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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9-24 09:14:11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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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

  4月19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六类产业项目严禁改成住宅类产品销售。上述产业项目涵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六大类别。按照规定,上述6大产业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及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

  市规划国土发[2017]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为保障本市各类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研发、工业项目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用〔2010〕480号)和《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265号)的基础上,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规划用途为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项目(以下简称产业项目)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产业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及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

  二、坚决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批准用地文件核查已建在建产业项目使用情况,对于改为居住用途的产业项目,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取消其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并由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稽查、检查。

  三、产业项目(含已售再出售的)买受人应为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产业项目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应结合区域产业政策要求等对买受人购买条件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同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四、严格产业用地供应管理,产业项目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同时属地区政府应结合区域规划落实职住平衡。城六区严禁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严禁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严禁新建和扩建区域性物流中心等项目。

  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实行市区分级管控,限定受让人资格,区政府、园区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产业政策、产业规模、产业方案、行业要求、人口调控、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审查并确定项目主体。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产业项目,规划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建筑使用功能、土地转让条件、项目单位自用自持建筑面积比例、项目用地退出的条件,严格后期监管。

  五、区政府、园区管理部门牵头从产业内容、产值、税收、就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定期对产业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估,对于不符合本市要求的,实施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规划国土部门要定期对建筑使用功能进行核查,对违规改变为居住用途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查处,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

  六、项目建设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将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或以任何方式宣传产业项目的房屋可用于居住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代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相关解读:

  除了严控“商改住”之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6类项目违法改住的行为也被叫停。本周三,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20日,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这位负责人表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有产业支撑,产业用地应该用于发展产业,禁止掺杂居住功能,未经许可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保持职住平衡,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必须严厉处罚。

  延续用地政策

  新增3类禁止改居住项目

  其实,从2010年5月开始,市住建委等4部门就发布文件,规定酒店类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割转让。同年,原市国土资源局等5部门发文,要求研发工业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或销售。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对遏制项目建设单位新建酒店、研发、工业等产业项目擅自改变用途、分割销售的情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而本次联合发布的通知延续了上述政策,并增加了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严格禁止6类产业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文中还要求,新建项目需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属地区政府应结合区域规划落实职住平衡。

  他表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产业项目建筑使用功能进行核查,严查违规改变为居住用途的情形。

  严管“进出”通道

  盘活利用土地资源

  “产业项目与区域发展息息相关,没有稳定持续的产业项目也无法支持区域发展;产业项目并不是有资金就可以做好的,产业项目建设单位应有相应的能力运作、经营产业项目。”相关负责人特别提示,对于不能运作、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形,产业项目应当退出,土地资源应该被重新盘活利用。

  此前在“3·26”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中,对于在建在售的商办类项目明确规定不可以卖给个人。而产业项目的销售对象却可以是符合条件的个人。这是否意味着产业项目的销售政策要比商办类项目宽松?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用“恰恰相反”四个字回应了这种观点:“产业项目承载着产业发展的需要,会严格购买主体资格的审核。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首先是要审核他有没有这方面的资质或能力。比如科研项目,你是否是科研公司,是否有科研的团队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将产业项目规划用途变为居住,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将严格查处项目建设单位。这次文件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惩戒的意图。

  对情形较轻的,将告知项目建设单位纠正违规情形;情形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违规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可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项目建设单位的土地,进而可取消项目建设单位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将不准项目建设单位在北京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也不能申请任何其他用地。

  同时,税务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将进行稽查、检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其他违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会将项目建设单位的处罚信息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系统。

  记者了解到,除了文件中提及的中介销售将被处理之外,北京市还将同时查处为违规项目进行设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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