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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

时间:2020-10-12 10:06:45 通知 我要投稿

2016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

  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是怎么样写的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整理的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欢迎大家参考!

2016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

  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一:

  各部门、各班组: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切实做好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供电,决定开展国庆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采取自查和公司检查相结合形式,9月19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和总结阶段,由各班组自行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并于9月20日前做好自查情况报公司安监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XXXXXXXX

  二、检查工作流程

  (一)请检查范围内的所有部门、班组于9月20日前,按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二)公司检查分四组,9月21日至23日为检查阶段,由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相关班组进行检查。第一组:检查XX片组长:XX成员:XXXXXXXX第二组:检查XX片组长:XX成员:XXXXXXXX第三组:检查抢修、运行及公司交通、消防组长:XX成员:XXXXXXXX第四组:检查XX片组长:XX成员:XXXXXXXX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检查各时期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简报学习记录情况。

  (二)查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工作规范,是否制定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现场运行规程,是否制定了保证安全生产的工作流程。

  (三)查“两票”管理,“两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两票”的各项内容、操作作业行为、填写、使用是否规范并准确齐全,操作项目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无票工作、无票操作现象。

  (四)各部门、营业所管辖范围内防火、防盗、防外力破坏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各部门、各班组创建无违章班站活动情况,管理人员与生产班站挂钩共建安全班组活动开展情况,生产单位、生产班站按《XX供电局生产班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开展班站建设情况。

  (六)居民变压器和配电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七)安全工器具是否定期试验和规范化管理,现场工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八)各营业所管辖区内10KV线路及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九)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工程分包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前有否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是否完整,有无制定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是否在工作现场,监护是否到位;施工现场是否规范和文明施工。

  (十)检查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管理开展情况,有否按工作要求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工作。

  (十一)检查节前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抢修准备工作等,检查保供电的准备工作,保供电重点单位是否明确,做好节日庆典活动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供电工作,有无制定相应的保供电措施。

  国庆节供电安全检查通知二: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镇直各企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进行隐患排查申报或零隐患申报的单位,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逐一核查,核查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村(居、园区)、部门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村(居、园区)、镇有关部门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未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未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零隐患申报的企业。镇综合督查组也将展开督查。

  (三)区领导督查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区领导将带队对各镇(街道、园区)、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镇(街道、园区)、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村(居、园区)、镇有关部门要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镇,涉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密集特点,及早研究制定方案,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路面监控和执勤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客货混装、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旅客安全出行教育,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增加作业巡回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整改到位,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烟花爆竹安全。要根据即将到来的消费高峰期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的安全规定,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加强仓储设施安全检查。

  (四)建设工程安全。要加强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工人安全素质培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对因赶工期而放松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消防安全。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金属冶炼、涉危工贸、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相关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我镇及周边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2. 聘请专家,深入排查。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新检查方式,除正常监察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夜查夜访外,还要增加专家检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 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好“四不两直”检查制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 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村(居、园区)、各有关部门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企业,并于9月25日前将未进行隐患申报单位和零隐患申报单位核查情况报告,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镇安委办(联系人:陈杰,电话兼传真:8812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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