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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哺乳假规定

时间:2022-10-05 18:28:3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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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哺乳假规定

  2017年北京市哺乳假规定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7年北京市哺乳假规定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2017年北京市哺乳假规定【1】

  2017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陪产假:15天。

  【备注】:

  1、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2、北京陪产假增至15天。

  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即如果单位同意,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

  4、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17年北京市哺乳假规定【2】

  2017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哺乳假天数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

  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17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产假哺乳假待遇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

  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二)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间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三)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4、假期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17年北京市哺乳假规定【3】

  哺乳假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

  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哺乳假假期时长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

  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

  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哺乳安排

  如果离家比较近,可在将哺乳假一分为二,午休时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奶一次,下班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宝宝,加上夜间的几次喂奶,基本上就能满足宝宝的需要了。

  如果离家远,可以事先将母乳挤出储存好,请家人代喂一到两次,晚上回到家再喂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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