增长,减轻企业负担。

  但有不少劳动工资问题专家也就此提出警示。

  张车伟表示,切忌将企业工资下调作为“降成本”的手段。

  你的工资还与它有关

  看完工资指导线,其实还有一个数据就是最低工资标准与我们工资有关,不仅是低收入者,对于高收入者也有影响。

  截至9月13日,全国已有9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1%左右。

  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对以下三类人群有重大影响:

  1、基层劳动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最直接的是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一群体的收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2、销售岗位人员、劳务派遣工

  尽管没有明确的统计,但是靠“最低工资”吃饭的人并不少,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劳务派遣工,再如收入由“底薪+提成”组成的销售人员等。

  从事这些职业的员工的基本工资往往就是当地的最低工资,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这些销售岗位人员来说也有较大影响。

  3、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的企业的员工

  有一些运营不规范的小企业,虽说给员工发的工资并不低,但是为了达到逃税、漏税或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员工的社保、纳税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

  对于员工来说,虽然说到手的工资多了,但实际上利益却受到了损害。

  与高收入人员无关?你错了

  很多人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最低工资上涨”与自己就没什么大的关系。

  事实上,这么想就错啦!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者上涨缓慢,你的这些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1、休带薪假很吃亏

  我们可以发现,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设想一下,在北京,同样是月薪8000元,别人休产假每个月可以继续拿8000元,你休的话每个月却只能拿1720元,四个月就直接少了至少2.5万元,多吃亏啊。

  2、当心“一言不合”变“负收入”

  休个病假工资变负数?这其实跟最低工资息息相关。

  最近有个新闻很受关注,北京一位女士休了个病假,收入变负数!今年5月她向单位申请了病假。

  然而,当她收到5月的薪酬单时,发现当月薪资显示的数额为负数。

  而医院回应,因其当月工资不够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北京、上海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在北京和上海,剔除五险一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该医院的负工资不符合有关规定。

  不过,虽然上述案例在北京不成立,但是在大部分地区却是有可能成立的。

  因为,在除北京、上海之外的其他大部分地方均将社保和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内了。

  所以,以后不要再说“最低工资”与你无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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