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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1-17 08:46:28 随笔 我要投稿

实用的随笔作文[集锦4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随笔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随笔作文[集锦4篇]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孤独一人时,你是否会想起什么?成功顶峰处,你是否会感伤什么?回眸岁月,尘埃中淹没了多少欢乐,微风中飘过多少往事,秋雨中淋湿了多少记忆,带点心酸,是成功中的酸涩,还是回眸中的怅然若失?

  驻足在路的中间,你蓦然回首:呀!路已走出好远了。原来,只要踏上路,就无须担心路远了,其实,脚步无须太忙,心情无须太激动。那些逝去的时光,那些停留在路上的脚印,是否会令你怔住:你已失去了一次观赏美景的机会,丢失了一份记忆的财富,错过了一次以激情回响青春赞歌的时机。

  人生就像路,看似长远却又很短暂。难怪哲人说:走在路上无须害怕前方的路口,等你走到时,才发现似乎只在尺寸之间!

  尘烟往事伴着一张张熟悉抑或陌生的面孔,穿越在记忆的长廊时你是否会为过去的不幸而潸然泪下。

  曾经有多少时机可以让自己活得更平凡些,因为你犹豫了一秒钟,仅仅一秒钟,它便成了泡沫;曾经有多少瞬间可以让自己与亲人或朋友解释误会,冰释前嫌,因为你无谓的'虚荣和面子,它便成了一道无法抹平的悔恨;曾经有多少祝福埋藏在心里来不及说出来,曾经有多少梦想幻灭在懒惰的深渊……

  心中怅然,却不得不承认这就是自己的过去,一种叫做“放弃”的选择成就了心中多少无奈和悔恨。

  浪漫主义诗人雪莱说过: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是的,无论你的过去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平凡凡。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是未来。青春是美丽的,在自己的园地里,我们应该收获丰硕的果实;在自己的殿堂上,伴着悠悠琴声,我们应该唱起用泪水和欢笑交织写成的青春之歌。在你回眸过去时,别忘了眺望未来,放飞梦想和祝福。

  也许在下一个路口,你驻足回首那一瞬间,会少一些怅然若失,多一些问心无愧!

随笔作文 篇3

  几片飘零的枫叶,带着对枝头的深深眷恋,对秋天最后张望了一眼,归入尘土,陷入冬眠。落叶仿佛才只是打了一个浅浅的瞌睡,毛茸茸的霜花就潜入了冬夜。草垛下,瓦顶上,原野里,都像敷上了一层白霜,恰似爱美的妇人,在脸上搽了一层薄薄的脂粉。枯草霜花白,霜花把卷心菜的叶子都镶上了一圈蕾丝花边,穿着蕾丝花边裙的卷心菜,自顾自地孕育着冬的心事,向着自己的内心生长,开出一朵一朵硕大的霜花。

  冬天被冻哭了,眼泪化着漫天飞舞的大雪,雪花呓语,化解着冬天的孤独与严寒。厚厚的雪,是冬天的棉被,覆盖了金秋所有斑斓的画面,覆盖了红尘所有记忆的悲喜。经了霜雪,方能掘出生命的醴泉。青松傲立腰身,腊梅展开笑颜。踏雪寻梅,红的、白的、黄的梅花,一树又一树,上承天露,下接地气,吞吐着自己的美丽,雪画梅枝,清幽幽地打开缱倦缠绵的心事,灵秀飘逸的暗香沁人肺腑,让人醉在了这花香里。

  能比腊梅更香的,那就是火烤兔肉了。老农们步履稳健的走入大雪掩埋的山坡、麦田和菜地里,昏花的老眼,远远的就能瞅见雪地上野兔的`脚印,巧妙地在树脚下,坟窝边,麦地里下套。第二天一早,老农们沿着昨天下套的路线,胸有成竹地一路寻去,总会满载而归。往年大雪天里捕获的野兔,都会送到山外的集子上贱卖,换些零钞以补贴家用。如今这宝贝野兔啊,多少钱都不卖,腌好,晒干,一串一串晾挂在屋檐下,映在了游子思乡的梦中。

  雪花是冬天发出的请柬,牵引着游子归家的脚步,催得那些散落在五湖四海的游子们,归心似箭,回家过年。外出打工的孩子,穿越千山万水,不畏千辛万苦,候鸟般地飞回来。山村的冬夜,静如梦幻,老农在堂屋里燃一堆松树兜,一家人围在火堆边,闲话,喝酒,烤兔。那个香,那个乐,那个醉啊……呛出了远归游子幸福的眼泪,流落异乡的千种辛酸,万般艰险,都化云烟。团聚的欢笑,如春雷,在熊熊的火苗间,在浓浓的肉香里,噼噼啪啪地炸响,响彻云天。

随笔作文 篇4

  春,是一个生机勃勃充满生命气息的季节,春天是从寒冷无情严冬中出来的,春为了自由为了绿色为了生命而拼搏,春天往往在冬天后。今年冬天来的早,但春天也那么地积极来了,冬天带走了树儿和小草和一切生命,当春天来临时,她便又让那些可爱美丽的植物获得了生机。

  春天是温暖的,听小溪开始融化了,发出叮咚叮咚的响声好像在感射春。春天的阳光是那么的灿烂小草偷偷地从冰冻的土中钻了出来,那颜色是那么的鲜艳,绿色的是嫩绿,十分的损毁人喜欢,但又不敢不忍心下手,怕不小心伤害了它那幼小的身体,我是多么羡慕她们的复活…… 随着时光的`推移,四季的变换那么快到清明节了,冬天往往在春天前,冬天往往那么残酷,给人留下来的只有悲伤。

  想起小时候我那亲爱的奶奶和姥太她们都离开了我,永远也不能再和我再度过一些美好时光了,可是我现在都记不清她们的模样了,但是我不看再看看她们了,看见的便是我那亲切的奶奶与姥太的墓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我想我们当初在一起的快乐,我的心是那么的痛,我最亲爱的奶奶和姥太们想起你们维护我的情景我痛得是撕心裂肺。

  我望着天空想着她们的模样,心想,奶奶,姥太大后天就是清明节了,学校放假我又来看你们了,虽然我不记得你们的面容,但我知道你们是最痛我的人是我父母的母亲,我还记得奶奶和爷爷给我取得外号“高大山媳妇”这是你们看我那么的爱哭所以才给我取得,因为你们爱我所以害怕我哭,因为你们怕我哭所以你们爱我。还有您姥太我还依稀的记得,我第一次被父母骂时,是您 费尽苦思的不让我哭,想让我笑,您拿着您那存了很久的皱柔柔的钞票给我买棒棒糖,只为了逗我笑……我恨那残酷的严冬,因为它无情地带走了我两个至亲的人,因为我爱你们,所以我十分恨它。

  姥太,奶奶你们等着,后天就是清明节,后天我无论如何也要去拜访你们不管是暴雨还是狂风还是二合一,都挡不住我对你拉的爱。我望着那棵已发芽的桑树陷入了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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