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申请书
随着社会在进步,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担保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申请书1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因项目资金周转需要,我单位拟向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用于 期限 个月。贷款银行要求就该借款提供第三方保证,为此,我单位特向贵公司申请提供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借款担保。
我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贷款证复印件、企业简介与产品/项目介绍、已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上月财务报表等资料供贵公司初审,初审合格后按贵公司要求提供齐备的资料,申请并接受贵公司对担保的.详细调查评审,同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我单位承诺:贵公司为我方提供融资担保,我方相应提供公司主要负责人连带责任保证,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企业或个人保证等一项或多项合法有效反担保,同意按贵公司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并保证按合同约定使用担保借款,及时清偿借款本金与利息。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申请书2
异议人:xx,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xx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xx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xx)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申请书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一、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XX市XX路XX号房产;
二、裁定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即本金人民币450000元、利息(自20xx年5月8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月息2%计付)、违约金(自20xx年7月8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六计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因经营生意急需资金,提出向申请人借款,申请人表示同意,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xx年5月8日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
1、借款本金人民币45万元,借款期限为二个月,从20xx年5月8日起至20xx年7月7日止,月利率2%,逾期不还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六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被申请人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如被申请人到期不能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及费用,申请人有权就抵押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3、担保范围除被申请人应清偿的本息外,还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当日,申请人借给被申请人人民币45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借款期满后被申请人未按约还款付息,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任何债务。
被申请人自愿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产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给申请人,作为其债务担保,申请人依法取得该房产抵押权并享有在《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权利,现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其债务,亦拒不与申请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特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本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申请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九月二十六日
担保申请书4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X幢XXX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XXXXXX),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苏中证民内字第XXXXXX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担保申请书5
贷款流程:
1、提交贷款申请(安徽借贷网不收任何费用);
2、多家金融机构会看到提交的贷款申请,主动与您联系。(非合作金融机构无法看到信息,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线下签订借款合同;
一、通告
(一)可参照省金融办提供的规范整顿通告通稿发布本市通告。
(二)《规范整顿方案》印发当日,省金融办在本办网站公布《规范整顿方案》。
(三)在《规范整顿方案》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省金融办在《南方日报》发布规范整顿通告,各市金融局(办)在当地主流报纸发布规范整顿通告。
二、登记
(一)申报登记。
担保公司(含国家有关部门或中央企业依法出资设立并控股的担保公司)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效证明等资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市金融局(办)申报登记;省属融资性担保公司(包括省直有关部门或省属企业依法出资设立并控股的担保公司)到省金融办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应提交的资料有:
1、申请书。包括申请事项、公司简况、业务经营情况等。
2、《担保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
3、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4、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效证明:与银行金融机构等债权人(1-2家)签订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
如果合作协议无法确认该担保公司实际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市金融局(办)可以要求其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资料,作为补充证明:
(1)贷款卡复印件,贷款卡查询授权书,贷款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和当前对外担保余额信息记录。
(2)与被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2-3份)。
(3)合作银行(1-2家)出具的担保业务合作证明。
5、20xx年12月后新设或变更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提供省金融办的批准文件。
6、市金融局(办)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即退回申请人。复印件装订成册送市金融局(办),数量由各市金融局(办)自行确定。
(二)审查确认。
各市金融局(办)对担保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列为规范整顿对象,并于10个工作日内填列《申报规范整顿登记回执》,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
规范整顿对象的认定,以是否实际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标准。20xx年3月8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凡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业绩的担保公司,均列为规范整顿对象。其中,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20xx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新设立的未经省金融办批准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一律要提供书面材料作出说明。
融资性担保公司省内分支机构,待其总公司申报登记获确认后,持总公司登记确认回执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到所在市金融局(办)办理预登记。分支机构注册地与总公司注册地在同一地级市的,可与总公司一并参加规范整顿。
(三)登记造册。
登记期限截止后,各市金融局(办)对经确认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填列《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登记汇总表》,统一登记造册,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本市登记工作情况总结、登记汇总表和各担保公司登记资料(1份)报省金融办备案。省金融办汇总全省的登记名册,抄告省工商局和广东银监局,由其分别转发省内各市工商局和各银行金融机构。
三、自查整改
(一)经登记确认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自查自纠,逐项落实整改。规范整顿的重点内容见附件二。
(二)没有达到《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担保公司,应及时努力完成指标,规范整改。其中,有关调整事项需报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应及时向市金融局(办)提出变更申请。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整改工作后期,应聘请有法定资格的、熟悉担保业务的审计机构,对其资产负债、业务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计工作由各市金融局(办)统一组织,所选择的审计机构需经市金融局(办)认可。
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20xx年3月8日《管理办法》颁布后,担保公司业务经营合规性、客户保证金管理、风险拨备等情况。
3、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性指标达标情况。
4、公司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情况。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完成专项审计后,可向原申报登记机关申报审核验收。申报审核验收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xx年2月28日。
申报验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验收申请书。如变更公司名称的要提供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规范整顿情况报告。包括规范整顿工作情况、对照规范整顿重点内容自查发现的问题、违规情况说明、整改措施和结果、以及拟保留分支机构名单等。
3、专项审计报告。
4、股东关于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性及持续出资的承诺书(附件三);持有5%以上(含5%)股权的股东简介。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
6、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7、市金融局(办)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验收材料应装订成册,数量由各市金融局(办)自行确定。
四、审核验收
(一)验收工作的组织。各市金融局(办)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按照“申请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具体组织审核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各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必要时,可聘请熟悉融资担保业务的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审核工作。
(二)验收的重点内容。验收的重点包括机构建设、业务经营和接受监管情况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见《规范整顿验收工作简表》。
(三)验收意见的出具。验收工作组对申请验收的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情况进行审核(包括现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每名审核人员填列《规范整顿验收工作简表》并签名;验收工作组参考审核人员验收结论,进行集体评议,出具初审意见。
1、初审合格的,由市金融局(办)通知担保公司,并将初审意见、申报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1份,附市金融局(办)请示(2份),报省金融办组织审核验收。
2、初审不合格的,由验收工作组提出整改意见,担保公司逐项落实整改;条件达标后,在申报验收截止日期前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五、核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对各市金融局(办)报送的验收请示及相关材料,省金融办组织召开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担保公司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20xx年3月31日规范整顿时限满后,未申请审核验收的,以及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包括初审不合格),均作为未通过审核验收处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核验收工作,参照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
六、分类处置
(一)规范整顿审核验收合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二)不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未获确认、以及未通过审核验收的担保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其营业执照有关事宜。20xx年3月31日规范整顿期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担保公司名单,省金融办、市金融局(办)要及时通报省、市工商局。
此类公司如要求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应在所在市规范整顿工作完成后,按照新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程序和标准申请报批。
担保申请书6
xx担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因之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
按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需要有第三方保证人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此,特向贵公司提出担保申请,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期限月,同意贵公司担保收费及保证金缴交标准。随同本申请一并提交的相关资料供贵公司担保决策时参考,请审核,并随时欢迎贵公司派员前来现场担保调查。
本公司郑重承诺:
①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担保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任何因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的虚假或隐瞒等现象,担保机构有权随时中止担保,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②如尚需其它资料,本公司将在协助贵公司项目经理担保调查时提供;
③无论贵公司决策结果是否同意为我提供担保,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除特别申明外,一律留贵公司存档,不必退回。
此致!
保证人:
xx年xx月xx日
担保申请书7
申请人:xxxxxx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xxx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xx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担保申请书8
企业名称:xx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一、申请担保贷款情况
申请担保贷款金额xx(万元)申请担保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担保贷款资金用途:还款资金来源:还款计划:反担保措施:(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质押的个人财产)
申请企业意见:
申请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签字):
二、拟贷款银行意见拟贷款银行
拟贷款银行签署意见:
拟贷款银行(公章):
xx年xx月xx日
三、市信保中心意见会员服务部初审意见:
初审人:xx年xxx月xxx日
担保业务部复审意见:
复审人:
xx年xxx月xxx日
市信保中心意见:
主任:
xx年xxx月xxx日
担保申请书9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xx年x月x日
厦门市育成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制
填表说明
1、申报书填写须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用钢笔填写或排版打印。
2、加盖公章,同时附相应的附件。
3、本申请书是企业申请为其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重要文字依据,各项内容务必如实填写,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
4、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无”。数据一律取两位小数。
5、“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项目名称”一般为产品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限定在20个汉字以内。
6、信用等级:指厦门市金融评信公司或各家银行为本企业评定的信用等级。
7、各项目的生产必须符合本行业的管理政策,对于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如医药、肥料、食品等项目,上报时应提交必要的许可证或检测证明文件。
厦门市育成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贷款,有关贷款情况等详见下述文件,恳请贵公司能予支持提供担保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xx年x月x日
担保申请书10
致: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北京精彩雅恒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借款人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叁年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伍文霆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地址:
(指模):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_钱娟_(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刘君(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担保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诉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纠纷一案,申请人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并向贵院缴纳了财产保全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现该案已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退回所缴纳的财产保全保证金至如下帐户: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恳请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申请书12
申请人:宁波市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宁波市xx.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20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为xxxxx,住宁波市xxxxx,联系方式: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的.总金额为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约定为xxx在申请人处借款xxx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对xxxx发放的由被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的贷款人民币xxx万元,合同编号为xxx,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xx万元,贷款期限自xx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贷款年利率为xx%,债务人于每月x日向申请人支付月利息,并应于20xx年x月x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xx号)
借款人xxx于20xx年x月x日开始未能依合同约定按每月x日向申请人支付月利息,且于20xx年x月x日到期后也未按时归还借款。
故申请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向贵院提起申请,望准予!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担保申请书13
__市_____有限公司申请由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理由是:该公司是__市________的关联企业,且是_____公司销售商品的生产商,有值价150多万元的生产机器设备,该公司目前营运能力一切正常,具备还款能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期限为一年。贷款用于企业购买原材料。
还款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订单已满,企业一切运作正常具备还款能力。
__市________公司目前的.销售毛利为30%左右,具备反担保的能力。
申请人:_____市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10月28日
担保申请书14
尊敬的xx法官:
原告xxx在诉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提出了诉讼保全,查封、冻结了被告xxx位于xx市xx区xx路“xx”房产一套(x房地字第xx号)、被告xx在xx区“xx花园”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并冻结了被告的部分银行帐户。为此,原告xx(身份证号:xx)用自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花园”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与位于xx区“xx”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提供担保。
鉴因,上述担保财产中的'房屋在原告在提供担保前已与他人形成了买卖关系,而今原告在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期限将至。为避免原告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肯请准许用房产置换为本案的担保物,并对原告之前用以担保的房屋予以解封为盼!
申请人:
申请人:
新担保人:
年月日篇二:担保方式变更申请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担保方式变更申请表
借款人编号:(系统打印)档案编号:(系统打印)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变更后借款人提供担保情况
三、变更后抵押人基本情况
四、变更后质物基本情况
五、变更后保证人基本情况
变更后申请人(a)签字:变更后申请人(b)签字:变更后申请人(c)签字:
担保申请书15
xx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我是__县__镇__村__村民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于20xx年1月自筹资金_万元,在本村种植了亩经济林木,目前经营良好,为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创业,特向永登县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_万元,期限二年,用作林木种植扩大资金。本人承诺申请以诚实为原则,接受贵中心人员对本人经营状况、家庭情况、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如贷款申请成功,本人将自觉履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规定,按时还款。请贵中心按政府有关政策给予审批为盼。
特此申请!
贷款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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