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专业目录说明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3-20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在高考完之后,我们要做的就是认真考虑自己要选择的专业!在此,小编分享高考专业目录说明给大家,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下范文,了解大学专业!

高考专业目录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说明【1】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

  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

  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

  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

  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

  修订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指导性文件,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职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二、《目录》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3〕6号)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主动适应、服务发展”“继承创新、灵活设置”“科学规范、体现特色”“推进衔接、构建体系”等原则,在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基础上,经广泛调研、专题论证、征求意见、优化整理、行政审定等过程,全面修订而成。

  三、《目录》修订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以产业、行业分类为主要依据,兼顾学科分类进行专业划分和调整,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

  四、《目录》分为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由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目录》中涉及医学、教育、公安与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制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五、与原《目录》相比,修订后的《目录》在体系结构上做了较大调整,设置了“专业方向举例”“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接续本科专业举例”等四项内容。

  专业大类维持原来的19个不变,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调整增加到99个;专业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列举专业方向749个、主要对应职业类别291个、衔接中职专业306个、接续本科专业344个。

  这些调整旨在通过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六、《目录》列举的“主要对应职业类别”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的小类;列举的“衔接中职专业举例”和“接续本科专业举例”分别来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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