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大全

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房

时间:2022-10-08 22:58:2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房

  以下是范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房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房(1)

  笔者: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焦健:保障性住房,简称保障房。

  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

  以上四类住房也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笔者: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焦健: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笔者: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焦健:限价商品房是限定住房销售价格、限定套型面积和供应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为80~100平方米。

  笔者:什么是廉租住房?

  焦健: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实施社会保障,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提供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的住房。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焦健: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即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一、城六区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我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二、城六区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我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家庭。

  三、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73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7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5元/人·月。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是什么?

  焦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为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主申请人。

  社区受理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查并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取得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焦健:申请廉租房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及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1、身份证及户口薄地址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拆迁协议等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下岗或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

  丧偶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笔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焦健: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具有我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应具有我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户口。

  二、我市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181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6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15元/人·月。

  限价商品房标准: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259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82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65元/人·月。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或汽车等资产且单价超过15万元的(以购买发票为准)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七、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八、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笔者:我市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焦健:

  一、社区调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未设社区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车管所、户籍处、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六部门终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笔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焦健: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供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封面正确勾选保障类型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四、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由现住房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八、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笔者: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焦健:

  一、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二、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的非农业户口。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非农户口,不含长安区。

  三、保障对象应符合的收入标准不同。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不同。

  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比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高。

  四、土地来源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五、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市物价部门确定。

  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六、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七、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根据家庭人口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八、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

  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西安保障房相关政策(2)

  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单身30周岁以上

  根据西安保障房政策,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与原有申请条件相比,西安保障房政策增加了如下新的申请条件:一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7平方米)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二是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三年。三是申请人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限价房在25周岁以上)。

  申请程序:

  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居委会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调查申请。

  申请调查时,向所在社区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完整的“审核表”三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申请人所在社将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展开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基本资料、住房、收入和资产是否真实,被调查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抚养人。

  街办区市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初审由户籍所在地街办负责,时间为15个工作日,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公示15天后街办负责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无异议的连同初审资料报区住房保障核心复审。有异议且属实的,由街办退回资料并说明理由。

  复审由区级住房保障核心负责,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内容同初审。终审由市住房保障核心负责,除了审查以上内容,还将查询住房、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车辆、工商、税务、存款等情况;公示15日后,无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核心填写意见,盖章。三份“审核表”由市、区各存档一份,申请人持有一份。

  申请人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通过资格审核的经适房购买人,市住房保障核心将在终审意见中填写经适房准购面积,并对购房者制作信息卡,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理编号、保障房类别、经适房准购面积、有效期限等。信息卡将由市住房保障核心、区住房保障核心、街道办事处、社区逐级发给申请人。

  西安保障房的申请流程(3)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

  5、 区住房保障核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 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核心进 行终审;

  6、 市住房保障核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房 99 置业网 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 加盖“西 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7、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

  同时申请保障房时还需要上交很多相关材料,所需材料:

  目前,申请户籍所在社区调查需提供: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 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 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 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 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 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 出具证明, 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 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房】相关文章:

如何申请保障房10-08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11-15

西安高新保障房06-16

深圳保障房如何定价10-07

申请保障房流程10-08

申请深圳保障房10-07

保障房申请资格10-06

怎样申请保障房10-06

2017年深圳保障房如何选房10-07

西安市大学生保障房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