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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爱玲的散文
张爱玲是个传奇,她的细腻笔触,她对生活独特的领悟力,让人望尘莫及;张爱玲是个普通女子,她也曾爱过,恨过,在时代的夹缝中纠结于自己的幸福。
张爱玲是个怎样的女子?你能读懂几分?下面更多内容由小编为您提供,希望大家喜欢!
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
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
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
我说:“啊,又吹起来了。
”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
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
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
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
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
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
我不知道。
”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
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
——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
——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
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三、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
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
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
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
上海就不然了。
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熏风的熏。
《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
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
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
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
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
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
”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
“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
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
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
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
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
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
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
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
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
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
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四、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
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
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
张爱玲谨上。
”)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
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
所以一直缄默着。
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
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
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
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
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
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
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
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五、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
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
“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
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
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
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
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
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
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
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
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
)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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