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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给人带来的好处

时间:2024-10-03 10:16:0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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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给人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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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给人带来的好处【1】

  诗歌也好,文学也罢,的确无法让我们的银行账户多一分钱,不能使我们的物质财富增加什么筹码,也不能像古代人(以诗取仕)那样可以当官可以荣宗耀祖。

  那么,今天为什么还有众多的人如此热爱文学、欣赏文学、亲近文学和从事文学的创作与研究呢?文学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我个人的理解是,文学确实难以改变现实生活,但至少可以丰富和完善生活。

  从这一点来看,文学能告诉你缺少什么。

  更确切地说,文学会驱使我们反省生命中缺少什么,而不是去盘点我们占有什么。

  说得白一点,文学不是让你占有什么,而是告诉你缺少了什么。

  占有什么东西只能说明我们的生活条件和水平,但不能证明生命的品质。

  一个人生活水平高并不代表生命品质高,物质上扬眉了,不等于精神上吐气了,好比舒服不代表幸福一样。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

  一个没有精神的人是可怕,是值得质疑的。

  我们这个社会常常以拥有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功,但常常也听说金钱买不到幸福,有的人甚至穷到只有剩下钱了。

  如今,人们保证了温饱,进入了小康,买车又买房,做美容做按摩,买名牌买时装,这就是幸福了吗?很有可能的是这些都有了,仍感觉到还差一点什么。

  而差的那一点可能就是“诗意”,是物质享受之外的那些东西。

  在所有艺术中,文学堪称是最无实用价值的。

  然而,文学又是所有艺术的心脏和灵魂,作家也是所有称号中最耀眼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个民族的精神、意志和魂魄的雕塑者。

  所以,几乎所有国家都把文学放在所有艺术门类的首位。

  从诺贝尔文学奖可见一斑。

  英国首相丘吉尔说过,我宁愿失去一个印度,也不愿失去一个莎士比亚。

  英国的斯特拉特福小镇,人口不足三万,但每年吸引的游客人数超过300万,只因为莎翁诞生于此。

  可见文学(诗歌)对一个人的影响,对一座城市的影响,对一个民族的影响,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是难以言喻的。

  难怪乎近代大学者王国维说,一百个政治家也不如一个文学家。

  从大历史大文化的眼光看,这一说法并非夸张。

  试想,从唐代到近代,从皇帝到大臣,从诸侯到地方官员,我们能记住几个,但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苏东坡、李清照、唐宋散文八大家等等,我们永远记住,他们的名字和诗文篇章还将一代代流传下去。

  证明文学远远大于政治,的确比政治丰富可爱得多。

  盖其源在于文学不仅是超越现实功利的,而且可以超越时代、超越生死、超越时空。

  因此,我们完全不必担心文学后继无人,因为人生由物质和精神两大块构成,真正有天赋,有爱好的人,就会在打理好物质生活的同时,自觉去追求精神生活,进而追问生命的终极意义。

  人生可以追求伟大也可以甘于平凡,但这并非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人一定要有诗意的生活。

  回想本人走上文学(诗歌)之路的创作历程,深有感触。

  当年不知不觉、莽莽撞撞地爱上诗歌,可能曾经疯狂过,如痴如醉过,感动了诗神,从此便与缪斯女神结下了不解之缘。

  并在行进的过程中,挣脱“病”字壳的“疯”,从中领略到徐徐扑面而来的、充满诗情画意的丝丝缕缕的“风”。

  从此,与“风”有关的如风光、风流、风雅、风骨、风采等字眼,总是纷呈闪烁于路上,令我不断体悟到“诗意地栖居”(海德格尔语)的优雅与情趣,学会悠然自得地放牧人生。

  难以忘怀的是,诗歌让我在疯狂的追寻中“风光”过一阵子。

  记得大学时代,从乡村到城市,离开了亲人故乡,由于距离,会有一种思念和眷恋,加上青春期的萌芽,一种爱的意识朦胧产生,总觉得有些话有些情感很想表达出来。

  就这样,像狄金森一样,我开始学会给这个世界给亲友写信;学着普希金的模样,我悄悄地写爱的梦呓,写大海的咏唱,写乡思的隐喻,写南方对北方的思念,写那些看见或看不见的希冀与失落、欢欣与忧愁交织的情绪。

  那时,年轻而稚嫩,像躺在缪斯怀里的孩子,只会撒娇、呢喃、自我蹈舞,形同单相思的人,心醉神迷地徜徉在文字的迷宫里,固执地抒写自己心中的诉求、青春的浪漫情怀,或者未敢寄出去的情书。

  因为热爱诗歌、对美充满着热切追求,在蔚蓝的天空下,一颗年轻的心穿过岁月的长廊,让所有的情怀都变得清晰而生动,让生发的语言变得鲜活而灵动。

  青春期的奔放与热情开始沸腾了,我学会张开想象和放飞心灵,俨如一只鹰隼翱翔在文学的天空,尽可能地施展怀抱和释放内心的情思。

  以此作为起点,跃跃欲试,学会如何投稿,甚至享受到拿稿费的那种滋味。

  我还与前后届的诗友同学一起创办诗社、主编诗刊,经常组织有关文学活动。

  在20世纪80年代的大学校园诗歌中,留下了或深或浅的探寻履痕。

  由于80年代文学风气浓厚,诗歌文学,的确让我们风光了一阵子。

  中国诗文素来讲究文采风流,气韵生动;讲究意新语工,文情并茂。

  那时,风华正茂,初出茅庐,书生意气,很想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于是,整天浸淫在中外文学(诗歌)经典中,企冀吸收更多的营养来滋润自己,丰富自己,壮大自己。

  自己是自己的造就,自己是自己的深渊。

  我深知自己志大才疏,学识浅显,加之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心中有数,也明白自己对文学的追求和探寻,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我生命价值,为将来为人生找到一条自己喜欢走的路。

  至于能否成名成家,还真的不敢去想;而要成为一流、二流、哪怕三流的诗人作家只能当成一种梦想。

  既如是,那就尽力往“风流”靠吧,倘若能侥幸地做一个有文采的“风流”诗人,不也是一种幸福吗?起码的比不入流来得幸运。

  当然,自从走上文学之路的那一刻起,我也知道自己作为一个“乡巴佬”,一个在海边乡村长大走出来的“野孩子”,想要有所作为,必须加倍付出努力和心血,才能让自己活得更风光,让含辛茹苦、望子成龙的父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出息,也觉得风光和体面。

  于是,我携带希望的风铃,宛若一只笨重的骆驼,在荒漠上寻找绿洲。

  大路朝天,一路上少不了坎坷曲折,唯有时刻伴随春光走在寻梦的路上,或者极力以飞翔的姿态,吸吮阳光和天地之灵气,像燕子一样呢喃,然后为自己筑巢……就这样,我以笨鸟先飞的方式,始终沿着自己选择的方向腾挪跌宕,匍匐前进。

  经过一番摸爬滚打,不知疲倦地循着缪斯的牵引,在文字的穿梭中自由往返,不断去寻找月光下的梦境,让诗歌(文学)带来的幸福变得具体而生动。

  心灵因梦想的照亮而闪光,生命因诗文的涵养而美丽。

  我发觉自己的日子过得愈来愈充实、丰沛和富足,且溢满无尽的情趣。

  在无形之中,自己也变得风雅和风采起来了,起码的不那么粗那么俗,有点脱胎换骨的感觉。

  同时也学会如何做一个有风度的文化人,自觉地铸造属于作为一位诗人的风骨、情操和气概。

  一个人因为爱上文学、迷上文学,与文学厮守,偕美同行,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是值得庆幸的、也是幸福的。

  人应当像人那样,活着、梦着、爱着,有理想、有尊严、有色彩地生活。

  假如人像牛马那样,不仅缺乏诗意,而且将被人宰割。

  如果像机器那样,既无诗意可言,顶多是别人手中的工具。

  法国哲学家埃德加·莫兰说:“生命的品质表现为存在意义上的,而不仅仅是物质意义上的福祉。”斯言诚矣!

  记得笔者曾经写过一篇《文学的生命与价值》(《文学报》2010年8月19日),认为文学本身就是有灵有性的生命体。

  每件优秀的作品都是一条命,潜藏着自身的正能量。

  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化时代,我们同样要站在崇高的人类文明的精神殿堂入口处,沐浴着古往今来圣贤哲人与文学大师们卓越睿智的思想之光。

  尤其是站在各个时代巅峰上,那些具有深邃思想、人格魅力、探索精神和对人类抱以深切同情的大师们,他们总是在用自己追寻的领域里所获得的成就,在不同程度上去改变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且让我们在接受和熏陶中不断升华自己的灵魂,提升生命的品质。

  这就是文学的力量。

  以我个人多年来从事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我觉得文学作为生命体对人类生命可以带来诸多好处,譬如丰富内心情感、弥补人生缺陷、完善人性人格、提高生命品质、升华精神境界,等等。

  可以断言,不读文学、远离文学就是远离自己的“家园”。

  著名美学家朱光潜说过:“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得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能给人的东西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述尽的。

  从诗教或文学教育的角度看,按我的理解,起码可以给人带来“三高”:高雅情趣、高超想象、高贵气质。

  从生命或心灵追求的角度来说,起码可以给人带来“真善美”:求真、从善、审美情趣。

  从日常或学问人生的角度而言,则可带来不可多得的“三种资源”:文化资源、思想资源、精神资源。

  其实,我们阅读文学经典作品,就等于与伟大的灵魂相遇,可以感应、对话、交流、沟通,带来无尽的思考与乐趣,同时在生命中留下一份美的永恒和启示。

  翰墨因缘。

  当我们的生命与文学相逢,本身就是一种因缘,一种充满偶然但又必然的因缘。

  这如同一粒文字的种子在进入读者心田的时候,它是带着这种非常奥妙的因缘去的。

  当然,我们平常也讲随缘。

  随缘并非是随波逐流,只有当一个人对这个世界了悟于心之后而做出选择,才能叫随缘。

  这是一种大觉悟的人生境界。

  当一个人或一篇(首)诗文抵达你面前时,你能识得其背后深层的意味,从中感悟到某种东西,这才叫随缘。

  我们与文学之间,既讲因缘,也讲随缘。

  此中真意需要每个人自己去体会去感知去领悟。

  懂得是一种慈悲。

  拥有了这份情怀,我们也讲“舍得”。

  此乃告诫我们要学会随时舍去什么、留下什么,欢迎什么、拒绝什么;明白应该热爱什么、远离什么,拿起什么、放下什么。

  生命(活)的艺术,说到底其实就是“舍得”的艺术。

  舍什么,怎么舍?这当然不是要我们把世界舍掉、把生命舍掉、把自我舍掉,而是要把贪婪舍掉、把杂念舍掉、把私欲舍掉。

  文学艺术就是要揭开这一层遮蔽,清理世界沉积于我们心灵上的尘埃。

  或许,这就是作为高雅文化的文学艺术足以产生效应和发挥作用的价值意义之所在。

  雪漠:好的文学应给人带来清凉【2】

  2011年11月23日,在北京饭店金色大厅举行的中国作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联欢晚会上,身穿红色外套、留着大胡子、眉心一点朱砂痣的甘肃作家雪漠,以一曲苍劲悠远、质朴无华的甘肃民歌原声清唱,赢得了在场七百多位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

  记者从这一场景,读出了某种象征意味。

  从1988年发表第一篇小说《长烟落日处》开始,二十多年的时间,雪漠为中国文坛奉献了“大漠三部曲”(《大漠祭》《猎原》《白虎关》)和“灵魂三部曲”(《西夏咒》《西夏的苍狼》《无死的金刚心》)六部长篇小说。

  其中,《大漠祭》被誉为“真正意义上的西部小说和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入围 “第六届茅盾文学奖”,仅一票之差与茅奖失之交臂;《西夏咒》则被誉为“挑战阅读的奇特的极端之书”,雪漠也因此有了“被严重低估的作家”的美誉。

  然而,当记者提起这些“美誉”时,雪漠却说,我其实不会写作,是作品它自己往外涌,我在文坛是个“异数”,因为我总是“不合时宜”。

  的确,若放到当代文学史的大背景下看,雪漠的创作道路确乎有些“不合时宜”——总是不能和时代“合拍”。

  1988年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出来时,雪漠刚在《飞天》杂志发表第一篇小说《长烟落日处》,获甘肃省优秀作品奖。

  获奖后,雪漠就想为西部贫瘠大漠里的父老乡亲好好地写一部大书,于是开始了“大漠三部曲”的创作,没想到,这一念想,耗去了他二十年的生命。

  《大漠祭》出来时,已经是2000年了,而第三部《白虎关》写完时,已经是2008年了。

  上世纪80年代一度引领文坛和影视歌曲创作的西部风和乡土风,到了21世纪,早已是被都市化和商品化大潮冲刷而去的明日黄花了。

  而《西夏咒》的创作,雪漠拾起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先锋叙事,于是有评论家指出,《西夏咒》是“中国的《百年孤独》”,是“东方化的先锋力作”;直到《西夏的苍狼》,雪漠才第一次正面写都市,而《无死的金刚心》,雪漠又回到了《西夏咒》式的“梦魇般的混沌”叙事。

  ——要知道,先锋叙事在上世纪90年代中旬即已没落,随着市场化进程的突飞猛进,如今,文坛盛行的早已是欲望混合着猎奇的商品化写作。

  雪漠在这样的环境下仍坚持先锋式的纯文学创作,尤其是在全民唯经济论、唯世俗享乐的时代,将目光投向被大多数人遗忘的西部贫瘠土地上的农民,书写他们“牲口般活着的”存在,探讨他们从泥泞中倔强升华的“灵魂”,甚至探讨整个人类对世俗欲望和历史罪恶的“灵魂超越”——这一追求,无疑是与时代潮流格格不入的。

  不迎合世界,反而赢得世界

  然而,也正是这份“不合时宜”,使雪漠略显孤独的写作姿态,成为了当今文坛不可忽视的一种存在。

  “不合时宜”的当然不仅仅指题材和写法,其背后,是雪漠自踏上文学道路以来从未更改的文学信念。

  在《白虎关》后记中,雪漠说,“我也想靠文学来救世,救世先救心”,然而,“许多时候,文学很无奈,它改变不了世界。

  它所能改变的,也许仅仅是我们自己。

  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改变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改变世界呢?”雪漠几乎在他每一部作品的后记中,都会亮明自己的写作观,他说,“我之为文,仅仅是为众生服务的一种手段而已。

  我之目的,非出名,非得利,而仅仅是将我之所悟告诉世人,使他们活得更善良一些,更安详一些,使世界因我的存在而相对美好一些。”

  雪漠的写作从不考虑世界的脸色,他只想贡献出他的所有,唱出最美的歌——他说,“世界,我不迎合你”,因为,“在乎世界的人,就会被世界所束缚”。

  而当他不管别人的脸色写作,只在乎自己是否给世界带来了明白和清凉的时候,他反而赢得了世界。

  雪漠作品不但在文学评论界日益受到重视,更赢得了他生活的那块土地的尊重、认可,赢得了一大批铁杆粉丝。

  在凉州,《大漠祭》家喻户晓,当时,他年少的儿子和同学上街的时候,同学若说他是《大漠祭》的儿子,开车的、卖冰棍的都不会向他要钱。

  雪漠也是中国作家里拥有网页最多的作家,这些都是铁杆粉丝们自发建立的。

  在这些读者看来,读雪漠作品也是一种“救心”之举,许多人的心灵、灵魂,人生、命运,都因为雪漠作品而升华、而改变、而获救,他们想让更多的人与雪漠作品相遇,于是建网页、办读书会,还自愿购买所有雪漠作品,捐赠给全国各大图书馆。

  所以,有学者叹道:雪漠的影响,不仅仅在西部,也不仅仅在文学,“雪漠”已成为一个文化现象,他影响的是世道人心。

  正如《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所说:“一个作家能起到的真正的、重要的影响是他的作品能够深入人心,改变读者对世界和生活的某些观念。”雪漠作品的确超越了一般文学意义上的影响。

  在价值观混乱、写作过度商品化的今天,在大多数作家都为经济利益驱动而写作的时候,雪漠坚持的“救心”的写作,无异于在文坛高唱“灵魂的清凉”之歌,这歌声一如他在全国作代会联欢晚会上吼出的甘肃民歌,苍凉、质朴、原始、高亢,向拜物主义之风盛行的文坛,吹进了一股久违的清凉之风。

  写作的理由

  记者:您已经创作了六部长篇小说了,可是当您回顾自己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时,第一句话就是“不合时宜”。

  那么,使您“不合时宜”地坚持写下去的理由是什么?

  雪漠:我的写作理由,就是我的写作“不合时宜”的原因。

  我的写作理由很简单,不过两种:一是,当这个世界日渐陷入狭小、贪婪、仇恨、热恼时,希望文学能为我们的灵魂带来清凉。

  我认为,文学应该有一份光明,有一种能使我们的灵魂豁然有悟的智慧,它能使我们远离愚痴、仇恨、贪婪和狭隘。

  我写作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想将一些即将消失的存在“定格”下来。

  我指的不仅仅是农业文明,不仅仅是生活,更是灵魂。

  对前者,《大漠祭》《猎原》《白虎关》着力较多;对后者,《西夏咒》《西夏的苍狼》《无死的金刚心》更为侧重。

  记者:您已意识到自己“不合时宜”,说明您一定也很清楚“合时宜”的写作是怎么回事。

  您想过要尝试着去写那样的作品吗?

  雪漠:我不是不会写时下流行的那种小说,我也会故弄玄虚,也会卖弄技巧,不信你看看我的《博物馆里的灵魂》。

  这样的小说,有许多人正在写,或者已经写了。

  世上已有了那么多的花花叙述,也不缺我一个。

  我写的,并不是好些人眼中的小说,我只写我“应该”写的那种小说。

  它也许“不合时宜”,但它却是从我心灵流淌出的质朴和真诚。

  记者:时下,在花样频出的新媒体阅读的挑战下,传统文学要想在这个世界存在下去,您认为必须要有哪些存在的理由?

  雪漠:首先要明白,文学是要为世界提供贪婪的诱因、罪恶的助缘、娱乐的帮闲,还是要给世界带来宽容、安详、清凉和博爱?我认为,好的文学必须做到:这世上,有它比没它好,读它比不读好。

  因为它的存在,能使这世界相对美好一些。

  如果达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文学,就没有存在的理由。

  以这个标准衡量,时下的好些文学作品,其实已丧失了存在的理由。

  写作的快乐

  记者:您说您其实不会写作,是作品自己往外涌,这是怎样的一种写作状态?

  雪漠:我在写作之前是没有构思的。

  我的小说不是编出来的。

  在西部那块土地上,我跑了很多很多地方,对那块土地的熟悉,就像熟悉我的手掌那样,很多人物的生命融入了我的生命,他们的灵魂融入了我的灵魂,当我想为他们写本书的时候,就有一种东西要流出来。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的是哪个情节,只感到有无数生命、无数激情向我涌来、压来,想写哪个自己就流出来了。

  好像不是我在写,而是有一个比人类更伟大的存在,通过我的笔在流淌。

  记者:在这样的状态下,您是如何进行创作的呢?

  雪漠:我只能在与那个更伟大的存在相融为一体的清明中间,让文字从我的心自个儿喷涌出来,从我的指头下流出来。

  流的时候,脑袋里没有一个词。

  北京大学的陈晓明教授说得非常好,他说我的写作是一种“附体”。

  但我不一定认为那是附体,只是我感受到有一个力量一直把我向外推,推着让我写东西。

  这种力量涌动着,借助我的笔,从我的指头下来流出来,给我带来一种巨大的快乐。

  记者:这是怎样的一种快乐?

  雪漠:我感到生命有力地向外喷涌着一种快乐,觉得宇宙、整个世界都跟我一起狂欢。

  你想在这种状态下写的时候,我怎么能够考虑主题、结构、人物、如何设计情节,没有这些东西,一切往外喷。

  我所有的作品,都是在这种快乐中流淌出来的。

  巴金有过这种状态,狄更斯也有过这种状态,很多作家都有过这种状态。

  这时候作家已经不是个体,而是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了,这也是中国文化中说的“天人合一”的状态。

  写作的影响

  记者:您不但是作家,也是大手印文化研修专家。

  您的文学创作和大手印文化研修之间,是否有互相影响的关系?

  雪漠:我的所有作品,都得益于大手印文化对我的滋养。

  大手印文化是人类文明中最炫目的智慧之一,它来自“西天”印度,扎根于中国西部,和西部民歌一起,构成了西部文化最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

  西部民歌重感性,大手印文化重理性。

  西部民歌包罗万象,大手印文化直指心灵。

  西部民歌对我的滋养,重点反映在《大漠祭》、《猎原》和《白虎关》中,在《西夏咒》《西夏的苍狼》和《无死的金刚心》中,则明显可以看出大手印文化对我的影响。

  记者:您在写作时从不考虑市场反应、受众反应,而只享受用文字流淌灵魂的快乐,这种纯粹的写作状态是否也得益于您的大手印文化的修炼?

  雪漠:我不在乎世界的价值体系。

  在乎世界的价值体系,就会被世界的价值体系所局限。

  一定要明白,一切都是游戏,世界是一个戏论,这就是大手印文化的智慧。

  明白这种游戏,跳出这种游戏的时候,就是远离戏论。

  我有两句话表达了这种远离——“静处观物动”,静静地观察世上的万物变化、活动,“闲里看人忙”,在悠闲的境界中,看别人忙忙碌碌。

  文学也是这样,什么也是这样。

  我所有的作品,仅仅是把“静处观物动,闲里看人忙”之后的快乐和明白写出来。

  记者:您的作品打动了许多读者,使您拥有了一大批的铁杆粉丝,这是否也和您作品所传递的大手印文化精神有关?

  雪漠:我研修大手印是为了消除自己的欲望,让自己没有任何心机,没有任何功用,而只是让文字质朴地流淌出自己的灵魂。

  当你把欲望、贪婪、仇恨,把外界对你的束缚打碎之后,让自己心灵的光明焕发出来,不受世间流行的各种概念、理论束缚时,你自由的境界就是大手印。

  在这种境界下的写作,其实是以心换心——以我的真心换读者的真心。

  我的每一部书都会赢来大量的读者,这些读者非常令人感动。

  为什么?有句话说,“语出真心,打人便疼”,从真心流出的文字,丢到读者的心上,他是会疼的。

  雪漠,原名陈开红,甘肃凉州人,1963年生。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甘肃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作家。

  深造于鲁迅文学院和上海首届作家研究生班,被甘肃省委省级政府等部门授予“甘肃省优秀专家”、“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德艺双馨文艺家”、“甘肃省拔尖创新人才”等称号。

  著有长篇小说《大漠祭》、《猎原》、《白虎关》、《西夏咒》、《西夏的苍狼》、《无死的金刚心》等。

  作品入选《中国文学年鉴》和《中国新文学大系》,荣获“第三届冯牧文学奖”、“上海长中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等十多个重要奖项。

  其中,《大漠祭》入围 “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和“第五届国家图书奖”,登上中国小说学会2000年中国小说排行榜,被誉为“真正意义上的西部小说和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中有重点论述,被认为是当代西部文学的标志性作品。

  文学给我们带来了什么【3】

  作家余华

  余华、刘恒,还有麦家等作家,陆续被杭州作为人才引进,这些人才的光和热也开始陆续发散出来。

  这场讲座定于上午9点半开始,时间未到,会议厅已经坐得满满当当,人人手中都拿着余华的书,不少人还带着笔记本和录音笔。

  余华穿着件西便装很随意地出场,笑了笑,然后落座。

  近些年来作家不能只关在书斋里写作,也得经常到大庭广众之下说话,经历这样的场合多了,余华看上去很习惯,先开个玩笑:“文学给了我什么?最大的好处就是所有的时间归自己支配,不用上班,想睡觉就睡觉,想游玩就游玩。”

  【中心思想】

  假如真的存在一种神秘力量,那就是文学。

  当一个中国人读到雪莱这样一个德国诗人的作品,而且还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却能读到自己的感受,唤醒自己的记忆,就像在别人家的镜子里看到自己。

  哪怕是一种苦难经历,当你后来重新品尝时也会觉得是一种美好的经历。

  【课堂速写】

  文学唤醒了我的童年

  1960年4月3日的中午,我出生在杭州的一家医院里,可能是妇幼保健医院,当时我母亲在浙江医院工作,我父亲在浙江省防疫站工作。

  我的父亲在我一岁的时候,离开杭州来到一个叫海盐的县城,从而实现了他最大的愿望,成为了一名外科医生。

  两年后,我母亲放弃了在杭州的生活,带着我哥哥和我来到了海盐。

  我的记忆是从海盐开始的。

  我们住在医院一幢两层楼的房子里。

  父母上班去后,就把我和哥哥锁在屋中,我们就经常扑在窗口,看着外面的景色。

  我母亲经常在医院值夜班,她傍晚时回来一趟,在医院食堂买了饭菜带回来让我们吃了以后,又匆匆地去上班了。

  我父亲有时是几天见不着,母亲说他在手术室给病人动手术。

  我父亲经常在我们睡着以后才回家,我们醒来之前又被叫走了。

  在我童年和少年时期,几乎每个晚上,我都会在睡梦中听到楼下有人喊叫:“华医生,华医生……有急诊。”

  那时候,我一放学就是去医院,在医院的各个角落游来荡去,一直到吃饭。

  我对从手术室里提出来的一桶一桶血肉模糊的东西已经习以为常了,我父亲当时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从手术室里出来时的模样,他的胸前是斑斑的血迹,口罩挂在耳朵上,边走过来边脱下沾满鲜血的手术手套。

  我读小学四年级时,我家干脆搬到医院里住了,我家对面就是太平间,差不多隔几个晚上我就会听到凄惨的哭声。

  那几年里我听够了哭喊的声音,各种不同的哭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我都听了不少。

  应该说我小时候不怕看到死人,对太平间也没有丝毫恐惧,到了夏天最为炎热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待在太平间里午睡,那用水泥砌成的床非常凉快。

  在我记忆中的太平间总是一尘不染,四周是很高的树木,里面有一扇气窗永远打开着,在夏天时,外面的树枝和树叶会从那里伸进来。

  当时我唯一的恐惧是在黑夜里,看到月光照耀中的树梢,尖细树梢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伸向空中,这情景每次都让我发抖,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我一看到它就害怕。

  这些记忆不断地在遗忘。

  直到二十七八岁时,我读到雪莱的一首诗,诗里写道: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一下子把我完全遗忘的童年时期的感觉唤醒。

  那首诗写出了我童年时在太平间睡午觉时的感受,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忘记。

  假如真的存在一种神秘力量,那就是文学。

  当一个中国人读到雪莱这样一个德国诗人的作品,而且还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却能读到自己的感受,唤醒自己的记忆,在别人家的镜子里看到自己。

  哪怕是一种苦难经历,当你后来重新品尝时也会觉得是一种美好的经历。

  任何健康的影响只会产生独特性

  文学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和冲击力?那是因为各民族的精神历史和现实生活有太多的相似性。

  文学之所以存在,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彼此之间越来越陌生,而是为了让我们相互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近。

  文学表达的就是各民族所具有的相似性。

  每个伟大的作家都以自己独特的姿态走上一条独特的道路,但最终都殊途同归,表达了爱与恨、生与死、战争与和平这些人类共同的主题。

  我们很难去思考谁影响了谁。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巴黎苦苦熬过了3个年头,又在纽约游荡了8个月,然后他的生命把他带入了31岁,妻子梅塞德斯陪伴着他,孩子还小,他在墨西哥找到了工作。

  当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天才已经初露端倪,可是只有他知道自己正在经历着什么,他正在经历着倒霉的时光,因为写作进入了死胡同,他找不到可以钻出去的裂缝。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朋友阿尔瓦罗·穆蒂斯提着一捆书来到了,并且从里面抽出了最薄的那一本递给他,《佩德罗·巴拉莫》,在那个不眠之夜,加西亚·马尔克斯和胡安·鲁尔福相遇了。

  文学就这样获得了继承。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他那篇令人感动的文章《回忆胡安·鲁尔福》里这样写道:“对于胡安·鲁尔福作品的深入了解,终于使我找到了为继续写我的书而需要寻找的道路……他的作品不过三百页,但是它几乎和我们所知道的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一样浩瀚,我相信也会一样经久不衰。” 他成为比胡安·鲁尔福更伟大的作家。

  一个作家的写作影响了另一个作家的写作,这已经成为了文学中写作的继续,让古已有之的情感和源远流长的思想得到继续,这里不存在谁在获得的问题,也不存在谁被覆盖的问题,文学中影响就像植物沐浴着的阳光一样,植物需要阳光的照耀并不是希望自己能够成为阳光,而是始终要以植物的方式去茁壮成长。

  另一方面,植物的成长也表明了阳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重要的是,树木是以树木的方式在成长,而不是以阳光的方式在成长,所以所有的影响都是健康的。

  在中短篇小说创作中,这种影响的痕迹难以消除,而到了长篇小说中,一个成熟的作家则完全以自己的方式在成长了。

  任何健康的影响只会产生文学的独特性。

  每个作家都有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

  现在国内外高校的文学教育已经偏离了方向,他们往往只是教学生如何研究一部作品,而不是教学生如何去阅读。

  如果没有阅读,自己的感受没有被唤醒,干巴巴地去研究一部文学作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以我也支持一些文学教育的研究项目,希望有助解决文学的基本常识问题。

  这里我想讲讲文学的想象力。

  有关想象力的话题从飞翔开始。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如何飞翔?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时遇到一个难题,就是女佣雷梅苔丝如何飞到天上去。

  对很多作家来说,这并不是难题,只要让人物双臂一伸就可以飞翔了,因为一个人飞到天上去本来就是虚幻的,或者说是瞎编的。

  可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伟大的作家,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雷梅苔丝飞到天上去既不是虚幻也不是瞎编,而是文学中的想象,是值得信任的叙述,因此每一个想象都需要寻找到一个现实的依据。

  马尔克斯一连几天都不知道如何让雷梅苔丝飞到天上去,后来他看到家里女佣正在晾床单,风很大,床单斜着向上飘起,女佣一边晾着床单一边喊叫着说床单快飞到天上去了。

  马尔克斯立刻获得了灵感。

  他回到书房,回到打字机前,雷梅苔丝坐着床单飞上了天。

  我想,马尔克斯可能知道《一千零一夜》里神奇的阿拉伯飞毯,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是山鲁佐德的讲述,还是马尔克斯的叙述,当人物在天上飞翔的时候,他们都寻找到了现实的依据。

  两个故事是异曲同工的,但又各有归属。

  神奇的飞毯更像是神话中的表达,而雷梅苔丝坐在床单上飞翔,则充满了生活气息。

  第二个话题是文学如何叙述变形。

  《变形记》大家都知道。

  卡夫卡的伟大之处,在于把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突然变成大甲虫后,把家人从一开始的开始同情,到后来的厌恶,描写得很真实,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笔。

  然后我们再应该欣赏一下布鲁诺·舒尔茨变形故事《父亲的最后一次逃走》里精确的动物特征描写,这是一个胆大的作家,他轻描淡写之间,就让母亲把变成螃蟹的父亲给煮熟了,放在盆子里端上来时“显得又大又肿”,可是一家人谁也不忍心对煮熟的螃蟹父亲动上刀叉,母亲只好把盆子端回去,又盖了一块紫天鹅绒。

  结果第二天,煮熟的螃蟹父亲逃跑了。

  这时,布鲁诺·舒尔茨将螃蟹煮熟后容易掉腿的动物特征描写的淋漓尽致——“父亲逃跑时,腿不断脱落在路上。”

  在《西游记》里,无论孙悟空和二郎神各自变成了什么,吴承恩都是故意让他们露出破绽,从而让对方一眼识破。

  而我们读到孙悟空变成一只花鸨时,这时候草根和贵族的区别出来了,身为贵族阶层的二郎神看见草根阶层的孙悟空变得如此低贱,因为花鸨是鸟中最贱最淫之物,不愿再跟着变换形象,于是现出自己的原身。

  这也是很妙的一笔。

  在变形中表达了重要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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