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4-01 编辑:小容 阅读: 手机版

  深圳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最新2017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最新消息:深圳公布今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是经过专家团队对我市2016年实施最低工资政策进行深入调研、科学评估和测算、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颁布实施。

  2017年最低工资的调整考虑了各方的因素,既考虑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又兼顾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留足缓冲期便利企业统筹安排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关于调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于近期印发,深圳市民可以关注哦。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于4月1日发布,6月1日实施,便于企业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此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适度调整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圳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精神以及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所得,

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是积极推进发展成果共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落实最低工资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考虑经济新常态和企业承受能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的合理选择。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积极稳慎的方式,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查处违法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

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区级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最后来看看此次最低工资调整的三大意义

  一是推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近年来深圳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劳动生产率也在逐步提高,适度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匹配、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匹配,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力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深圳经济发展需要。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与实施的间隔一般应不少于两个月”的要求,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于4月1日发布,6月1日实施,便于企业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同时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明确信息,便于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吸引更多劳动者来深就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当前深圳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深度调整阶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质量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而根据每个地方的劳动价值不同,就会导致每个地方的最低工资也存在差异。

  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在综合考虑员工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险标准,就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条例》第八条的计算方法确定后,每年调整一次。

  当年最低工资=上年度最低工资×〔(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指数+劳动生产率指数)÷3〕×调节系数。

  其上公式中的调节系数的变动幅度0.8至1.2,由市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因素具体确定。

  最新2017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

  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是经过专家团队对我市2016年实施最低工资政策进行深入调研、科学评估和测算、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颁布实施。

  2017年最低工资的调整考虑了各方的因素,既考虑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又兼顾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从2010年的110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2130元/月,七年来,深圳五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时隔2年,距2015年203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次上调了100元/月。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7年应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一部分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压力,本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采取稳妥审慎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兼顾企业承受能力、考虑减轻企业负担。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相关内容:

  看完深圳的工资标准再看看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的内容吧:

  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发文,要求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于2017年4月1日取消或停征,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两部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取消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检验费等。

  个人方面,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其中,取消4项,分别是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中央党校培训费等。

  停征2项,分别是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

  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41项)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项)

  发展改革部门

  1.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公安部门

  2.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4.核安全技术审评费

  5.环境监测服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6.白蚁防治费

  7.房屋转让手续费

  农业部门

  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质检部门

  9.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测绘地信部门

  10.测绘仪器检测收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1.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宗教部门

  12.清真食品认证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地质成果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3.登记费。

  包括: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化学品进口登记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登记费

  5.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6.卫生检测费

  7.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水利部门

  8.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9.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农业部门

  10.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11.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

  包括:农药登记费,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12.检验检测费。

  包括: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进出口兽药检验费,兽药委托检验费,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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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3)

  来源:新京报、央视新闻 | 2017-03-23 14:55 编辑:邱川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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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部门

  13.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1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15.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

  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认证费。

  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17.检验费。

  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18.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19.药品保护费。

  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民航部门

  21.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

  林业部门

  22.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测绘地信部门

  23.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兴奋剂检测费

  中直管理局

  3.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4.培训费。

  包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民政部门

  1.登记费。

  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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