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公务员职位表
职位报名详情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定向报名除外),可于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rel="nofollow" http://www.shacs.gov.cn/)进行职位报名,并接受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各招录单位资格审核的结果,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审核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
需要调剂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具体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发布调剂公告。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17年3月2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
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共青团市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为3月25日至3月29日(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因招录人数较多,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减招。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单位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17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