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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申请书

时间:2024-08-30 11:27:37 炜玲 申请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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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申请书(精选16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执行监督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执行监督申请书(精选16篇)

  执行监督申请书 1

  申请人:______,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____市____街道____号,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市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街道解放路445号。法定代表人林____,负责人。

  被申请人:____市____街道办事处,住所地____市____街道解放路445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刘____,主任。 请求事项 :

  1、依法对____市法院(_____)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____市____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_____)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__市人民法院(_____)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____市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承担。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____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 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作为____市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长达十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请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请人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____市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____市人民政府____街道办事处承担。向申请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违约金(自1996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督促____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扰,依法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等强制措施,确保本案顺利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_____年3月10日 高检会[_____]2号)第五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国家机关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____市法院(_____)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9月30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2

  申请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依法对(_____)川______民初____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一案(案号为:(_____)川______执424号)进行执行监督。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经会理县人民法院(_____)川______民初309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被申请人应于_____年1月6日前向王世友、饶美兰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亡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该调解书已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已经超过调解书确认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富昇公司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申请人于_____年3月7日依法向会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_____)川______执424号。但由于被执行人富昇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利用其人脉关系干扰执行,公司的财产被其他法院所冻结,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长达十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规定,申请人现依法向贵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诚望贵院加强会理县人民法院对本案的.执行,以公正执行终结本案。

  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富昇公司名下还有重庆分公司和攀枝花分公司,其分公司名下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供本案执行。同时,被执行人的6位显名股东或隐名杨洪英、严辉昌、李朝东、罗焕亮、杨志光、杨志峰在经营、管理富昇公司过程中存在隐匿、转移财产或未依法缴纳公司注册资本等行为,故执行法院可依法追加这6位股东及其富昇公司重庆分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并且上述6位股东在会理县范围内有房有车可供本案执行。

此致

_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3

  申请人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涉嫌犯罪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 ______本人一事,向________派出所报案,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4

  申请人: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住址:_____电话:____

  被申请人: 名称: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住址:____电话: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一案,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5

  申请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

  请求____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_____)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_____)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____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____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____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6

  申请人: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出生,住______。

  被申请人: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出生,住______

  申请事项

  一、申请办理(________)____证经字第____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执行证书。

  二、申请执行标的`:

  1、本金22万元;

  2、利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四自_____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3、罚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五自_____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5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及____(身份证号:______)协商借款事宜。5月18日____向被申请人出借人民币柒万元整。5月19日申请人与____签订《联合理财协议书》约定,申请人出资15万元和____前一日出借给被申请人的7万元共22万元,以申请人的名义出借给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回全部22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应将其中的7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归还____。同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借期三个月(自_____年5月19日起至_________年8月18日止)合同业经贵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如约向被申请人支付借款,被申请人出具了相应的《借据》。然而,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合同,至今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其行为已对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7

  申请人:

  被执行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__民初字_______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一案提级执行;

  二、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____纠纷一案,业经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民初字___第____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判决书生效后,因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书判决的给付货款义务,因此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____区人民法院自受理至今,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现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对该案提级执行,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8

尊敬的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____与执行人____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贵院以无法处置为由于____年12月24日作出温龙执民字第12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将贵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用于开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贵院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

  时间:

  执行监督申请书 9

  申请人:____公司,住址:____开发区__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

  被申请人:____,女,____岁,汉族,个体业主,住____县____小区7号楼__单元__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____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____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____年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10

  申请人:____,男,____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申请执行人:____公司。

  申请事项:

  恢复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_____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_____年9月21日作出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11

  申请人:___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农民,______乡县__乡__村__组。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个体户,______县__镇__路__号。

  请求事项:

  ⒈、强制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

  ⒉、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用_______元;

  ⒊、强制被申请人双倍支付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的贷款利息;

  ⒋、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执行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____县人民法院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中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第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支付上述_____元劳务承包款。第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12

  申请人:__,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______

  被执行人1:_机床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电话:_________

  被执行人2:___(公司股东),电话:_______

  被执行人3:___(公司股东),电话:_____

  被执行人4:_____(公司股东),电话:_____

  被执行人5:_____(公司股东),电话:_____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五被执行人履行(__)浔民初第4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2、强制五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浔民初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__)贵民三终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__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__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执行监督申请书 1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_____)龙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_____)龙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_____年9月24日受________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______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_____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_____年9月24日。

  2、________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________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______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__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_____)龙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

此致

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1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__)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 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___)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 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 裁定中止执行(__)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 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 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__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____公司诉申请 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__)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 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__年初搬迁至____,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 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____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 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 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中所载公章系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且相关证据仅有复印件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伪造的申请人公章,以申请人名义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原告从其自称的“借款关系”成立十多年以来从未向申请人主张债权,申请人有理由怀疑原告与某人合谋欺诈,申请人已经就本案情况向贵院提出调卷申请,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公司

  _____年四月八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1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裁定中止____区人民法院(_____)河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作出(_____)河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责成崔____于该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付申请执行人货款456000元及违约金。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并已立案,由于没有落实到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中止本案的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申请人再请贵院继续执行本案,请贵院核准。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监督申请书 16

  申请人:_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居住地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号___室,系本案被执行人____妻子。

  申请事项:

  请____县人民法院对万根与万通民间借贷执行案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申请理由:

  万根诉万通民间借贷案之前,申请人___曾于__年11月以万通家庭暴力并转移共同财产为由向____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此案经西湖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开庭审理后做出(__)西民一初字第181号判决,该判决虽不予支持申请人离婚诉请,但对万通与申请人共有财产作出了事实认定,除万通与申请人名下有共同房产四套及轿车等财产外并未认定存在共同债务。然而就在___对万通起诉离婚一案进行同时,万根以民间借贷为由向____县人民法院(小兰法庭)起诉其亲生子万通,诉称万通对其负有数百万元债务,嗣后与其子万通快速调解结案,并由万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万通在未经申请人同意并未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将夫妻共有房产偿还给其父万他根的处理。至此,万根万通父子这起民间借贷案及执行程序已直接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认为,万根起诉其子万通借贷案暨执行案具有非常明显的虚假诉讼恶意编造债务侵害申请人共有人的特征,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属无效行为,其与万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现陈述主要事实理由如下:

  一、万根诉万通一案的执行标的物系周方与申请人婚姻关系存续之间购买的夫妻共有财产、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无效。

  万通与申请人自__年举行婚礼同居,__年生大女儿万悦,__年补办结婚证,__年5月生小女儿万梓(见____市西湖区法院西湖区法院(__)西民一初字第181号判决第3页)

  万通与申请人名下共有房产四套,具体如下(见房产档案):

  1、____市金盘路___号___号店面(__年12月购买、卖房人为谢英,成交价为222588元)

  2、____市赣抚路__号丰源金润广场678店面(__年1月21日购买、卖房人为____金润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311432元)、

  3、____市____东路恒茂国际都会9栋单元675室住宅(另有车位及储藏室)(2015年2月购买、出卖人为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139998元)

  4、____市解放西路26号天佑国际公寓12栋675(__年3月购买、卖房人为江西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成交价为775313元)。

  前述四套房产均属于申请人与万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均属夫妻共同房产。

  在前述房产属于申请人和周方共有房产情况下,万通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将前述房产若干处分以偿还给万根的所谓债务,违反了民法通则意见、物权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处分行为。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民法通则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万通在未经申请人同意并不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就与其父协议处分房产,明显侵犯了申请人龚静的合法权益,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二、万根不具有法定的善意第三人的特征,其接受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行为无效。

  万通的父亲万根在此案中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特征,因为其是万通的亲生父亲,万通系其子,万根对万通与___在夫妻关系存续时购买此套房产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对申请人起诉万通离婚案不知情。

  首先,万根与申请人在婚姻关系期间购置前述房产,在家庭生活中属巨额钱款置业理财行为,作为万通父亲的万根不可能不知情,万根在其子结婚后与其子在一起工作,对此万通在西湖法院审理离婚案法庭调查中有明确陈述,即“我是为我父亲打工”(见西湖法院庭审笔录第6页)。在父子两人一起工作的情况下,万根对万通置业行为不可能不知情,这有悖生活常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其次,万通曾与申请人就离婚事宜于__年12月27日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就轿车及店面租金事宜作出约定,嗣后万根于同日出具承诺书(见协议书及承诺书),承诺在其子万通不履行前述协议书情况下由其负责履行。这份承诺书就充分说明周任根对周方与申请人正在进行的离婚诉讼及房产被申请人诉讼保全的情况非常清楚,更知悉其法律利害关系。

  再次,万根明知其子与申请人诉讼离婚进行中,却与其子万通经法院达成所谓民事调解书以期得到前述房产,其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其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特征。

  综上,万根诉万通民间借贷一案具有非常明显的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侵害申请人特征,属于最高法院再三强调惩治打击的虚假诉讼行为,万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既万根接受这一处分属无效行为,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特申请贵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查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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