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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2-07-06 21:59:39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9篇)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9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

  【案情简介】 原告李彦军诉称:原告生产、经营民用建筑类楼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军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村承揽民房建设工程需用楼板。双方经口头协商订立买卖楼板合同。按约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规格为3.3×0.48(米)的楼板251块,约定单价为57元/块,货款总计为14300元。双方约定的付款进度为:被告每完工一层楼房,为原告结清一层楼板的货款,但被告始终未按约定给付原告货款。20xx年5月28日,经原告要求,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主要内容为:“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军”。该欠条中“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书写,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军”部分系被告武喜军亲自书写并捺指印。但之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货款。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证据有: 被告武喜军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其主要内容为:“欠条 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军”,用以证明被告拖欠原告货款14300元的事实。被告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诉讼中,依原告申请,证人吴XX出庭作证(证人吴XX系随车货运人员),用以证明其曾随原告一起为被告武喜军运送楼板及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的事实。另外,依原告申请,本院依法调取了被告武喜军的户籍证明。庭审质证中,被告武喜军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视为其放弃质证的权利。本院向原告及证人出示被告武喜军的户籍证明,原告李彦民及证人吴XX均指认户籍证明中头像系楼板收货人武喜军头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军。对于原告提供的`欠条及证人吴XX的证言,本院综合分析认为,欠条中关于楼板数量、规格、货款总额等信息可以与原告的陈述互相印证,而欠条中送货人及收货人及欠条出具人又与证人吴XX的证言互相印证,故本院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证人吴XX的证言予以采信。

  【法院认定】经庭审质证,依据有效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本院确认下列案件事实: 原告李彦民生产、经营民用建筑类预制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军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村承揽民房建设工程需用楼板,双方经口头协商订立买卖楼板合同。按约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规格为3.3×0.48(米)的楼板251块,单价为57元/块,货款总计为14300元。双方另约定:被告每完工一层楼房,为原告结清一层楼板的货款,但被告始终未按约定给付原告货款。后经结算,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主要内容为:“欠条收到251块楼板,李彦民厂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军”。之后,被告仍未予清欠货款。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4300元。

  【法律分析】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本案中,原告李彦民与被告武喜军之间

  系口头形式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武喜军在原告李彦民履行完交货义务后,未及时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仍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应承担给付原告货款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货款143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张来,男,19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xx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xx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请人: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系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区,而不在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路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

  申请人:王xx

  被申请人:高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xx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xx诉被告王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xx母亲住所,随即王xx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xx,王xx于20xx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xx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xx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xx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2月20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李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申请人:李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上海哲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

  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本案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xx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请求贵院将案件移送给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xx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xxXXXX

  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xx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xx,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xx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xx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xxx

  申请人因周专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8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周专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xx。

  其次,北京市xx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xx分公司工作(xx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xx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申请人:xx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4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赵XX诉被告宋XX借贷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1997年离开永寿,现居住在咸阳市XX路XX小区XX号楼31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一楼一单元,所以,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______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__.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6

  申请人:x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xx

  被申请人:x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xx

  申请人因xxx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实业有限公司诉xxx集团有限公司、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xxx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xx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8

  申请人:西安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原告x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x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起诉。

  事实与理由:

  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书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贵院受理的xx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理由如下:

  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约定:“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对方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双方对纠纷的解决机关已达成仲裁协议,原告对发生的纠纷应当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向贵院提起诉讼违反双方约定且与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虽然双方只约定了由对方的仲裁机构仲裁,但首先双方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解决机构为仲裁委员会,而西安市只有一个西安仲裁委员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因此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本案应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贵院依法不拥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9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xx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xx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xx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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