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随笔作文集合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随笔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这三章是《草房子》的最后三个章节,分别是白雀(二)、红门(二)和药寮,是对前面内容的延续和总结。
白雀(二)讲了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分手后发生的事。蒋一轮虽然对白雀很有好感,但由于白雀父亲的反对,以及白雀自己的不坚持,让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谈成婚事。蒋一轮通过介绍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结了婚,白雀仓促认识的镇干部因为太抠门,而没有被白雀父女二人认可。
红门(二)讲了杜小康一家因为杂货铺掺假失去了信誉,因为他父亲的'大意失荆州,而让一大船货物沉入水底。他们倾家荡产,过上艰难的生活后,杜小康的父亲并没有向命运屈服,而继续发财梦想。他们父子二人养起了鸭子,经历了很多的艰苦困难:狂风、暴雨、孤独、忧伤、疾病、寒冷、饥饿……虽然杜小康一家仍然一贫如洗,最后连两个红大门也被摘下来还债。但曲折的经历给了杜小康宝贵的财富,他的自己挣钱的计划仍在继续着。
药寮这一章令我印象深刻。桑桑得了病,可能会失去生命。但是他的父亲并没有放弃对生命的希望,坚持给他到处找医生看病。他们的这种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回想我们自己,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祖国的蓝天下,没有生活的辛苦,没有疾病的困扰。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勤奋向上,才能不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读书真好。因为读书是一种欣赏,是一种放松,是一种愉悦。书——给了我甜蜜的收获。
幼儿时期的我,是伴着安徒生、格林童话进入甜蜜梦乡的。每天都缠着妈妈讲故事,听童话成了我的必修课。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过同情的眼泪;也在梦中把她请到家中,为她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给她穿上暖和的羽绒衣;曾被《白雪公主》中那阴险狠毒的王后气得咬牙切齿,恨她毒蛇般的心肠,也被七个小矮人的滑稽逗得哈哈大笑,更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妈妈告诉我,你要好好识字,识字多了,你就可以自己阅读了。那时,我多么希望尽快认识那一个个方块字,能捧起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地阅读呀!
渐渐的,我长大了,上学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多,一本本书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到节假日,我便成了书店、图书馆的常客。只要是我喜欢的书,不管多贵,妈妈都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我们家的.书柜里摆满了书:《作文大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应有尽有。我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被穷人桑娜的爱心所感动过,对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愤恨过,为爱斯梅哈尔达的命运叹息过,为简·爱的最终幸福欢欣过。读书让我明白了真伪虚实、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似同智者谈心、交流思想,教你辨别是非,教你弘扬正气。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沁人心脾。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我都要看上一小时书,枕着书,闻着书香,才能安然入睡。读书,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保尔·柯察金、鲁滨逊、海伦·凯勒……因为认识了他们,我总是觉得自己太不足,没有他们的博大爱心,没有他们的顽强意志。从而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己,努力完善自己。书,带我游览过祖国的高山大川,名胜古迹;领略过黄山云海的莫测,泰山日出的壮观,长江三峡的雄伟;了解祖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灿烂文化;书,带我周游世界,登上了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参观了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欣赏了被奉为国宝的“断臂维纳斯雕像”,游览了尼罗河畔的埃及胡夫金字塔;书,把我带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广袤浩瀚的沙漠,几亿年前的侏罗纪时代,几十年后憧憬的未来;是书,让我去经历惊心动魄的古代战争,拜访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打开丰富多彩的社会画卷,进入奇异瑰丽的想象世界;还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了解了世界风云,懂得了饱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要勇敢面对挫折,成功就在眼前……总之,读书真好,读书是娱乐,是享受,是休闲,又是收获。读书远比得到黄金更快乐。
我爱读书,一读起书来很容易进入忘我的状态。所以,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人生的航标。读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读好书,将伴我一生。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爱的教育>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读书随笔作文 篇6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 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 "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读书随笔作文 篇7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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