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记忆》随笔

时间:2022-11-08 13:22:33 随笔 我要投稿

《记忆》随笔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没少看到别人写的随笔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篇幅短小,表现形式灵活自由。那么,怎样才能写好随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记忆》随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忆》随笔15篇

《记忆》随笔1

  20xx年10月,因为住的房子要拆迁,四处托人打听房子,近一个月之久,终于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找到古城的一院老屋。尽管由于久无人居,房屋有些破败,但是进入大门,依然能够感觉得到曾经居住的主人对生活的热爱,比如整齐的房屋布置,一院蒿草下鹅黄的石板地面,靠墙一溜玫瑰、月季、牡丹、芍药、盆景,真是“野渡无人舟自横”,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尽管离城有些距离,但是我们决定住在这里了。

  中秋节前夜,我们铲除了野草,清扫了狗粪,冲洗了地板后,正式入住。多年没有自己固定的居所,住在别人的房子里还是能够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气息,特别是在厨房的火炉里生起火炒菜的时候,漫起的油烟和肉香真是让人觉得安稳妥贴。

  在古城里过的第一个夜晚是中秋之夜,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后,已是月上中天,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二姐买回很多月饼、水果,在院子里的小桌上摆上,并焚香三柱,拜谢皓月。

  中秋节的第二天,接了女儿后回家,大门开始对我考验了,左开右开就是扭不开,等我终于战胜了门神后,一回头发现女儿坐在门口的沙堆上,怀里安然地坐着一只小小的猫咪,正吮吸着女儿的手指,安然而惬意地呼噜着。等我们走进家里,猫咪移步跟进,自己跑到厨房里,跳上沙发,看到一杯剩水,便欢快地飞奔过去滋滋饮水,然后在沙发上斜躺下来,微微摇着尾巴看着我们生火做饭。傍晚来临,我们要把咪咪送出大门让它回家,女儿已对猫咪爱之极,要求送它回家,将它抱在怀里亲自抱到大门外放下,然后我们关门进屋。在坐了一会儿之后,窗台上跳进一个小家伙,是咪咪再次回来了,它径自跳进房里,直奔水碗,滋滋饮水,然后奔回沙发上,在女儿的怀里躺下,那番自信和安然,似是久居此地再次回来。

  于是当晚留宿家中,准备第二天再让它走。但是第二天它依然在家,第三天以后没有人来找,咪咪已经在家中适应无比,撵鸡逗狗的,仿佛它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只是走失一些时日再次回家。于是我们认同了这个小家伙的存在,开始给它安排水碗食碗,一个纸箱垫几件衣物就是住所,并赐名“咪咪”,开始正名居住。

  自小我们就习惯了养猫,养过近几十只感情深厚的猫咪,尽管觉得依然流离失所,但是不经意的就养了3只鸡,1只狗,亲戚送的2只兔子。多养一物就多一事,但是它们在院子里撒欢,对我们租住房屋的事毫不知情,表现出对这个宽敞的院落的无比喜爱。对这只不请自来的小家伙,我们也不觉费事。它一天一天地开始长大,变得油光水滑,眼神也由稚嫩转变为媚人的波光。我们猜这是一只母猫。

  不久就验证了事实,在我们对她的性别还在猜疑的时候,它悄悄的怀孕了,并在柴房里生下3只猫宝宝,我们为其起名为大虎、二虎、小虎,看着它们一天一天长大。那时妈妈和我们一起住,她每天都去菜市场要回杂碎喂猫,以致咪咪见到母亲背起篮子出门,就充满期待,等大门一响,它就飞奔到母亲跟前。起初为了躲避家里小孩的探望,它还将宝宝们搬迁了几次,直到宝宝长大了一些,开始自己到阳光下玩耍,它才解除了戒备心,漫不经心的看着它们在院子里四窜,但是一有情况,它会立即支棱起汗毛跑过去护住它们。总之,咪咪做什么都很到位,在单身时它是美丽优雅的,做母亲的时候它又是宽容慈爱的。

  后来,三只小猫在随着咪咪训练的过程中,一只不明原因地死去,一只摔到邻居家的高墙下失踪,我们总以为它会回来的,一直竖着耳朵听着动静,但是它再没回来。那时一家人心里挺难过的,于是将万千宠爱集于最后的.一只“小虎”,咪咪也似乎这样,于是小虎长到很大还在吃奶,不捉老鼠,不跟人玩,十足的一个“纨绔子弟”,最后不得不送回了维西的家中。后来听父亲说它回家后变得很懂事,会捉老鼠,会跟人玩,就是家里的狗会把它追得很惨,不过每次都能顺利逃脱。

  咪咪又怀孕了。由于它一直睡沙发,在临产之前我们一直没有给它准备新的箱子,一天夜里,它钻到被子里,烦躁不安地转来转去,由于睡意正浓,没有注意,直到它一下跳下床,在床头柜边发出疼痛难忍的叫声,才意识到它即将临产,等到飞速地准备好箱子等物件时,它已经在地板上产下一只小猫崽。

  等到天亮再去看它,五只小猫咪齐刷刷地排着在吃奶了。看着咪咪疲惫的不设防的眼神,真是感动万千,人和人之间,还有人和动物之间,到底是可以用时间和交流产生感情的。

  不等小咪咪睁眼,我们必须得搬家了。其实本是于心不忍的,因为我们搬出后空荡荡的房间,对于咪咪而言是不小的环境改变。

  二姐一家继续住在古城。听二姐说,由于我们搬出后房门没有关上,家里的小狗时常跑去“看望”小猫咪,大猫搬了好几次家。后来听说小猫咪睁眼了,会下楼玩耍了。

  由于距离,很久没有回去看望它们。却在一天,听见二姐说咪咪死了,大概是隔壁搬来了一家人,用鼠药毒老鼠,咪咪吃了半死的老鼠,大概毒性发作,它飞奔回家中,凄厉地叫拢小猫,给它们喂奶,喂着喂着就死了。二姐哭着找来衣服和旧报纸,挖了很深的坑埋葬了它。

  在一个夜晚,我和女儿讲起小时候养过的几只小猫,都是极其深厚的感情和信任,后来它们都是吃到毒老鼠挣扎着死去。那晚女儿听着就哭了,她说:“小猫死掉了难过,还难过的是妈妈肯定很伤心,想着妈妈伤心,我就更加想哭。”

  古城的六月再次郁郁葱葱,在这个因历史而赋予再次生命力的城堡里,我们居住了两年,有朋友认为“住在古城”很时尚。我们不觉得这样,只是安身立命、日常生活,一样的生活节奏,只是作为很小就离家的农村人来说,那宽大的院落给了我们家安全和温暖,特别是在群花盛开和冬日飞雪的时候更如此。还有对咪咪的记忆。每一个生命都有既定的轨迹,我们和它的生命轨迹彼此相交,在那一刻给我们带来的爱、温暖和信任,有时接近相依为命。

  侄子给咪咪半大的孩子们起名为“霹雳”、“闪电”,很坚强的名字。在失去母亲之后,这样的名字具有很好的意义,需要它们坚强独立的生活下去。

  遥望古城,在那里,有我两年的记忆,有很多家庭的气息,还有和一个猫咪共度的时光。

《记忆》随笔2

  秋天,本是个多愁善感的季节,走在被落叶铺满的石子路上,阳光打在身上,却提不起应有的精神,是啊,这样的时节叫我怎样才能做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剥出一颗巧克力,放入口中,待到苦涩慢慢的散开,这才下定决心,放弃这种甜腻的谎言。

  近来的生活总是有种重叠的错觉,还会去你常带我去吃的店,还会走过那段路灯下话别的路,只是现在,坐在同样的店,同样的位置,点着单人份的'东西,慢慢的走在那条回来的路,就像我们那时不愿暂别一样的拖慢脚步,秋风吹来,下意识的拉紧了围巾,才发现忘了把它还给你。

  想问问你的近况,望着手机屏幕中那串没有了名字的号码,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删掉了那些数字,一下一下的删掉了那些关于你的回忆,纠结了很久,该怎样把围巾还给你,也许应该去找你,亲手把它围在你的身上,对你说“亲爱的,我好想你”,可是,这只是想想,想想罢了。

  你说过,秋天是你最爱的季节,而我却在抱怨着秋天干燥的空气,那时的我只顾着挖苦生活,却忽略了你对我诉说时眼神中的坚定,现在想想,这也许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从那时起,你我就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

  回来的路上,看到了熟悉的画面,那一刻,我以为你还会站在我的身后,轻轻的叫我一声傻瓜,牵起我的手,对我说我就是你的温柔,这一切就像昨天和今天交织在一起,多希望这是一部电影,结局出乎意料的完美,可是即使闭上了双眼,我也能看到原来结局回归到了现实,而我们终究变成了曾经。

  每天都在骗自己,告诉自己,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啜泣,嫌弃自己的不坚强,是啊,没有了你,我过得很孤单,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活着。我以为能骗得了自己、骗得了你,可是那些遥远的昨天提醒着我,那些都是我们爱过的证明。

  来世,做一条金鱼,用那七秒钟的记忆去祭奠我们逝去的爱情。

  可惜不是,只陪我走到了那个路口。

  感谢那是你,给了我温柔,填补了那七秒钟的空洞。

《记忆》随笔3

  都说人上了岁数,眼前的事过眼就想不起来了。可是有趣的是,越久远的事情却越记得清清楚楚。我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一

  我家胡同口住着一个哑巴老头,很凶,如果有人稍稍对他不敬,他就会大吼大叫,所以,这片儿的居民都躲着他远远的。哑巴老头喜欢拿个马扎子坐在太阳地儿,一边抽着烟袋锅,一边晒太阳。

  有一天放学经过他身边,看到他没有抽烟袋锅,而是用废纸卷的烟,我就拿出我用过的废本给了他。当我走近把本子递给他时,他先是一楞,我说给你卷烟,懂了我意思后,他裂开嘴笑了,满脸的皱纹挤到了一起,哇哇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从那以后,每次经过他身边,他都哇哇地冲我喊,冲我笑。

  有一天,一个邻居找到我让我管哑巴老头要烟袋油子,说他家孩子涨肚子,用烟袋油贴肚脐就能好。抽烟袋的很少了,而且哑巴老头很倔谁要也不给,所以找我给他要。我跟哑巴老人说了我要烟袋油,他赶紧拿出烟袋,装上烟,狠狠地吸着,年纪大了老人也很少吸烟袋锅了。过了一会儿,老人就给我抠了一块,邻居很感激。我时不时地管他要烟袋油送人,每要必给,哑巴老人也乐得睁只眼闭只眼。

  后来哑巴老人被儿子接回老家了,他家亲戚给我妈妈一个小瓶,里面装满了烟袋油子,说是给我的。哑巴老头是一个心存感恩的.人,我只是给了他我不用的东西,他却还给我厚重的回报!

  二

  我家对面住着一对老夫妻,我叫他们黄大爷和黄大娘。

  那个时候大人们的娱乐就是玩扑克,还有就是听广播匣子里的节目,没有电视,没有麻将,四个人凑在一起打扑克,是人们闲暇时最快乐的活动。

  黄大爷特别爱玩扑克,玩到兴奋的时候就站起来了。那天在我家玩,我刚好放学,进屋的时候看到黄大爷站着呢,可能是快赢了,正好我要拿箱子里的本子写作业,就想也没想搬走了黄大爷的椅子,这下可出大事,赢牌了的黄大爷,得意万分,往下一坐,摔得结结实实,大人们笑成一团,黄大爷这一摔好几天不敢走路。我也得到了教训,做什么事不敢毛毛草草,不记后果了!

  三

  女儿约我看电影,她要带我重返电影院!票是在网上买的。走进影院,仿佛进了星级酒店,红地毯,皮沙发。我选了《蝙蝠侠》,坐在舒服的椅子上,吃着玉米花,思绪回到童年。

  那时候电影院特火,买票得排好长好长的队,还不时地有夹塞的。售票口很高,还只能伸进一只手,来了一场好电影,连站票都得找人买。查票员那个牛啊,拿个手电筒晃这个晃那个的,追得没买票的人到处躲。

  小时的我特别爱看电影,有一次我央求妈妈领我看电影,妈妈不去,我就一个人去了,来到影院门口,只见人头攒动,吵吵嚷嚷,卖瓜子的小贩一份挨着一份,用来量瓜子的杯子外面看很大,里面却用纸厚厚地糊了一层又一层,这样就可以少装瓜子了,真是奸商!

  电影快开演了,我跟着检票的人流挤进电影院,个子小,目标小,没人拦,顺利过关。我找到一个偏点的位置坐下,一会儿,我两边的座位都来人了,我就不声不响地坐在两个座位中间。左边的人以为我是右边人的孩子,右边人以为我是左边人的孩子,安然无事。

  电影结束了,我走出影院大门,看到妈妈:“就猜到你来看电影!再这么野,打折你腿!”夜空一轮月亮宁静皎洁,星星诙谐地眨着眼似乎笑我顽皮。我拉着妈妈的手满足地回家了。

  四

  小时候家里经常停电,所以像油灯,嘎石灯,蜡烛家家必备,蜡烛头我就攒着。红的放在一起,白的放在一起,一攒就攒到过年。过年了姐姐们刷墙糊棚,剪窗花,贴年画,干干净净,漂漂亮亮迎接新年!

  我到外面折回几根样子好看的干树枝。把积攒的蜡烛头拿出来,放到铁茶缸子里,然后在炉子上把它们融化了。化蜡烛液可是得有耐心的,蜡烛液太热了烫手,冷了又会凝固,好费心思呢。看着红红白白的蜡烛液渐渐地融化,我赶紧左手拿树枝,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插入蜡烛液里,等手指沾上了蜡烛液飞快地捏在树枝上,直到蜡烛液凉了再轻轻地抽出手指,一朵红里透着白的蜡烛花就在枝头开放了,做好了几支插在花瓶里,放在窗台,阳光照射下,晶莹透亮,别有一番情趣!

  我乐此不疲,年年做蜡花,还送给别人家。赠人蜡烛花手有烫伤,为添新年乐烫伤又何妨!

  岁月悠悠,每每想起童年的小事,仿佛昨日,时光带走了黑发,带走了身边的亲人,带不走的童年记忆,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

《记忆》随笔4

  行走红尘,时光流逝,当我梦醒回眸时,才发现:故乡成了远离的记忆,亲情却是深深地烙在了心里。

  ——前言

  (一)童年里的焦焦馍

  在我生活的记忆里,最好吃的馍饼之类莫过于烙馍。

  烙馍的锅是用铁水铸的圆形的一片,直径约一尺大小,中间凸起,下方均匀的留着三个小爪,它有一个名字叫鏊子。而烙馍则是中原百姓家最普遍的面食吃法。我一直以为它是起源于我的家乡。但看了张炜的《九月寓言》,传奇般的对鏊子的描述,我有些不确定了。

  但这与我的内心情感无关,烙馍已离我远逝,它成了我对童年的怀想,对亲情的思念。

  烙馍费时在和面,面一旦和好,分成鸡蛋大小的剂子,用小擀面杖擀时一分钟能擀三四张,面剂在擀面杖下神奇的转眼间薄如纸样的透明。放到烧热的鏊子上一挑一翻即熟,几分钟就是一大摞。这活需要的是麻利娴熟的技巧,不然就会是一张薄面片,一挑非破即皱。动作稍缓眨眼间黑糊过火。一大家子人吃一顿的烙馍,只要开火,也就是十来分钟的事。烙出的馍软筋耐嚼,面香可口。夹了适季的拌凉菜,更是爽口开胃,五六岁的少年,每顿也得三四张方能过食欲之瘾。

  家里烙馍,是由姥姥和母亲操作。到了姐姐长到七八岁时,擀馍翻馍的手艺娴熟的程度已和母亲相当,与母亲配合默契,丝毫不乱。

  每当烙完最后几张,趁着鏊子未凉的温度,母亲就会拿出三四张馍抹上油,撒上一些盐,然后对折成长条,放到未凉的鏊子上焙烤。等鏊子凉透,长条的馍上散布者点点焦花,成了烙油馍。为了方便拿着吃,母亲把馍一切两半,递到等在一边垂涎欲滴的我的手里。油馍吃到嘴里焦软酥筋香的美味层次分明,回味无穷。

  另一种衍生烙馍,就是焦焦馍了。焦焦馍与烙馍的不同之处就是里面放了盐和芝麻。烙熟后晾干,吃的时候在火上烘烤一下,就成焦焦馍了。焦焦馍最主要的一样添加成分,是从鸡胗上揭下的焙干的鸡食皮粉,它的功能是对小孩积食消化有奇效。但过去的我不太知道它其实是为了哄小孩吃鸡食皮克食,却以为焦焦馍放鸡食皮是为了增加馍的焦脆酥香。

  烙焦焦馍不是为了吃馍,而是为了给孩子克食,它已不是为了吃馍充饥,把它当成了哄孩子的糖块一样的零食。不管是儿童那时还是现在,糖块和焦焦馍相比,糖块都处于劣势,可口美味的程度无法与焦焦馍相比。如果不知道它的克食功效,我依然相信,因为加了鸡食皮而香酥美味。

  至今想起,却知道了,这香酥美味,其实是一种母爱在心的浓浓亲情。

  烙馍、烙焦焦馍成了我童年记忆里最美味的零食,成了我对童年最美好的见证。

  烙焦焦馍成了我最难忘的母爱亲情!

  (二)糖角里的雪花

  现在的食品店里,已看不到一种小饺子形状一样的称作糖角的食品了。然而,糖角却是充满了我对这种食品甜蜜美好的记忆。

  在一个雪花飘飘的黄昏,我远在故乡的、长相和妈妈一样的姨带着满面倦容的笑脸走进了我们的家门。

  姐姐兴奋地迎了上去,激动地喊了一声;妈!

  我也跟着喊了一声;妈妈。

  姨随意把包袱扔到了一边,抱起我说;哎。小星都这么大了,会叫妈了。好孩子,我不是妈,我是姨,叫一声姨!

  妈妈。我第二声叫出,依然是妈妈。她长得和妈妈一样,还和妈妈一样亲切,有同样的气息。

  姐姐说;他就知道看脸,等妈回来了,他就会叫姨了。

  姨放下我,打开包袱,拿出了一个纸包,说;小星,看姨给小星买了好吃的点心,糖角。

  我拿着一个糖角,咬了一半,看到糖角里藏着白色的雪花。

  姨的到来,带来了故乡的甜蜜,飘着洁白的雪花。

  我童年里吃的糖角,是从故乡带来的,它有一个我起的独特名字,叫糖角雪花。

  以后的日子里,我依然爱吃一种叫糖角的点心,但都没有那次的好吃。到了最后剩下的碎渣,也留给了记忆里的甜蜜!

  (三)魂兮归来

  在我幼年的记忆里,最温情和神秘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母亲为我叫魂。也许,这一刻神圣庄严的仪式在我呀呀学语时就已开始,一直伴我度过我的.少年时代。但这美好温情的记忆,将会伴我一生。直到我有一天又开始回到母亲身边,成为她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开始享受它温存的爱抚,从新感受她对我的爱的呼唤。

  小的时候,每逢摔倒,被母亲扶起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掸土看伤,而是就地用手掌虚空抓着,嘴里轻柔温存的呼唤着;星儿不怕了,星儿回来了,星儿一起跟妈妈回家了。然后,才是掸土和擦鼻子抹泪的劝哄。那时候只要不是有太大的身体摔伤和意外,我的哭声总会在母亲的呼唤声中戛然而止破涕为笑,等母亲叫完后,幸福的跟着母亲或是被母亲抱在怀里回家。

  这种简单的仪式就是叫魂,如果不做及时的呼叫,魂就会离开躯体,遗落到当地。而后,会因为惊吓产生疾病,发烧或是厌食等其他症状。小孩儿失魂最明显的症状是,半夜睡不踏实,一次次产生惊悸的颤抖。

  病症出现时的叫魂,要比当时的叫魂要郑重复杂得多,那一刻也充满了母爱的温情和诗意。

  夜晚,万籁俱寂,明月当空,星光灿烂。母亲牵着我幼稚的小手,走出离家门十步远的地方蹲下身,然后在地下画出一个十字,让我蹲在中间。等我蹲好后,母亲的手开始由外向里虚抓。每抓一次,轻拍一下我的胸口。抓过三遍后,第二轮再抓时,轻声地呼唤着我的小名;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然后,又是三次虚抓、呼唤。到第三轮虚抓完后,呼唤就充满了温情和欢欣,似乎看到了她宝贝儿子的回归。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跟妈妈回家吃饭了。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跟妈妈回家睡觉了。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回家看爸爸了看姥姥了。

  星儿不害怕了,星儿回家了,星儿回家吃鸡蛋吃大苹果了!

  第二天,一切症状消失了,我真的比平时能多吃一小碗饭了。没有了不适,多了一些跑动和欢乐!

  而那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却一次次刻在了心间;一次又一次温情庄严的场面,印在了我的眼前;一声又一声轻柔的爱的呼唤,让我重温时泪流满面!

  如今的一次次魂飞天国,却不希望尽快返还,只愿看到您慈祥的笑脸!

  月亮升起,星斗满天的记忆,你一次次依然在呼唤着;

  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

《记忆》随笔5

  华灯初上,喧嚣退去。寂寞如期而至,此刻想起了你。道一声问候,是否安好?

  多少个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是你陪我度过。一声轻轻的问候,几句淡淡的话语,似一股暖流涌进我的心里。在屏幕的另一端帮我分担忧伤,化解着情绪。

  那天心情很糟糕。上线,正好你也在。你先发过来信息,我一连几个嗯和噢,你问我怎么了,我说没怎么。半晌,无语。你又问我,到底怎么了,我说没事。你说,若是真没事,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说不想自己的坏心情影响到你。就是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可有可无的人,是个多余的人。根本没人在意。

  于是便问你:如果有一天我永远地在你的视线里消失,你会怎样?你说:不许你消失,你要消失,我就去你家里找你,看你还敢不敢消失。

  你却不曾看见屏幕这端的我,不知是委曲还是伤心的泪水,早已掠过脸颊,打湿了键盘,打湿了我零乱潮湿地心里。

  我说:我真想去死。你说:不许你这么说,听到没有,不许。我只顾自己伤心,没有回应你,你就不断的发送抖动窗口,像是那颗被牵动的心在颤抖地着急。不知道你是真的着急,还是只是句玩笑话而已。但是我必须得承认,那一刻我真的被感动了。试问天下,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终日擦肩而行,又有几人会为我着急,哪怕是虚情,哪怕是假意。

  只有你。

  记得跟你说过,在我的生命里,目前为至,只有两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你便是其中一个,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早已把你放在了那个组里。尽管我们今生都不一定有机会见到彼此,但是能时不时地聊上几句,足矣。

  可是现在,渐渐地少了你的问候,没有了你的只言片语。似乎生活都失去了部分地意义。忧伤的`时候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把它连同眼泪吞进胆子里。

  没有你,像是生机盎然的春季,没有了鸟语花香,姹紫嫣红,风景的美丽。

  像是酷热的夏季,没有了那缕清风送来的丝丝惬意。

  像是秋日落叶的雨季,没有了绚丽的阳光,温暖那坠落了一地的忧忧心事。

  像是冰冷的冬季,快要冻结的空气中又倍增了些许的寒意。

  看到这,也许你会笑我。但这是我内心真实的感受,我不想骗自己。并且还要表扬自己,终于有勇气把它写出来。是为了让自己记住,我的世界,你曾真真切切地来过。把你认真地放在我的记忆里。

  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是因为不想让你和我一样无法把它忘记。

  可是为什么,今天要把它写在这里,因为我感觉到你已渐渐地远去。难道人生真的就是一趟单程的列车,没有往返,途中上上下下,不论你是否愿意,终将都要分离?

  不管,不管你会不会把我记起,在我的记忆里,始终会有个你。

《记忆》随笔6

  愉快而轻松的假期已经过去,工作已恢复如常,但心中时不时还能泛起假期里度过的时光的影子,借此机会,将假期生活总结如下:

  放假伊始,我们全家人就选择去威海度假,一直玩了一个月。在那儿赏蓝天白云,沐清风徐徐,观波浪滔滔,和孩子们其乐融融。大宝贝在海边欢快地奔跑,认真地寻找寄居蟹,离开时又恋恋不舍把辛苦寻得的寄居蟹再放生。她特别喜欢在海边被一波波的海浪冲到身上的感觉,一旦浪来了,她就惊喜的欢呼,似乎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感受浪的抚摸。小宝贝则坐在沙滩上,边看姐姐在疯玩,边自己用手在大人不注意时吃着沙子,等你发现时,满嘴都是沙,若她会说话,真想问她,好吃吗?不咸吗?可爱的孩子们。我婆婆则更有趣,离海边远远的,说是怕被海浪冲走。老公在沙滩上作画,画龙,画荷花,栩栩如生,连经过的人都驻足观望。很喜欢这种惬意的感觉,很多来度假的人说,不行了,这里太美了,都让人堕落了,不想回到现实中去了。还有人说,在这里,会氧中毒的'。可见,这里多美!

  八月份回家,除了回老家,我还静心看了一本书《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触很大,写来分享一下。这本书是大作家龙应台记录她的两个孩子—华安和华飞的成长经历。

  书中每一个小故事都能体现出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们的尊重。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华安和一个同伴的盗窃行为。华安的同学弗瑞第进了一家超市,趁售货员小姐不注意,藏了一包糖,就溜出这家超市,找到了华安,请他一起吃糖果。华安当然不问糖果是怎么来的,就与他一起分享了。超市的老板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等他“欣赏”完这一切后,第一时间把华安的母亲找来。这位母亲来后,并没用骂他们俩是小偷,而是温柔而严肃地问了弗瑞第当时的情况,并告诉他乱“拿”东西是不对的,从弗瑞第的口中还了解到华安是他的“共犯”。当然,这位母亲也还是用同种语气告诉了华安“共犯”是什么,并让他写检讨。

  从这件事中,就可以感受到这位母亲对孩子的尊重;假若她当时直接就骂那两个孩子“小偷”,那么就不知道他们将来会不会因为这句话而去偷更大的东西了?对孩子的尊重真的很重要。

  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母亲的本能,给孩子尊严,却不是每一个家长所能办到的。在我们的传统中并没有将孩子和成人当成平等的人。这些家长应该学学向龙应台这样的母亲,尝试和孩子像朋友般聊天,耐心倾听才能更好的理解他们。

  有些孩子一下子周末就要上一天半的课,这样忙碌的孩子,又让他们怎么慢慢来呢?为了不甘人后的家长们陪着孩子们学这学那,美其名曰“为了孩子们的未来”,那样的想当然,可是,可曾想过孩子是否真的喜欢呢?还是给孩子多一点“慢慢来”的机会吧。

  这就是我的假期总结。愉快而充实,感谢有假期!

《记忆》随笔7

  回首望去,成长的道路留下了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每一个脚印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值得我精心珍藏,细细品味。

  在我的记忆深处,微笑就是一朵美丽的花。从童年到青春,从青涩到成熟,一路走来,有喜也有忧,有欢也有悲……是多彩的生活使我长大,是那纯真的`微笑使我在困难面前越挫越勇。那微笑虽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表情,但对我来说,并不普通。

  那个早春,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糟透了。风吹在身上,有点冷,毕竟是早春时节,我本能地缩了缩身体,风好像吹在心里似的,好凉,好凉。到家了,我无意中发现三年前我与奶奶一起种下的那盆月季花,花瓣已被吹落,只剩下零零星星几片了,看起来很柔弱。

  我俯下身子,用手轻轻触碰了一下,竟没想到他们居然躺在我手心里。我很是惋惜,前几天的台风她们都坚强地挺了过来,现在却禁不起我轻轻地触碰。奶奶已不在世了,她去了遥远的天国,还记得奶奶生前对我说的话,“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气馁,人生之路不可能是风平浪静的,总会有坎坷。遇到挫折,你应该坦然面对,给自己一个坚定地微笑……”那是懵懂的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奶奶也给了我一个微笑。

  现在,我读懂了奶奶微笑的含义,我要坚强。我拾起那几片凋零的花朵,轻轻抚摸道:“是啊,给自己一个微笑,相信自己。不就好似一次小小的测验吗,吸取教训,下次努力,如果这么点小挫折都承受不了,那以后的路还怎么走下去?”

  微笑是永不凋零的花,它永远开在我的记忆深处,我相信:走过去,前面是一片天。我将带着微笑迎接每一天的曙光,送走每一个黄昏。微笑伴我踏上成长的道路。

《记忆》随笔8

  曾几何时,在日光倾城时候,总会望着天边发呆,遥想着那些渐模糊的记忆。

  当深秋的冷风带走了空气中残留的最后一缕桂花香味,有关于你的记忆也愕然止住,时间恍惚在那一瞬间被你禁锢,记忆定格在了那一刻,你那瘦小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天边的地平线上。

  你说你要一个人去流浪,去走陌生的路,见陌生的人,看陌生的风景,到陌生的城市,带着一个简陋的藤条编织的行李箱。

  你说你的梦就在前方,你要一个人去追寻,就算是行走在漫漫长夜中也不会惧怕,破晓会划破黑夜,而天边的北斗星也会再次升起,我的旅途也将延续下去。

  没错,你就是这么一个好强而固执的人,在你的人生中不知道什么叫放弃。

  “我的生命渴望精彩,我的'灵魂渴望飞翔”,那是一个枯叶飘零的深秋,你在夕阳下,望着远方,夕阳洒落下,渲染着你的美丽。

  有些梦虽然遥不可及,但是并不是不能实现,这是你临走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至今未曾再见过你的容颜,而那些有关于你的记忆在时间无情的磨盘下早已渐被碾压死去,消散在风中。

  不经意间抬头,发现,黑夜不知何时已笼罩了大地,都市的霓虹灯在夜幕下不停的闪烁着,散发着糜烂的光芒。

  不记得曾经多少个这样的夜晚,一个人行走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中,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飞鸟,站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前徘徊,等待着传说中可以带人走出迷途的天使,一个专属的天使。

  深秋的冷风吹过街角那堆残留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双手本能的紧了紧外套,但是依然抵挡不住刺骨的寒意。

  不知多少个这样的夜晚,从半夜中惊醒,坐在落地窗前望着这座陌生的城市绚烂的夜景,直到东边的亮光划破天际,对着镜中憔悴的容颜说晚安。

  有那么一瞬间,想一个人去旅行,背着一个简单的背包,将快乐的心情打包,行走在金黄色的麦田间。

  有风吹过,麦穗在风中摇曳,远远望去,一片金色的海浪在风中沉浮着,

  想一个人去旅行,坐着江南特有的乌蓬小舟。

  河岸是青石铺就的小道,有些潮湿,坑坑洼洼的,向人们倾诉着他们存在已有不少年月。

  小舟没有人撑篙,就这样顺流而下,躺在船头,望着江南那清澈如碧水的天空,呼吸着江南水乡那特有的气味。

  一座座爬满青藤的破旧石拱桥在河中慢慢的倒退着,桥上有路人匆匆而过或是文人雅士驻足。

  我想去旅行,因为我的人生也如你般渴望精彩,渴望飞翔,就像是一只小溪里的游鱼渴望到大海里戏耍。

  一个人行走在漫漫的旅途中,旅途中除了脚印什么都没有留下,但是一阵风吹过,那些脚印如烟雾般消失,不留一点痕迹,就像不曾有过般。

  曾经自己天真的以为有些自己想记住的记忆不会老去,直到有一天,自己蓦然回首,那些自己曾经想记住的事,早已经在漫漫旅途中渐死去,只留下满地的沧桑,

  转身,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些记忆串成了项链,任时间将其散落一地,然后一阵风吹过,被吹散得干干净净,

  有飞鸟划过天际,一切都如梦似幻般。

  梦中有风吹过,那些记忆顿时如烟灰般散去,就像不曾有过般。

  清晨,阳光透过开着的窗户洒落在书桌上。

  写满文字的纸片,凌乱的堆在书桌上。

  有风吹来,穿过那开着的窗户,那些纸片被吹落了满地。

《记忆》随笔9

  一天,我从河边去上班,走到沙塘桥下,正上台阶快接近红绿灯处,一股烧红薯香味扑鼻而来,让我顿觉久违的烧红薯似乎来到了我的身边。抬头一看,一位卖烧红薯人,正在摆放烧好的红薯,于是使我怀念起了小时候经常吃过的烤红薯。现在,别说在城里,就是在老家农村也很少有人烧红薯,在城里卖烤红薯的人更是少而又少。看到了卖烤红薯的炉火,还有烤得熟透浓香的红薯,使我口舌生津馋涎欲滴,将我搁浅了二十多年的记忆重新勾起,让我回到了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而又物质匮乏的年代。

  在我们老家安洛乡桂花村,还有相当的人家种植红薯,但因为家乡土地少,种植数量也不是很多,一家人顶多种半亩地。有小孩的人家,种红薯是给孩子们吃着玩的。红薯的生命力比较强,对气候和温度没有严格的要求,加之产量高,凡在家里种地的人都喜欢种植。自然,在那个粮食产量不高的年代,红薯就成了主食的一部分。

  据资料载,红薯在明朝时期就从越南传到了中国,明朝本朝纲目都有所记载,它的名字很多,南北各地叫法不一,又名地瓜、山芋,白薯,最早是叫番薯,因为那时候从南洋引进的东西都带番字,比如说番茄。

  记得小时候,只要星期六不读书,母亲总爱叫我们跟着学干点农活,尤其是种植红薯,夏天时候,母亲从街上买来红薯藤,用剪刀剪成小段小段的,打上一条条的小沟,铺上农家肥,将小段小段的红薯藤种下去。没过多久,种下去的藤就分叉长出了一条条郁郁葱葱的新红薯藤往前延伸,然后就挑粪水(农家肥)追肥,哪怕累得满头大汗,也要把红薯薅追结束。后来,离开了家乡,回去的时间少了。但只要有了空闲时间,我也会经常去自己曾经跟随祖母和母亲流过汗水的地方,到处转一转看一看,好多土地上都盖起了房屋,面貌已改,但是那时候的'劳动乐趣,已经在我们心里烙上了太深的印记。种植红薯最繁琐的工作就是后期的锄草、除虫、翻藤等一系列反复劳动,到了秋天,等到藤长得很长的时候,扒开署藤,用锄头挖开土层,一个个又大又长的红薯跳了出来,内心的惊喜在脸上升起。

  一窝红薯藤至少有3个左右的大红薯,还有不少小个的。一次,朋友的女儿结婚,我坐上桌子后,看到满桌的大鱼大肉,食欲一点也提不起来。每天早上,母亲总要给个任务,就是坐在小板凳上摘红薯叶上的梗,折成一小节,小时候顽皮,喜欢将一个叶梗折成一节节的,挂在耳朵上。把菜洗好后母亲就拿它做当天的下饭菜,加点小辣椒和豆鼓,可口又下饭,二十多年过去了,烧红薯只能留在记忆深处,在县城里转过几次都没有遇到,现在一般的家庭都很少用红薯做菜,饭馆里偶尔出现红薯,但都只是很少部分,不当主菜的。一次,朋友的女儿结婚,我坐上桌子后,看到满桌的大鱼大肉,食欲一点也提不起来。这时,突然看到一盘排骨,扒开排骨就有红薯,蒸得油铮铮的,正散发着红薯特有的香味。一桌的人,没有一个吃红薯,我真高兴,兴奋地一块一块往嘴巴里送,没用多大功夫就全部扫光。

  种红薯是件复杂的事情,挖红薯和洗红薯更是一件复杂而又繁重的事情。我们家土地不多,种的红薯大概只有半亩地,可到收获的时候麻烦也不会少。到了收获的季节,母亲就背上背篼、带着蛇皮袋还有洋叉锄头等工具去地里,将藤收割后,一锄头一锄头小心地挖,生怕把红薯挖破了。遇到暴雨来的时候,人们都在天地里高声喊道:大雨来了,大雨来了!我们也跟着起哄:风飘来,雨飘来,糖从天上掉下来。大人背着红薯拼命的奔走,我们蹦蹦跳跳往回赶,多半都没赶到雨就哗啦啦的下来了,每个人都成落汤鸡了。

  那时候确实是累,正如有句俗话说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可见种红薯的工作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老家红薯有红的和白的两种,其实我比较喜欢吃红的,觉得它比较甜,肉嫩。红薯有很多种做法,母亲喜欢在饭里放上几块在里面蒸,而我总要在灶膛口里放上几个大红薯,火候差不多了就用火钳夹出来,捧在手里,像一块熟烫了的鸡蛋一样,双手间不停的跳来跳去,吃完一个红薯,嘴角、手上,乃至衣服上都是黑的,但是一想到外壳里面包着一团粉嫩的红肉,飘着的清香不自觉的勾起了你的食欲,不喜欢才怪呢!

  小的时候,跟伙伴们上山割草或者打猪草的时候就喜欢在山坡上玩,然后分几个伙伴找干柴、几个人去偷人家红薯,在柴火里开始烤红薯吃。一阵阵狼吞虎咽,吃好了才去割草或打猪草,不论背篼满不满,等到天黑就偷偷跑回家了。这是我儿时烧红薯的记忆,儿时解馋的快乐的日子。烧红薯的日子让人回味无穷,因为那种日子里渗透着太多太多的纯洁与天真,友爱和乐趣。参加工作以后,再也找不到那种日子了。纯洁和天真早已被流逝的岁月淹没,只能成为美好的回忆。

  红薯其实有很多种做法的,可以烧来吃,也可以放在锅里煮,还可以用甄子蒸熟吃。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将红薯打碎,用打豆腐的那种纱布加红薯汁一层一层过滤后,慢慢的沉淀,最后到缸底的就是薯粉了,据说红薯粉的淀粉价值特别高,到了逢年过节,母亲就将这些稀少的红薯粉加上肉块做成可口的红薯粉疙瘩或者圆子了,那味道,一直到现在,我还总是缠着母亲给我做一段红薯粉圆子,可是,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提高,现在老家那边很少有人去做红薯粉了,而且种红薯的也不多,基本没有规模。离开老家出来工作以后,想吃上一次烧红薯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了。

  现在,红薯也进入了城市,在超市里也能看到,农贸市场随时都有,偶尔还有烤红薯买的,只要看到烤红薯,我总要走上前去问一问,买上一个饱饱口福,即使不买,闻一闻那久违的香气,也能感觉到一股浓香,一阵温暖。但是在城里闻到的烤红薯味道,只是心里储存的记忆被引发出来的一种感觉,缺乏乡间红薯那份淳朴纯正天然的那种香气,也许我们失去的不仅是熟悉的味道,更是一种生存环境。

  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深刻的记忆一直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我从土地上走来,从田野里走来,我身上流着农民的血,走进喧嚣的城市,生活节奏加快,事务及应酬繁多,使我把许多原来的爱好都淡化了。随着岁月的流逝,红薯成为养猪的一种食物,虽然在城市的餐桌上也是菜,但只是一种配菜,数量也不会很多。不论它是主菜还是配菜,不论人们看得起还是看不起,喜欢还是不喜欢,它曾经在我们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曾经为我们那一代小山村里的儿女们充过饥。红薯默默地教会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应该实在平和,朴实无华,淡定无奢,对人们只有付出而不求回报

《记忆》随笔10

  六秒钟的记忆,比鱼的记忆少一秒。昨天的故事很遥远又很接近,就像一场梦境,有过去也有未来,只是看不清脸,也分不清方向。我忘了我自己,这是在哪里,我找不到自己。闭上眼去感知,什么都没有的空灵 ,留不住的记忆。

  要什么,不要什么?物质世界很繁华,却没有情感来的那么复杂,情感玩弄于金钱,要或不要是虚妄了。君临天下,立鼎巅峰,一览众山小。放开了眼界,不限于格局,那是一片广阔的'天地。现实局限了格局,却拘束不了思维,这是悲剧的。努力疯狂的挣扎,千姿百态,万象纷呈,陷入洋葱一样的迷宫,剥开一层层外衣,得到一片空心,空心就是虚无,无就是什么都没有了。

  灰朦的天空,压低了云,染黑了风,潇潇的雨洗涮着尘世的喧嚣与尘埃。静静的倚靠窗台,倾听风雨,看云卷云舒,这样的情景总是让人回忆,有怀念的,触景生情也不过如此了,不过触景伤情的更多些。其实我幻想的是龙卷风云,电闪雷鸣,剑指苍穹,指哪劈哪,好吧,这是扯淡。

《记忆》随笔11

  记忆,就像小时候,故乡弯弯曲曲又细又长的山道

  总是在我的眼前,绕啊绕……

  记忆,就像小时候,故乡春天里一条条嫩嫩的柳丝

  总是在我的心空,摇啊摇……

  记忆,就像小时候,故乡小河里一叶叶绿绿的浮萍

  总是在我的脑海,漂啊漂……

  记忆,就像小时候,村里头大槐树上那鸣唱的.知了

  总是在我的耳旁,叫啊叫……

  记忆,就像小时候,我们家里头那条调皮的小花狗

  总是在我的身边,跳啊跳……

  记忆,就像小时候,我家屋顶那一朵朵彩色的炊烟

  总是在我的梦中,飘啊飘……

  记忆,就是母亲在那昏暗的灯光下不停地做着针线

  天都亮了,还都不知不觉……

  记忆,就是父亲在那火热的阳光下耕种一垄垄农田

  地里的活,总是没完没了……

  记忆,是邻家那个和我同岁同桌美丽乖巧的小女孩

  为什么,总是让我忘不掉……

  记忆,在故乡那绿绿的开满山花结满野果的大山里

  还藏着,多少童年的欢笑……

《记忆》随笔12

  回首往事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值得回忆的故事。近来常看央视娱乐节目,不经意间看到了小品《粮票的故事》,却不由引起了我深深的思索。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我,从粮票想到了布票、油票、肉票,想到了整个票证时代,那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商品供应匮乏年代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国家为了保障供需平衡,对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实行计划供应,按人口发放粮票、布票、油票等。那个时候,票证就是“通行证”,就是“护照”就是“命根子”,有时没有票证,有钱也寸步难行。这表面上看起来轻飘飘、软塌塌的纸票,就是好使、管用,具有硬性和刚性,响当当的。那个时候,吃饭需要用粮票,吃油需要油票,穿衣买布需要用布票,割肉需要用肉票,这是人人都需要的,是日常生活所离不了的。

  那时候,即使因公出差,吃饭也需要粮票,农村户口的还需带着粮食到粮管所里兑换出粮票,否则,吃饭真就成了问题。说到这里,我就有亲身感受,我母亲当年曾被授予全国、省、青岛、平度市“三八红旗手”,当选为省、青岛、平度市等各级人大代表,每年参加会议很多,每次参加会议前,都要携带着粮食到乡粮管所兑换粮票,当时兑换粮票还有数量限制,找找熟人,还能多兑换点,到了会议报到的时候,到会务组交足了粮票,才能确保会议期间的一日三餐,否则,看似不大的事,在那个年代就是件很麻烦的事。母亲曾说过,个别代表临报到的时候,忘记带粮票或没办理好兑换手续,结果让会务组费了许多周折,工作人员自己先垫上,才解决了吃饭问题。所以,母亲每次开会前,都想方设法兑换足粮票,宁肯带的富余一些,也不亏欠着,其实,这也应验了当年的一句俗语叫:“穷家富路”。

  母亲开完会回来,常常把节余下来的粮票递给我,让我隔三岔五地到城里的饭馆饱餐一顿。记得当年平度城只有东关、西南门两个饭店,而且买饭大都用粮票,这就将许多客人拒之门外,我就潇洒地拿着母亲开会节余的粮票,吃上了西南门饭店的韭菜包子、东关饭店的油条,喝上了东关饭店的面条。我至今仍记得当年东关饭店的油条是一斤粮票加四角钱,可秤油条一斤二两,面条是二两粮票加一角一分钱一碗,我也记得粮票的用处,我更记得母亲对我的'关爱,每每想起粮票来,我更怀念天堂里的母亲。

  当年的布票在农村确实是件好东西,有了布票,那大闺女、小媳妇都会喜得合不拢嘴,躲到一处盘算着割块什么鲜艳的布,做件什么花花衣裳,再凑到一起一商量,紧接着就会传出“嘻嘻哈哈”的笑声,就是这笑声也会令上了年纪的女人羡慕嫉妒半天,遇人就会说,你看看这些小骚X们不知道怎么显摆了。其实,这是布票给她们带来的欢乐。

  布票能给她们带来欢乐,也能给她们原本欢乐的生活带来郁闷。有时三人一伙、五人一帮簇拥着来到了供销社,供销社里又新进了大花布,这个说:“这布真漂亮!”那个说:“你如果做件衣服穿着肯定很漂亮!”经这么一说,这新进的布料在她们眼里就更值钱了。这个也想买,那个也想割。可到家里和母亲一算计,这布票怎么也凑不起来,于是就东凑凑,西借借,“你借我几尺布票急用,过几天还你。”“有块布俺闺女看好了,布票不够了,先把你这里挪用几尺。”即使这样,有的还是凑不齐这布票,眼看着那中意的布料就被别人抢净了,开始那个急,后来那个郁闷就别提了。看着自己的伙伴们买回来合意的布料,照着苗条的身材比量着,听着别人的夸赞声:“这布料就是给你做的,你做件上身肯定很漂亮!”听着、听着就会扭头就走,醋劲上来了,心里就会更酸了,更郁闷了,那个时候的布票竟有这么大的作用。

  其实在计划经济时代,票证有着特殊的意义,那就是一个人的身份特征,我在高中时代有着很深的印记。那时候,我和同学们都从家里带来一提篮、一篓子的玉米饼子、红薯,用包袱或口罩布做个布兜,将玉米饼子、红薯装进布兜里放到学校伙房的笼屉里蒸着吃,有时一兜子红薯就会被挤烂,这时候,就会低着头、灰溜溜地提着一兜挤烂的红薯躲进教室,悄默声地迅速把它吃完,过后还有点如释重负之感。而每每看到有的教师用粮票领回了雪白的馒头,左手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右手端着稀饭,似乎还有点夸张动作,我感到那动作是多么潇洒,心生嫉妒,我当时就暗暗发誓,将来也要吃“公家粮”。

  那时候的肉票虽不常用,可人长期不吃肉也受不了。不用肉票而能买上肉的人就成了香饽饽了。那个时候同班的女同学的哥哥在食品站里杀猪,邻班的男同学的父亲就在食品站里当站长,他俩那时学习都不好,可都让同学们羡慕,因为他俩能让同学们吃上肉。下午上课前,常见他俩提着一斤斤肉摇摇晃晃地从食品站走来,把肉递给同学也不忘说:“今天肉不多了,剩这块不太好,将就着吃吧。”同学连连道谢,因为这是不用肉票买到的肉。我记得那时也让邻班男同学买过肉,通过买肉更熟悉了,同学情更加深了。现在想来,票证在限制人们某些方面的同时,也能增进人们的情谊。

  票证时代曾限制了我的日常生活,也给我开过绿灯。在工厂刚上班的时候,职工每月的油票根本不够用,而到集市上很难买到质量好、价格便宜的花生油,那个时候,我母亲正在村磨坊工作,有的同事就找我帮忙买几斤花生油,我总是满口应承下来,满足了一个个同事的需求,徒增了我的优越感,这也是票证时代给我留下的很深印记。

  票证时代虽限制了人们的生活,却也保障了供需平衡,使国民经济度过了困难时期。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废除了票证制度,人们彻底告别了票证时代。票证时代也留给了人们时代记忆和美好的回忆。

《记忆》随笔13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指甲花!”在寒冷的冬天,我仍忘不了,指甲花那粗壮的茎,那有些透明的,能看到深绿色茎丝的,粗壮的茎;我仍忘不了,指甲花那浓烈的花,那有些薄弱的,红的要刺着人眼的,汁水饱满的花;我更忘不了,指甲花后站立着的那个人,那个笑意满满的,和蔼可亲的“孩子王”。——我的启蒙老师,连老师。

  还在我初懂人事,还在我不停的问“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父母把我带到了人生中第一座知识的殿堂——幼儿园。不知为什么,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听到同龄孩子的朗朗读书声时,我却恐惧了,如临大敌般望而却步,死活不肯步入这启蒙的殿堂。似乎这就是“阎罗殿”,进去便出不来了。

  就在那消极情绪还没有平复的时候,我的心中又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抬头望去,一位面带笑容的大姐姐从幼儿园里走了出来。大姐姐脸上的笑容像是最美的花般绽放着,让人不由的沉迷于中,如泻泻清泉流入了我那幼小的心田,温馨而甜蜜,一种无忧无虑而又轻轻愉悦的感觉让我牵起了姐姐的手,释怀地走向了让我竟认为“恐惧”的幼儿园。

  哦,其它的我都早已忘了,只记得那里满园的指甲花盛开着。淡淡的绿色中夹杂着火红的花朵,瞬时便吸引了我的眼,正在我发呆时,大姐姐用她那双染着纯自然红的指甲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并告诉我她今后就是我的老师。见我一直盯着她的指甲,笑了。对我说:“以后只要你天天来上幼儿园,我也给你染指甲!”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我风雨无阻,每天都准时去幼儿园。在接触中,我深深地被她——连老师吸引了。

  那天放学,连老师把我叫了出来,给我洗了手,摘了一把小花瓣,拿一个小碟子,放在里面砸了一会,随后用牙签把一个个“小红包”按在我的指甲上,又去窗外拽了一把大叶子。我还记得,在连老师给我包时,我冷不防将鼻涕滴在了她的手上,我的脸立刻红了。她笑笑,用手捐给我擦擦鼻涕,又用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终于,最后一个手指包好了,她轻轻拭去了额头上的汗珠,像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任务。而接着又抬起头来,与我相视而笑。从那时起,我的心里便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萌芽。我呆呆的望着被夕阳照射的指甲花,那发亮的茎秆,那娇艳的花朵,让我又痴了。

  从那时起,我喜欢上幼儿园了,因为幼儿园里有连老师,有指甲花,有小朋友……也正是从那时起,连老师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给我打开了那扇学习的大门。我开始学会学习,学会写字,学会做人……连老师把我从懵懂带向成熟,从不知道什么是礼貌变为了“礼貌小标兵”……连老师带给我无数的第一次与无数的快乐。

  现在的我,还是喜欢在花盆里撒下指甲花的种子,为它们浇水、施肥、锄草。因为在我看到那盛开的指甲花时,准会又一次想到那让我难忘的连老师为我绽开的笑容……

《记忆》随笔14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阳光透过纱幔,淡雅却又俏皮的随意洒落在花草上,屋檐下,乃至我之心处。悠然的午后,耳边传来熟悉的曲调,穿透新绿的树荫,乘着飞絮回到那小城。该往何处走?故乡,你在哪儿?

  忆乡——春,树苞吐露了新芽,放肆张扬的漫步树枝。漫山遍野的杜鹃映染了天野,蔓延无际,染红了周遭的一切。小城蕴染在朱红的格调,如一层朱纱轻轻拥覆于中。放肆,张扬,宣示着作为春的造物主唯一的主权。听,山野上的柴夫正唱着“川江号子”,一声声唱出了豪迈,又饱含质朴与纯真;看,几只轻盈的渔船飘过,眉清目秀的渔家姑娘正娴熟的拉网捕鱼;闻,淡淡的花香将小城之春笼罩,沉醉,随之迷幻。

  忆乡——夏,新绿的柳叶随风拂动,与湖水融为一体。似一幅水墨画浸染般自然。漫天氤氲,竟叫人之迷醉。慵懒的鸭群随风浮于水面。几声“嘎嘎”和着春风之和熙,变戛然而止,似是不愿打破这“小桥流水人家”之寂静。小城中的妇女正三五成群的围坐在湖边,几个老太婆就在一旁悉心的指导,柔和的眼眸中流露出斯湖水般无尽的包容,也随之荡漾出了一种安宁的传承。

  忆乡——秋,金黄色映染了整座小城,金黄的麦穗位于田间,光着膀子的`汉子劳作其中,汗水浸湿了胸膛,豆大的汗珠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赤着脚的小孩则把这山野田间当做了天然的乐园,嬉戏打闹。幼时的我也曾追随着这金黄吧,熟悉的却陌生了。每个孩子的脸上似都被这金黄的麦穗染了色,黄彤彤如个小毛球。这时,传来各家大人的脚步声,闻讯全都落荒而逃。似一个个精灵散落田间。

  忆乡——冬,落雪纷纷,如此坠下,令人心醉沉迷,忆起与儿时的伙伴共望那漫天飞雪飞上枝头,染白了青山,绿水。最后融于心底,洗尽了天际的不安。“还没好好的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一如这悲伤之调,那一年的大雪啊,洒满了整座小城,亦填满了我整个世界,却永别了啊。那年的白雪皑皑,再见,却再也不见了。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想你了,那座小城,还记得远方的游子吗?忆城,忆乡,忆人。

《记忆》随笔15

  出宿舍楼的时候,似乎有一刹那闻到了某种味道,暖暖的……

  那是春的味道吧?我自言自语。

  这样微小的情绪积蓄在心里燥动,春季里即将落去的夕阳里引发了我无限的欢乐。我相信,春天里的一些东西,在很久以后我都仍然会记得。一个慵懒的午后,一个轻松的梦境,一束暖人心脾的阳光,像是手中细细的沙,透过我的指缝,暖暖的倾泻于这个蔚蓝的城市。

  忽然间就觉得心暖暖的,流于指缝的漏光,倾斜着时间的方向。

  那些纯净的少年时光

  那些仰望着未来的方向。

  那些一路奔跑不曾停止的梦想。

  就在这一刻肆意的张扬。

  其实很多时候,我开始有些茫然,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去选择一些事,接受一些事。事实上,在选择与放弃之间,有时候对我们而言,是残忍的事情,可是,我们要接受。

  我总以为时光其实在我身边,却不曾发现抓住了今天,却还是丢了昨天。未来?是一个离我还很远的距离吗?

  可是当我慢慢的看见三月的时光只有几天的时候,才发觉,一些你不曾注意的东西,已经慢慢的消失于记忆。

  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很多不知道的事都被我们无情的丢于记忆里。然后,在很久之后一个春意盎然的季节里,突然间就觉得自己老了。

  然后,在这个温暖的季节了,我们感叹着,怀念着好的,坏的,有的,没有的,那些曾经看似稍纵即逝的瞬间。

  时间是什么,一种美丽,还是一种哀伤,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一种美丽的哀伤。不知道是24小时太容易过了还是时间真的太短,总之我们发觉,长大了。

  不是吗?

  曾经单纯的小小少年,经过岁月的磨练,变成了成熟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曾经扎着羊角辫穿着好看的花格裙子跳皮筋的小姑娘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蹦蹦跳跳的因为别人的赞美而红着脸跑开。

  记忆温暖如花,我突然想到这几个字。

  都已经成为有责任勇于承担的大人,偶尔也会在他们繁忙的眼光里瞥到那一抹年少时的单纯。

  偶尔停下来的时候会怀念小时候互相追逐玩闹嬉戏的时光了吧?

  但是常常会发现很多人把年少的美好锁紧记忆的盒,每天忙于匆匆的'上班下班,每天忙于繁琐家繁琐的事情。

  潘多拉的盒子打开,带来了灾难,战争,痛苦,流离,但是人类记忆的盒子不一样,它带给人们的将是无尽的欢乐,间接夹杂对流失的时光的无限感叹。

  人们常说,“一年之际在于春”,或许是因为春天是一个万物苏醒,百花争艳,生机盎然的季节吧。又或者,在劝诫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

  曾经为了流逝的时间而苦恼,然后,在某个春意苏醒的暖风了,忽然心门唰的被打开了。人回忆过去固然好,但是,新的时间,新的记忆,新的地点,以及新的你,随时都在提醒我这世界的前进。

  所以,我们要前进不是吗?

  与其独自沉溺过去,或者一个人单纯的向前,倒不如,携带记忆的美好,大踏步向前行。人生就是不断丢失不断收获着成长,何必为那一时的小插曲然扰乱整个心境呢?

  记忆温暖如花,未来一路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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