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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入学分值

时间:2022-10-08 22:53:47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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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入学分值

  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带来苏州积分入学分值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积分入学细则详解(1)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细则》将于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因2016年是第一年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于2016年的1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2016年1月15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从2017年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实施范围:

  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依据这一细则组织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组织实施。

  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

  2、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申请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申请流程:

  1、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注意: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

  2、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3、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4、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申请地点:所居住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苏州公办学校 积分入学学位数发布(2)

  去年12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就已经正式公布,今年起流动人口子女在苏读公办学校要看积分排名。上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终于公布了公办学校可供积分入学学位数:市区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可供秋季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数11847个,其中,公办小学一年级7395个,公办初中一年级4452个。

  同时公布的还有不同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各自提供的学位数。譬如姑苏区共有22个公办小学提供积分入学学位,最多的是平江新城实验小学校,共235个学位数,还有新庄小学校126个学位数,虎丘中心小学校117个学位数,桃坞中心小学校122个学位数等。

  凡是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均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苏州积分入学申请常见问题解答(3)

  五大常见问题:

  1、2016年积分入学申请结束时间是什么时候?

  苏州市区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办法,申请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2016年的申请时间从1月15日已经开始,结束时间定在4月15日(节假日除外);申请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且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积分申请的接受机构为申请人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2、公办小学毕业再读公办初中同样也需要积分申请?

  不少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孩子已就读市区的公办小学,小学毕业后就能自然地升入市区的公办初中,这样的认识绝对是错误的。根据积分入学政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即使是公办小学的毕业生,当TA想上公办中学的初一年级时,还得通过积分入学。

  3、申请积分入学是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

  4、已购住房并符合相关条件就不需申请积分入学?

  流动人口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当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5、2016年苏州积分入学排名什么时候公布?

  2016年6月中旬,流动人口积分入学排名就会从教育部门或者网上公布,实施积分入学制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分值要求也不一定相同,按照由高到低设立入学门槛。预计6月下旬就将发放准入卡,并将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积分入学对象】

  凡是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均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则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需要入户、入医的仍需参加积分管理),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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