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政什么时间实施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户籍改革新政策的相关内容,请看下面:
2016年户籍改革新政策 无户黑户口都可上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类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意见》还提出哪些任务和目标?这些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将如何具体解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如何配合落实?
为什么要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任务目标是什么?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多地出台户籍新政 推动常住人口城镇化
有多名农民工告诉记者,即使大城市户籍很容易获得,也不会选择转户口。
“我在家里有地,这是最后的保障。
城市即使给了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无法生存。”
“我为什么要转为武汉户口?”
3月1日,当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询问一名在武汉开设诊所,老家在湖北农村的医生对于武汉积分落户政策的看法时,他反问道。
据了解,该医生多年前已在武汉市购买了房产,但是户籍和医保仍然是农村性质,只有养老保险为城镇性质。
这位医生的选择并非个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期武汉、西安的积分落户政策陆续公布。
此外,河南、浙江、福建、江西等地的落户政策也陆续印发,并普遍对于省会城市落户设定了一定的条件。
然而,在双向选择的背景下,这些政策究竟会对城市的人口增长产生什么影响,仍等待观察。
不过,中国社科院城市所研究员牛凤瑞认为,目前仍然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
“大城市还没走向规模效应的拐点,一些城市发展的黄金阶段还未到来。”
他进一步指出:“农民工进城利大于弊,特别是对于加速发展的省会城市更是如此。
搞人口限制,不利于做大做强城市。”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16年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171万人,比上年增长1.5%。
其中,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仅增长0.3%。
同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5%,比上年末提高1.2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
多地落户新政出台
如何在大城市落户?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各地落户政策目前逐步出台。
其中一个关键是,各省对于省会和重点城市的入户设定了一些积分或者限制条件。
比如,河南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提出,郑州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2年,其他省辖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1年。
《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提出,在南昌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的人员,本人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试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厦门市将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而在此之前,也有一些地区的落户政策已经出炉。
比如,浙江户籍政策提出,要合理控制特大城市(杭州市)人口规模。
武汉和西安也提出了具体的落户措施。
根据武汉最近出台《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6〕33号),在中心城区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此外,武汉放宽开发区、新城区区域落户条件。
如果在这些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可在房屋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西安《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 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提出,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等可迁入市区落户。
重庆对于大学生、农民工入户都是放开的,但是仍有待地域限制。
比如去年底重庆发布的《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通知》指出,大力推动人口转移,重点推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转移务工人员向都市功能拓展区与城市发展新区转移落户。
城市户籍含金量下降
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传清认为,特大城市、中心城市设置门槛,除了积分落户,也有购房落户等措施,这是为了解决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一些地方限制一般人口增长,但是仍会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以谋求产业发展,增强经济活力。”
据了解,对于限制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人口规模,此前国家的多个文件也有具体规定。
比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则提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陕西社科院学术委副主任张宝通认为,一些省会和重要城市限制人口,实施积分或其他政策入户,是因为城市较大,未来的发展需要转型。
“这些城市对专业技术人才户口都是放开的,对其他人员通过积分加以适当控制,使城市有序发展。”
但对于一些在当地生活的人来说,选择积分落户只是“看上去很美”。
“我是湖北农村户籍,家中有地,在武汉买了房子,孩子在武汉上学没有问题,高考也不受影响。
转户籍获得的直接好处几乎没有,”上述在武汉工作的医生指出,“如果是买房的话,本市户籍的也有限制。
所以没必要搞积分落户。”
另外,也有多名农民工告诉记者,即使大城市户籍很容易获得,也不会选择转户口。
“我在家里有地,这是最后的保障。
城市即使给了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无法生存。”一位外出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士说。
“现在城市化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由于大城市房价过高,而农民又享受土地权益,就出现了双向选择的状态。”张宝通说。
他认为,过去的实践证明,限制大城市发展,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的政策值得推敲。
“城市的发展不是大、中、小城市齐步走,而是全国性特大城市先发展起来,等到其生存成本偏高之后,人口就向省会城市流,省会城市生存成本再高之后,人口才会流向中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